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前的法国宪法】
宪法不但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而且还是这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根基。
宪法的制定意味着以君主为主的「人治」制度没了,这也是国家政体性质和近代化的重要展现。
法国的宪法那叫一个多,更换得还特别频繁,在众多国家里头是很少见的,足足有十五部呢。接下来咱们主要说一说几部有代表性的宪法。
【1791年宪法与【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是在大革命的时候,平民针对封建特权和不平等状况的集中体现,革命者为让革命推进得更顺利,参照美国独立战争时的做法以及【独立宣言】的模板制定出来的。
它在「自由、平等、博爱」这种启蒙思想的引导下,对公民权利予以保护,成为法国的首个宪法文件。
之后的几部法国宪法,不管是在专政的时候还是共和的时候,都有着【人权宣言】的精神内涵,只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在数量上有多有少,侧重点也不一样,只有 1799 年那部宪法把这部分内容给删掉了。
宣言总共还不到两千字,但是内容特别丰富:不但把人权的内涵和价值做了总结,而且意义非凡、影响巨大,它激发了群众反封建的热情,让法国大革命进入到了高潮阶段。
同时也给资产阶级制定相关政治制度当作了依据,在理论内涵与精神价值方面,对法国宪法和法国法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资产阶级革命一发生,革命者就开始搞近代法律的制定了。
法国历史上的头一部宪法叫 1791 年宪法,这部宪法表明法国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把【人权宣言】当作整个宪法的总序言,一开头就郑重宣布废除所有封建特权制度,意味着法国有了新秩序。
并且明确了权力分配的原则,立法权归制宪议会,司法权归法官,行政权归国王。得说一下,宪法还特别讲了「在法国没有任何能超越法律的权威;国王只能依照法律来管理。」这体现出大革命反封建专制的成功,从法律角度限制了国王的权力。
宪法着重指出了人民主权以及国民代议制的原则,明确「主权是统一、不可分割、不能剥夺也不能转移的」,还表示「所有权力都只能源于国民,国民只能通过代表来行使自身权力。」
这就决定了法国代议制政府的特点,议会里的议员由人民选出来。可这时候的选举制度违背了【人权宣言】,公民分成了有选举权的积极公民和没选举权的消极公民。
虽说大革命后建立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用法律形式确定了下来,可国王复辟加上群众热情高涨,这部宪法也就只存在了短短两年。
【1793年宪法与1795年宪法】
1793 年的宪法是头一部有共和国性质的宪法,叫「雅各宾宪法」。它的主要用处是确立共和制,展示革命者的政治立场,消除君主立宪的政治想法,确保国民代议制这一政治民主的主要基础拥有绝对优势。
这部宪法着重体现了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人权宣言】还是放在正文前头,立法机构是立法议会,行政权在行政会议那儿,司法权由高等法院负责,确保立法权力能管住行政权力,议员能够支配行政机构。
国家的所有法律都得人民点头批准才行。新宪法把之前宪法的两级选举变成了人民直接选举,而且宪法明确了公民众多广泛的自由权利,还规定年满 21 岁的男子实行普选制。
这部宪法哪怕在激烈的跟敌人斗争以及对外战争的时候都没有真正落实,可它的确体现出了人民对自由、平等的向往,还有共和派心里头关于政治民主的想法。
没过多久施行的 1795 年宪法借鉴了 1793 年宪法的精神,又一次明确了人民的权利,立法方面比后者更温和,就是为了防止出现吓人的过激举动。可制宪的人不要广泛民主的想法了,普选制也取消了。同时,为避免专断,还新弄出了元老院和五百人议会制度。元老院选出督政,五个人地位一样,轮流当主席。
行政权由五名督政掌控的督政府来掌握。这样做有效避免了议会里出现个人独裁的情况。虽说在 1795 年宪法生效前达成过政治妥协,可政治的动荡致使这部宪法在拿破仑执政时被废除。
【帝国与共和国交替时期的宪法】
在 1799 年到 1870 年那段时间,法国的政体老是在帝国和共和国之间来回变,宪法都是为当时的政治需求服务的,所以这期间才有了好多部宪法文件。
从 1799 年的宪法开始,里面融入了好多当权者的个人想法。拿破仑推崇罗马法,觉得第一执政握有绝对权力能让国家政治稳定,还能让行政机构运行得更有序、更有效。
所以这部宪法反映了拿破仑的想法,一边宣告废除封建制度、认可革命成果,一边给第一帝国的成立做准备。经过三次宪法修改,确定第一执政能终身任职、有权指定接班人,扩大行政权力、把共和国变成帝国,宪法最后变成了拿破仑掩盖独裁实质的幌子,拿破仑的个人想法压过了国民的想法。
第一帝国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时搞的 1814 年宪法,虽说确认了保障公民权利的条款,可又拿资产设限选举权,在政治权力分配方面还是坚持扩大王权,宣扬君权神授。
这部在资产阶级和保王党之间未完全达成妥协的宪法,让各个阶级都不满意,所以很快就被 1830 年的宪法取代了。
