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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济南坍塌事故让实习生背锅,官方回应「重要法律文书未及时送达,次日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2024-06-04推荐

我在文末的贴图这是应急管理部的通告,已经很详细了,注意仔细看:「当日晚,四工区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工程停工令】......安排给王念璞送达给丞达公司。」

这都已经「当日晚」了,难道没有下班吗?下班之后再安排?就是天塌了爆炸了,也怪不到质量员(实习期)王念璞头上,这是其一;

其二,12月11日,沟槽施工支护结构原设计方案是:内支撑式拉森钢板桩支护,但设计方同时还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支护方式」,12日施工队伍已经向项目部上报专项施工方案,然而,真正的开挖却是从12月8日开始的,使用的是槽钢支护,这说明:施工队伍现场在无施工方案的情况下,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安全总监这几个人不在工地上吗?还是说第一天来工地不懂施工?这个时候为什么不责令停工?

到了18日,施工队将槽钢支护改为钢板支护(更加省钱),这个时候已经是完全随心所欲的施工了,别说按照设计建议了,自己上报的施工方案也完全不遵守,项目部领导对此心存侥幸心理,完全任由施工队野蛮施工,觉得假如能干完,就能省下支护的钱,一举两得。

到了27日,建设组发现边坡支护存在问题,下发给安全、监理、技术,这现场状况表明风险已经到了临界点了,然而不幸的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等,对此毫无警示。

28日,部分基坑已经坍塌,而安全总监下发的,竟然是整改单,这个时候还不停工,这说明:1,安全总监认为问题不大;2,安全总监不敢让停工;3,安全总监完全没有话语权;4,项目经理不让停工。

29日,总监看不下去了,下了暂停令,其实就是停工单,项目部几个FW领导被逼无奈,只好在晚上下达停工令,也就是说,这几个FW又拖了一天,下了班再安排给质量员(实习期)王念璞,这不就是心存侥幸心理,又怕真出了事怕背锅,才安排给啥也不懂的质量员吗?王念璞做什么孽了?这么多人联合起来坑害他?

到了30日早上,基坑终于塌了,在这之前王念璞能不能找到施工队都是个问题,而调查组竟然把责任定到王念璞身上,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历城区某些机关还真把人强制措施了。[笑哭][笑哭]

我一个搞工程的人脸上真是火辣辣的,我没想到这一行又当又立、既要还要到了这种令人发指的地步。

眼睛都是瞎的,良心都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