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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軍:朱子註解「新民」的理論邏輯與歷史意義

2023-12-16國風

摘 要:朱子註解「新民」遵循了「以文義推之」與「以傳文考之」相結合的原則,其邏輯思路為:人人皆有明德處且需要自明其德,從根本上決定了新民的可能性;新民的重要性和「民」自身難以完成自新的問題交織在一起,從總體上決定了新民的必要性;新民的實作需要「上之人」與「下之人」共同努力,綜合運用「絜矩之道」「齊之以禮」「齊之以刑」,始終堅持「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自強不息精神。朱子註解「新民」一定意義上體現了詮釋經典之「守正」與「創新」的完美結合,蘊含著許多獨特且具有創新性的歷史意義和時代價值。

朱子註解「四書」推動了先秦儒學的創造性發展,賦予經典以新意,實作了對經典的「守正創新」。這一點,在【大學章句】中表現得最為明顯。本文選取朱子註解「新民」的例子,以「何以可能」等哲學追問方式力圖展現朱子註解「新民」的邏輯思路,進而闡發其歷史意義和當代啟示。

一、朱子改「親民」為「新民」的原因和依據

【大學章句】是對【大學】的守正創新。從【大學】到【大學章句】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過程,凝結了兩漢、唐宋等諸多思想家的思想精華,朱子是集大成者。鄭玄【三禮註】中【禮記·大學】是現今可考的最早的【大學】著述。唐初經學家孔穎達將【大學】文本分為兩大段,尤為註重闡發「誠意」的重要性。

韓愈將【大學】視為與【孟子】【易經】等一樣重要的「經書」,曾在【原道】中參照【大學】「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來張揚儒家道統,並依據【大學】提出了「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德修養路徑。受經濟、政治、思想等多種時代性因素影響,北宋統治者和思想家都比較重視【大學】,司馬光曾單獨註解【大學】,周敦頤、邵雍、王安石等思想家都涉獵【大學】研究。

程頤更是將【大學】提到了「孔氏之遺書,而初學入德之門」【1】的地位,將之與【中庸】【論語】【孟子】稱作「小經」,他提出「親民」本為「新民」的論斷無疑具有劃時代意義,成為朱子詮釋「新民」的重要依傍和直接理論來源。比較而言,對於【大學】的研究,漢唐思想家訓詁註疏多而義理闡發少,北宋思想家在堅持訓詁的基礎上更為註重闡發義理。朱子之前的思想家對【大學】的詮釋,一定意義上都是朱子【大學章句】的源頭活水,自然也是朱子詮釋「新民」的思想資源和理論背景。

朱子一生治學嚴謹,對【大學章句】更是慎之又慎,唯恐「屋下架屋」「亂道誤人」。可是,朱子為什麽在「極知僭越」的情況下,依然堅持改「親民」為「新民」呢?這背後的原因和深意,需要我們深入研究。

關於朱子改「親民」為「新民」是否適宜,當時就有門生提出這個問題,直接問朱子:「程子之改親為新,何所據?子之從之,又何所考而必然耶?且以己意輕改經文,恐非傳疑之義,奈何?」2朱子則回答說:「若無所考而轍改之,則誠若吾子之譏矣。今親民雲者,以文義推之則無理,新民雲者,以傳文考之則有據,程子於此,其所以處之者亦已審矣。」(【大學或問】,第509-510頁)

朱子的回答不僅闡明了改「親民」為「新民」的依據及其可靠性,也間接表達了改動的原因。朱子的這段話至少表達了三層意思:第一,改「親民」為「新民」不是「以己意輕改經文」,而是經過考證的。朱子「若……則」的回答方式表明,有人對此提出質疑在其意料之中。朱子受其父及眾老師尤其是李侗「平實」之教的影響,做學問非常篤實,極尊重文獻,十分重視學術史和思想史,這從理性角度決定朱子不會「輕改經文」。

從人生歷程角度看,朱子5歲習【大學】,晚年多次自述畢生精力盡瘁於【大學】,至71歲臨終前三天還在修改【大學章句】「誠意」章,這在一定意義上從情感角度表明朱子不會「輕改經文」。所以,朱子改「親民」為「新民」絕不是基於己意輕改,而是「慮而後」的「得」。

