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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2024-01-16历史

1月15日,本报从仙游县政府获悉,由于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处以20000.00元(贰万元整)的罚款并予以警告。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仙建罚﹝2023﹞24号显示——

被处罚人:中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德良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溪边村乌桥头人力资源大厦三楼303

经调查核实,你司所承建的鲤城85号地安置区(仙游县PS-2022-3号地块)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施工便道部分未硬化,未洒水抑尘、冲洗地面,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本机关于2023年12月5日立案,并于12月13日告知,你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或申辩。

以上行为有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作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司中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20000.00元(贰万元整)的罚款并予以警告。

(图源:仙游县政府)

据天眼查显示,中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0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溪边村乌桥头人力资源大厦三楼3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5MA6DE62J06,法定代表人为林德良。 (文|中国基建报 方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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