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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同学有狐臭,只有我愿意和她成为同桌,没想到她是我命中贵人

2024-03-25文化

我叫高秀华,今年47岁了,是一名很受学生欢迎的高中英语老师。

1990年的时候,我还在老家县城中学读初一,学校寄宿。刚开学不久后的一天,我们坐在宿舍吃饭,一个身影从宿舍门前经过,她一只手提着洗衣粉,另一只手拿着塑料盆。

我上铺的黄小玉神秘兮兮地说:「你们知道吗?胡菊艳身上味道大得很,她呀,有狐臭!」

大家马上停下手中的筷子,叽叽喳喳地八卦起来:「味道有多大?」

黄小玉笑着说道:「很大……就算倒一袋洗衣粉,也洗不掉那个味!」

有几个人的好奇心被挑起来了,马上跑到隔壁胡菊艳的宿舍,装模作样地逛一圈,回来后马上夸张地说:「是真的呀!那味道熏得我要……」

这个胡菊艳,我跟她并不熟。同学一年了,我都没跟胡菊艳打过交道。

胡菊艳来自山区的乡下。那个地方偏僻又闭塞,从那个地方考进来的同学,家里都很困难,他们一个月才回一次家,一是为了省路费,二是交通不便,下了汽车还要走路几小时。

胡菊艳有狐臭这件事,全班同学都知道了,甚至其它年级的同学也得知了。每次早操跑步后回教室,总有几个外班的同学跟在她的身后,一边窃窃私语,一边捂着鼻子做呕吐状。

初二开学后,老师重新排了座位,胡菊艳跟我隔着一个过道。胡菊艳学习很好,我请教她问题,她也很热心地给我讲解。

我上铺的黄小玉问我:「高秀华,你怎么还跟胡菊艳说话?你不觉得膈应吗?」

我回道:「胡菊艳学习好,我跟她讨论几何题,她很聪明的,学习上帮了我不少。」

黄小玉冷笑一声:「学习好?!你觉得她的名字好听吗?菊花是多么高洁啊!可她起个名叫菊艳,又高洁又俗艳,你不觉得很矛盾吗?」

我顿时语塞。黄小玉这个弯拐得有点大,把我都弄糊涂了。后来我明白了,一个人有缺陷,又贫穷,但她学习好,能力突出,难免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会被排斥。有些人总喜欢东拉西扯,总喜欢拿着放大镜审视别人,以此来证明自己的优越性。

胡菊艳的同桌周明军,是个眉清目秀的男生。很快我就发现了胡菊艳的一个秘密。胡菊艳总是趁着周明军不注意时,偷偷地瞟一眼,然后飞快地收回目光。她跟周明军说话时,语气总是很温柔。

周明军却相反,他对胡菊艳总是恶声恶气的,没个好脸色。他俩成为同桌,是班主任强行安排的。那个时候,没人喜欢和胡菊艳成为同桌。

成为同桌一个月后,胡菊艳和周明军发生了一次激烈的争吵。周明军总是让胡菊艳帮他写作文,这次胡菊艳忘了,结果胡明军没有按时交作文,被语文老师点名批评了。

周明军骂胡菊艳的话,字字扎心:「让你帮我写作文是看得起你!你也敢妄想!也不照照镜子!」

我看见黄小玉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笑。我知道,黄小玉一定也看出了胡菊艳「瞟一眼」的秘密,并把这个秘密透露给了周明军。

胡菊艳被骂哭了。她趴在桌上,呜呜地哭着。周明军还不解气,拿起墨水瓶给胡菊艳泼了一身。

胡菊艳被激怒了,站起来跟周明军打起来。墨汁飞得到处都是,书本都掉地上……

班主任来了,各打五十大板。胡菊艳和周明军被要求写检讨,在外面站着思过。经此一闹,就有人嘲笑胡菊艳「妖怪想吃唐僧肉」。

那两天,胡菊艳异常沉默,一下课就不见踪影。我去她们宿舍问,也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到上课时,她才匆匆赶来,脸色也极差。

那个周六上完课,我又去胡菊艳宿舍找了一回,她人不见。我准备坐车回家,出了校门,我往操场方向瞟了一眼,看见几只风筝在操场的上空飞舞。

我一下想起来了,胡菊艳说过,她周末不回家的时候,喜欢去学校后面的河边看书。

我来到河边,果然看见胡菊艳一个人坐在河边,望着天空的风筝发呆。她脸上的神色,有种和年龄不相符的平静。

我走过去跟她说道:「我一直找你呢!原来你跑到这里来了。」

胡菊艳笑了笑,也不说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就陪她在河边坐了一会。坐了半个小时后,我对她说道:「今天周六,你跟我去我家吧!」

