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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区别与联系

2024-10-08文化

一说到逻辑,大凡人们应该都有自己的几把刷子,研究逻辑的人们也可能听说过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这两个词,但真正理解其含义的并不多,实际上生活也不需要这么多的逻辑,也不需要那么逻辑。在理解这两种逻辑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之前,我们先来简单复习一下马克思主义的原理。

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归根到底一句话,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什么是客观规律,归根到底也是一句话:一切以时间、空间、对象和条件为转移。站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逻辑区分为两种形式:一切不以时间、空间、对象和条件为转移的逻辑–形式逻辑;一切以时间、空间、对象和条件为转移的逻辑–辩证逻辑。而就转移本身而言,其有一个重要的属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古往今来,有多少的定理,都是从因果链条开始的,这些因果是基于现实的,可问题的关键是,现实是会转移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因果关系的起点而言,这个起点又是谁规定的呢?客观世界真的就有这样的逻辑起点?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所有因果的起点,最终都成了历史,它们要么就变了,要么就不存在了。

在这个不知有始,亦不知有终的世界里,人们竟然自行截取,划分出来一个个有始有终的因果关系,即这终究是人为的因果,并不能代表客观世界本身。在形式逻辑中人们为何会发现这样或那样无法自洽的逻辑矛盾?问题恰恰就是脱离了客观世界,所谓的逻辑就客观世界而言根本不存在。

就这个世界的历史及其空间而言,人类所知都是非常有限的,以建立在有限基础上的逻辑去描述或解释世界的全部,有谁能证明这样可行?如果不能,那所有具体的逻辑在做这样的逻辑推演时,都会面临着逻辑起点不可证的问题,即所有的形式逻辑最后都会崩溃在这起点上。所谓的矛盾,其实本身根本就不存在,都不过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不够罢了,是主客观不统一的矛盾,客观世界又什么时候矛盾过呢?

那我们需不需要形式逻辑?当然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这不仅需要,还非常必要,它的存在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得有辩证逻辑作为指导,在这个层次上,并不是我们要一根筋地去辩证,而是要有这样的心理准备或认知。

用佛的语言就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切有为法,可以理解为形式逻辑;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则可以理解为辩证逻辑,是一种世界观,而不是一种具体的逻辑形式。每当形式逻辑说:我认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辩证逻辑就会出来说:哇噢哇噢,哥们,别这么绝对,边走边看吧。即以形式逻辑的方式走路,以辩证逻辑的眼睛看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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