第二,改「親民」為「新民」是有依據的,所依據的程子關於「親當作新」解的判斷是可靠的。朱子認為程子「處之者亦已審矣」(【大學或問】,第510頁)是正確的,所以朱子才認同此觀點並據此改「親民」為「新民」,並進一步作了闡釋發揮。進言之,朱子承繼程頤「親,當作新」的判斷,是建立在他本人對【大學】文本的總體性理解基礎之上的,也即基於「以文義推之」和「以傳文考之」的理性判斷。因此,朱子改「親民」為「新民」是有充分依據的。在朱子看來,【大學】是一部「新民」著作,講「新民」才符合通篇文義,而且以「傳文考之」亦有據。

第三,改「親民」為「新民」不僅深思熟慮且有理有據,還有其一定原因和目的。在朱子看來,【大學】之道在孟子之後「其書雖存,而知者鮮矣!」(【四書章句集註】,第3頁)朱子認為「新民」更符合【大學】所要表達的義理和所以教人之法,他的改動包括對【大學】進行重新編排,都是為了「發其歸趣」,使「古者大學教人之法、聖經賢傳之指,粲然復明於世」(【四書章句集註】,第3頁),從而積極作用於「國家化民成俗」和「學者修己治人」,進而實作天下人皆有以明其德、皆能明其德以達至善的社會理想目標。就此意義而言,朱子詮釋「新民」,其根本目的不是為了發展「經書」而「註經」,而是為了幫助後學掌握經典的本真義理,明白「新民」的精髓要義和實作路徑。

綜上所述,朱子認為「親民」沒有文獻依據,「新民」則是更為合理的解釋。在朱子看來,「新民」是「國家化民成俗」和「學者修己治人」的重要內容。朱子註解「新民」一定意義上推動了註解向度的轉換,賦予了經典以新意,並產生了深遠的歷史影響。

二、朱子註解「新民」的邏輯思路

在辨明朱子為何改「親民」為「新民」的基礎上,需要進一步考辨:「新民」的內涵是什麽?什麽是新,什麽是民,什麽是新民?朱子是如何註解「新民」的?朱子註解「新民」的總體思路是什麽?「新民」何以可能、何以必要、何以實作?我們來梳理朱子詮釋「新民」的邏輯理路。

1.何謂「新民」

從句法結構角度看,「新民」是一個動賓結構的詞。從詞性上講,「新」是動詞。按照朱子的說法,「新者,革其舊之謂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舊染之汙也。」(【四書章句集註】,第4頁)他在註解「周雖舊邦,其命惟新」時也說過:「言周國雖舊,至於文王,能新其德以及於民,而始受天命也。」(【四書章句集註】,第6頁)據此分析,「新民」的「新」字至少有兩層意思:其一,從性質上看,「新」意味著革故鼎新,這是針對「新民」需要祛除舊汙而言;其二,從用法上看,這裏的「新」是使動用法,也即「使民新」,這是針對【大學】之道而言的。

從詞性上看,「民」是個名詞。那麽,「新民」中的「民」是指什麽人呢?其一,「民」指類存在意義上的人,如朱子在【大學章句】序中說:「大學之書,古之大學所以教人之法也。蓋自天降生民,則莫不與之以仁義禮智之性矣。」(【四書章句集註】,第2頁)這裏面的「民」就是意指人。其二,「民」指帶有一定身份內容的「下之人」,也即與有位、有齒、有德等「上之人」或曰「大人」相對應的「小人」、普通人、凡人。如在註解【康誥】所說的「作新民」時,朱子說:「鼓之舞之之謂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四書章句集註】,第6頁)「然民之所以感動者,由其本有此理。上之人既有以自明其德,時時提撕警策,則下之人觀瞻感發,各有以興起其同然之善心,而不能已耳。」【3】這裏的「下之人」就是指的「民」。

概言之,在古代漢語中,「民」一般是指處於被統治地位的人,與「大人」相對應的「小人」,與聖賢相對應的「凡人」。具體到【大學】語境中的「新民」,一般認為指的是處於下位的民眾也即「下之人」,屬於「治於人」的人。

2.「新民」何以可能

在朱子看來,「新民」之所以可能,原因有二:其一,「明德」是天與之人的,「人本來皆具此明德,德內便有此仁義禮智四者」(【朱子語類】卷第十四,第321頁)。人人都有「明德」,這是包括「民」在內的所有人之所以能明明德的邏輯前提。人本身固有的東西,只要肯下功夫、只管做去,便可以實作「自新新民」。其二,無論是能夠自明其明德的「上之人」,還是需要借助教化明德的「下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去使民新。這兩個因素交織在一起,從總體上賦予「新民」以可能性。