胡菊艳直接拒绝:「不去,我就在这里看书。」

她的书十分钟都没翻动一页,我知道,她其实根本没看书。远处桥上是来来往往的车辆,脚下是滚滚的河水,不知怎的,我就有一种信念:今天一定不能让胡菊艳一个人在河边溜达。

于是我跟她说:「我家种了三亩地的玉米,我爸在外面做工,家里就我和我妈,明天我要跟我妈去掰玉米呢。你也来帮我吧,你不会这点忙都不愿帮吧?」

胡菊艳愣了一下,她在考虑我说的是真是假。

我又激了一将:「你不是总说你很会干农活吗?不会是在吹牛吧?」

「谁吹牛?我一天能掰两亩地的玉米,我爸都赶不上我的速度……」

就这样,胡菊艳跟我来到我家。我妈听说我叫同学来帮忙干农活,连连责备我。

我跟妈妈说了胡菊艳的事,妈妈没说什么就去了厨房,不一会儿端出来两碗糖水荷包蛋给我们。

妈妈摸摸胡菊艳的头发,说道:「吃吧,菊艳,可甜呢!吃完保准让你忘掉不开心的事!」

第二天,妈妈早早起床做了早饭,我们吃过后,带着干粮和水来到我家的玉米地。

胡菊艳干活真的很麻利。我们三个人到晌午时就掰完了三亩地的玉米。胡菊艳跟我妈很聊得来,从玉米小麦,聊到种瓜点豆。

回家后,妈妈做了一锅豆腐炖肉,我和菊艳吃得饱饱的准备回学校。菊艳又说又笑,脸上一扫阴霾,换了个人似的。

我跟妈妈悄悄说道:「干农活就是有这个好处,能让人忘记心里的疙疙瘩瘩!」

妈妈吩咐我:「菊艳这孩子很好,手脚勤快,你要多向人家学习,周末带她来咱家!」

回到学校后,我马上跟班主任申请,我要和胡菊艳成为同桌。胡菊艳和周明军之间的矛盾,班主任本来很头疼。如今我提出来,班主任高兴坏了。

就这样,我跟胡菊艳的关系越来越好,周末也带她回家吃我妈妈做的饭菜。

她身上的味道,只有天热的时候比较明显。学校外面有澡堂,一次五毛钱,我们都是一周去一次的,但我约胡菊艳一起去,她每次都拒绝,这让我搞不懂。

我以为她舍不得花钱,就跟她说,我替她付五毛的费用,但菊艳说不用,她每月月底回家时会在家里洗的。

五月的时候,天气就开始热起来。有一次我带菊艳回我家,发现我妈买了一个新的木盆。我妈说:「你们可以在家烧水洗澡,不用去公共澡堂的。」

我看看菊艳,没想到菊艳同意了。我们就烧了两大锅水,用桶提到柴房里,倒在两个大木盆里。妈妈怕我们感冒,又在柴房里生了一盆柴火。

我们洗完澡出来,把柴房清理干静,把头发在火上烤干,然后去井台边各自洗各自的衣服。

等一切做完,我妈说:「我给你们修理一下头发吧!」

剪完头发后,妈妈拿出两个有机玻璃发夹给我们一人一个。发夹上有漂亮的花纹,菊艳用发夹把额头的头发夹在脑后,整个人看上去神清气爽。

后来我们就成了习惯,周末回我家烧水洗澡。有一次我们洗完澡后躺在床上聊天,菊艳才对我吐露,她曾经在澡堂里被我们班一个女生冷眼对待,差点都动手了,从那以后,她就不去公共澡堂了。

我真没想到,菊艳受过这么大的委屈。但菊艳是个坚韧有毅力的人,无论遭受了什么,她都不改初心。

她的初心就是考个中专。

很快毕业的时间临近了。我们班50几个人,菊艳一直在班级排前五名,班主任说她上中专十拿九稳。而我成绩一直徘徊在15名左右。

尽管菊艳学习上帮了我很多,但中考时我太紧张了,导致成绩很不理想,不但无缘中专,连重点高中都上不了。

我们班一共6个人考上了中专,菊艳也被财贸学校录取,他们这些人成了学校的骄傲。

菊艳去省城上中专前来到我家,给我妈妈带了一袋天麻,说是她家种的,对我妈妈的眩晕有好处。

菊艳不知道怎么安慰我,她握着我的手,眼含着泪说道:「秀华,无论以后你有什么安排,你都要告诉我呀,我们不能断了联系!」

我一直沉浸在悲伤里。爸爸听别人建议,给我找了个民办中专,去学中医。我对学中医不感兴趣,这里的同学也无心学习,谈恋爱、拉帮结派是常态,整天乌烟瘴气的。

我在这里过得很痛苦。我把内心的话写成信,寄给菊艳。她很快就回信了,在信里她跟我要我的生辰八字。

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卖什么药,但还是告诉了她。

过了一周,菊艳又写信过来,她说:「秀华,我们学校附近有个庙,香火很旺。我拿你的八字给庙里和尚看过,我又替你抽了一签,师傅说你四柱八字格局很好,主学业……如果你现在回去读高中,以后必定会金榜题名的!」

