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头条 > 历史

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不符规定和标准,华新建工集团被罚3.1万

2024-01-20历史

1月19日,本报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获悉,由于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PDC1-0401单元顶尖科学家社区H07-01A;H07-04;J06-01地块项目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不符合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罚款3.1万元。

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230264号显示——

当事人: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海安镇中坝南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陶宝华

你(单位)于2023年10月25日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PDC1-0401单元顶尖科学家社区H07-01A;H07-04;J06-01地块项目存在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不符合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整改单、整改回复、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叁万壹仟元整。

(图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据天眼查显示,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69年10月,企业注册地址为海安市海安镇中坝南路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217037355485,法定代表人为陶宝华。 (文|中国基建报 陈帆)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