110是維系人身財產安全的一條重要「生命線」,這條「生命線」是否暢通直接關系著大家切身利益。
但是,有些人卻惡意撥打110無端辱罵、威脅接警員,大量占用「生命線」。
9月8日,靖邊公安東坑派出所查處了一起酒後惡意多次撥打報警電話的治安案件。
9月7日18時許,指揮中心與東坑派出所值班室接到醉酒男子高某反復撥打的報警電話,電話中高某言語混亂,意識模糊,經過接警員多次詢問,高某聲稱自己在東坑鎮小橋畔村被人毆打。
接警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進行核實,經查:當日18時許,劉某與高某在東坑鎮某村白某家喝酒,劉某與高某醉酒後因言語不和發生鬥毆。由於當事人均醉酒,民警固定證據後,告知高某打架一事派出所已受理,待當事人酒醒後處理,但高某不聽勸說,在現場連續撥打指揮中心和派出所報警電話,並聲稱無人管自己被毆打一事,民警勸告其不要重復報警占用公共資源,可勸阻過後高某不到一小時反復撥打報警電話20余次,嚴重擾亂公安機關正常接警秩序。
目前,高某因擾亂單位秩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警方提示:「110」報警電話,是守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生命線」。惡意撥打「110」、虛構警情和其他惡意騷擾行為,不但占用公共警務資源,嚴重影響公安機關接處警機制的正常執行,也很可能導致一些需要緊急救助的人員得不到救助,造成嚴重後果,對此類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堅決嚴厲打擊。
如何正確使用110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報警的範圍:
(一)刑事類警情;
(二)治安類警情;
(三)道路交通類警情;
(四)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五)治安災害事故類警情;
(六)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緊急求助的範圍:
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危及人身安全狀況;發現老年人、兒童以及智力障礙人員、精神障礙患者走失;水、電、油、氣、熱等出現險情;發生地震、淹水、土石流等自然災害險情等危及公共安全或個人安全,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
110報警服務台受理投訴的範圍: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反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紀律規定的行為。
如何正確撥打110
如使用固網電信、行動電話,不撥區號,直接撥110,即可接通所在地公安機關110報警電話。同時,報警電話為晝夜開通、免費服務,手機停機也可撥打。
報警需保持冷靜,準確描述自己的位置,客觀描述發生了什麽事情,如實反映事件的實際情況,不誇大,不歪曲;同時報完警後要保持電話暢通,方便民警聯系,如無特殊情況,報警後應該在報警地等待民警。報警時如果不清楚具體位置,可告知身邊能看到的標誌性建築物、能聽到的聲音等,認真聽110接警員的詢問,根據接警員的提問來回答是最好、最直接的辦法。
虛報警情、騷擾110將受到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或報假警,依照擾亂公共秩序行為處理。
轉自:靖邊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