我把信给我父母看了,妈妈兴奋地搓着手说道:「太好了!当初我就不赞成你去读民办中专!你就回去读高中吧!」

菊秀的话让我妈深信,上天已经给了暗示,我们必须要遵循,才是正道。

我拿起那封信又看了一遍,决定听从妈妈的建议,为自己拼一把。爸爸一个人反对无效,只好听我和妈妈的。

就这样,我读了两个月民办中专,就退学了。爸妈又费了一番功夫,把我转到重点中学。

菊艳很为我高兴。她经常给我写信鼓励我,还给我买学习资料寄回来。我知道买资料的钱都是她的生活费,就劝她不要再寄,但她依然如故。

我很珍惜失而复得的机会,比初中时还用功。功夫不负有心人,高考我稳定发挥,考上了大连外国语学院。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日子。

菊艳来为我庆祝。她中专毕业后进了我们市一个国营工厂当会计。她交了男友,男友是同事。俩人工作攒了点钱,菊艳就去做了手术,根治了狐臭。

我们在小馆子相聚,菊艳变得好看了。我高兴地抓着她的手说道:「你真是我命中的贵人呀!要不是你的那封信,哪有我今天的金榜题名呀!」

菊艳笑着说道:「告诉你个秘密,我当年根本没有拿你八字去庙里替你抽签……」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菊艳,菊艳说:

「秀华,读书三分天赋,七分勤奋。你底子很好,中考发挥不好,才没考上重点高中的。你写信说,你不喜欢民办中专那些不务学业的同学,我就知道,再有一次机会的话,你一定能考上大学的!况且,当年中专招生,把最有读书天赋的学生都招走了,中上成绩的初中学生,上了高中都是尖子生,考大学没那么难了……秀华,我这么说,你不生气吧?」

我摇摇头:「不生气!你分析得很好,所以你才鼓励我上高中吧?」

菊艳说:「是啊,我扯了个谎,说你命中注定金榜题名,帮你树立了信心。你有了信心,才会下决心回去读高中……」

我感动得无以言表,菊艳调皮地说:「不过那座庙是真实存在的,我每个学期回到财贸学校,就会去庙里烧柱香,让菩萨保佑你金榜题名!」

回家跟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也很感动,她说:「菊艳真是个有心的孩子!她在咱家的时候,看见过我烧香拜佛,知道我们家信这个……你可要好好跟她交往,人家是你的贵人呢!」

我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成了市一中的英语教师。教书三年后,我又成了班主任。

有一年,我带初一。班上有个男生叫文超,由于遗传原因,文超有肥胖症。他行动迟缓,性格孤僻,被其他同学视为异类。

有一天我看见班上一个同学跟在文超后面,他做出一个「一脚踹」的动作,引得周围其他人哈哈大笑。文超转过身来,其他人马上不笑了。文超嘴唇哆嗦着,脸涨得通红。

我给同学们开了一次班会,我给他们讲了菊艳和我的故事。

在最后,我告诉同学们:「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不那么完美,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这些是天生的,是你无法选择的,例如高矮胖瘦,贫穷富有,美丑香臭。宽以待人,包容那些有点特别的人,是我们人生中最应该有的品质……」

我的话赢得一片掌声。我告诉同学们:「只要品行端正,都是好孩子,我不许有人孤立他、排斥他!」

在同学们的掌声中,我似乎看见了我的妈妈在对我点头微笑。

是的,有一件事,我从未对别人讲过。多年前,胡菊艳在我家过周末的时候问过我。

她问:「秀华,夏天这么热,阿姨怎么从来不穿凉鞋?」

我的妈妈,曾经也被视为异类。她生下来就六根脚趾头。小时候她跟小伙伴下河玩,几个男孩子编成顺口溜来嘲笑她,有个男孩还用石头扔她,她的脑袋被砸出血来。

甚至家里的亲哥哥都嘲笑她。妈妈成年后,对童年的事还心有阴影。她一辈子不穿凉鞋,、不穿露脚趾的鞋。

这也是我上初中时,愿意给胡菊艳一份友爱的原因。

这么多年来,「与人为善、待人宽容」是我的处世原则,我也是这样教育学生的。

我一直相信,如果一个人向身边的人传递的是「爱和友善」,那么总有一天也会收获「爱和友善」,我和胡菊艳的事就是生动的例子。

我和胡菊艳结婚后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过年的时候,我们很自然地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家人,上门拜年、给对方的孩子发压岁钱; 平时也互相送水果、送零食,在电话里吐槽自己的老公和孩子……

这就是我和胡菊艳的故事,都是些平淡的琐事,但回忆起来特别温馨,诸位觉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