这部宪法不再是国王同意的那种钦定宪法,而是资产阶级跟国王的契约,它又对国王的权力进行了限制。不过,这种靠改良来维持君主立宪统治的办法,只能暂时缓和矛盾,没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848 年法国的宪法把自由民主主义体现得很充分,在这部宪法里宣称「法兰西是不可分割的、统一的共和国」,还头一回明确地把「自由、平等、博爱」的原则给加进去了。
不但恢复了普选权,让公民拥有像从业自由、劳资平等这样的新权利,而且再次创立了新制度——设立总统制度,通过普选产生总统,把行政权给总统,总统还得服从议会,这种国家机构的设定有着现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特性。
路易·波拿巴当选总统以后,学拿破仑那样,凭借 1852 年的宪法来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给总统赋予了超大的权力,其实就是君主专制。
【1875年宪法】
大革命过后,法国施行时间最久的一部宪法是 1875 年的第三共和国宪法。
制宪的人借鉴过去的制宪经验,当时要是在具体条文制定上因为政治分歧闹起来,会危及国家稳定,所以各方都互相让步,弄出了三个纲领性文件,用简单精炼的法律原则去应对多变的社会环境,只为达成一个目的:实现政治自由,结束革命。
新的议会取代国民议会,让议会成为国家政治活动的核心,这是君主派和共和派都同意的,也是保护国家主权和代议制政府的关键办法。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明确,参议员与众议院都有创议及制定法律的权力。参议院构成最高法院,用来审判共和国总统和部长这类危害国家安全的案子;众议院通过普选产生,参议院则是间接选举产生,其中有 75 人是终身议员。
在议会里,席位占多数的政党以及政党联盟会组成以内阁为首的政府,而且要对议会负责;国家元首没有实权。
根据【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一起把控,众议院是通过选举法普选出来的;共和国总统和两院都有提议法律、公布法律、监督并确保法律施行的权力;得到参议院许可,总统能够解散法定任期已满的众议院,还能任命官员,总统的任期不再是一辈子,其权力受到法律制约。
这部宪法呢,根本没说到人民的基本权利、内阁阁员怎么任命、法院的组织这些,连宪法该有的一般原则都没确认。
不过这部宪法是统治阶级两派相互妥协出来的,正好适合当时的政治情况,推行起来阻碍不大,这才完全打碎了君主制复辟的念想,确定了议会制共和政体,建成了典型的议会民主,让资产阶级民主制变得更完善。
【法国大革命与法国宪法理论的发展】
法国的宪法理论不是在大革命结束后才有的,前文讲过,在 1789 年之前,好多思想家都给宪法理论的发展贡献了很大力量,他们的想法被革命者继承,在大革命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在启蒙运动的时候,那是思想大放开的阶段。由于宗教改革,加上对人的了解更深入了,好多思想家都觉得国家的管理应当由全体公民负责,不能让君王一个人独裁说了算。
聪明的人清楚地知道君主专制存在毛病,以「君主个人」为主的宪法体现不了全体公民的想法,只有公民相互间达成的「社会契约」并且形成制度,才能够让社会秩序稳定下来。
【保护民意与主权在民】
法国的宪法理论被英国宪法思想影响着,在实际操作里慢慢变得完善起来。孟德斯鸠主张的「分权原则」就是受英国政治体制影响而出现的,虽说这一原则那时没有彻底达成,可后来还是以另外的方式得以实践。前面讲过卢梭的「平等」思想还有「人民主权」思想在整个革命期间都存在。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探讨了怎样从孤立、平等又自由的个人着手,来建立政治社会。
所以呢,应当用「公意」去统一管理,去适应那多变的社会环境,从而达成一个目标,那就是实现政治自由,结束革命。
新的议会要取代国民议会,让议会成为国家政治活动的核心,这一点君主派和共和派都同意,这是保护国家主权和代议制政府的重要办法。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表明,参议员与众议院都有创议并制定法律的权力。参议院能组成最高法院,来审判像共和国总统和部长这类危害国家安全的案子。众议院通过普选产生,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当中有 75 人是终身议员。
在议会里,席位占多数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会组成以内阁为首的政府,而且要对议会负责;国家元首没啥实权。
根据【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一块儿把控,众议院是按照选举法通过普选产生的;共和国总统跟两院都有提议法律、公布法律、监督以及确保法律施行的权力;得到参议院同意后,总统能够解散法定任期已满的众议院,还能任命官员,总统的任期不再是一辈子,权力得受法律制约。
这部宪法呢,根本没说到人民的基本权利、内阁阁员怎么任命、法院的组织之类的,连宪法该有的一般原则都没确认。
不过这部宪法是统治阶级两派相互妥协出来的,正好适合当时的政治情况,实行起来阻碍不大,这才完全打消了君主制复辟的念头,确定了议会制共和政体,构建了典型的议会民主,让资产阶级民主制变得更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