首先,來看「新民」之所以可能的第一個因素。朱子說:「蓋自天降生民,則莫不與之以仁義禮智之性矣。」(【四書章句集註】,第2頁)「人本來皆具此明德,德內便有此仁義禮智四者」(【朱子語類】卷十四,第321頁),而且,「人合下便有此明德,雖為物欲掩蔽,然這些明的道理未嘗泯絕。」(【朱子語類】卷十五,第354頁)這就為「明明德」和「新民」之可能澄清了理論前提。

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仁義禮智之性,都有「作新民」的可能性。或者說,「民」之所以能夠「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不僅得益於外在因素或者說教化本身,也在於「民」自身「本有此理」,有與「上之人」一樣的「同然之善心」。按照朱子的說法,人人本有明德,而且這個固有的「明德」可能會被氣質所拘或人欲所蔽,但始終會保持固有之性,如明鏡不會因沾染泥汙而失去光明之性,而且只要條件具備就能實作「明明德」。如是,「明明德」以及與之本質關聯的「新民」便具有了理論上的可能性。

其次,來看「新民」之所以可能的第二個因素。對於齊家、治國、平天下等三件「新民事」,朱子認為「上之人」和「下之人」不僅是「上行下效」的關系,還有著「上下雖殊而心則一」(【朱子語類】卷十六,第439頁)的內在關系。對於「上之人」而言,是「天必命之以為億兆之君師」(【四書章句集註】,第2頁),面對處於下位的「民」為物欲所昏蔽而不能自明其德,他們有責任「為之惻然而思有以救之」,所以「新民」是義不容辭的責任。

朱子說:「我既是明得個明德,見他人為氣稟物欲所昏,自家豈不惻然欲有以新之,使之亦如我挑剔揩磨,以革其向來氣稟物欲之昏而復其得之於天者?此便是新民。」(【朱子語類】卷十四,第332頁)在這方面,朱子沿用了儒家「不可使知之,亦當使由之」的思想,認為一定要加強對「民」的教化。也就是說,他認為「上之人」有責任和義務透過「新民」的方式使「民」修身行己而在應事接物時「不出規矩準繩之外」(【朱子語類】卷十四,第330頁)。

需要註意的是,這裏的教化「不是居高臨下的教訓,而是出於對俗民的道德陷溺和迷惑的同情……所以新民是士君子拯救萬民於陷溺的責任。」【4】對於作為「下之人」的「民」而言,接受「上之人」的教化以自明其德也是一種義務。朱子說:「自新新民,皆欲止於至善也。」(【四書章句集註】,第6頁)這句話表明自新與新民有著共同的價值取向和終極目標——止於至善。

在朱子看來,無論是「上之人」還是「下之人」,在「新民」的終極目標上是一致的,都是要努力達至止於至善的理想境地。由此觀之,無論是「上之人」基於什麽具體目的,都需要透過「新民」的方式更好地推動社會發展;而對於處於下之位的「民」而言,為了更好的生活,自然也會努力透過自新的方式發展自身。從這個角度講,雖然「上之人」和「下之人」存在階級立場的對立和具體目標的差異,但在「新民」問題上有著「求同存異」的可能。

換句話說,在封建社會,無論是處於統治地位的王侯將相,還是處於被統治地位的平民百姓,在透過「新民」方式推動國家發展從而實作自身利益上是存在著共同點的。這也是「新民」之所以可能的重要因素。朱子說過:「‘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文王能使天下無一民不新其德,即此便是天命之新。」(【朱子語類】卷第十六,第386頁)這表明,只要努力做去,便可能達到「天下無一民不新其德」的理想境界。

3.「新民」何以必要

「新民」之所以是必要的,不僅因為「新民」本身有意義且可能,還因為民難以完全靠自身實作自新目標。朱子說:「人皆有此明德,但為物欲之所昏蔽,故暗塞尓。」(【朱子語類】卷第十六,第385頁)在朱子看來,無論對「上之人」還是「下之人」,都需要努力祛除昏蔽,復其明德。關鍵在於,作為「下之人」的「民」能否完全依靠自己實作明明德呢?在朱子看來,「民」自身難以自主實作自明其德,有的甚至不能意識到自己的明德被物欲所昏蔽。

朱子說:「今吾既幸有以子明矣,則視彼眾人之同得乎此而不能自明者,方且甘心迷惑沒溺於卑汙茍賤之中而不自知也,豈不為之惻然而思有以救之哉!故必推吾之所自明者以及之,始於齊家,中於治國,而終極於平天下,使彼有是明德而不能自明者,亦皆有以自明,而去舊染之汙焉,是則所謂新民者,而亦非有所付畀增益之也。」(【大學或問】,第508-509頁)在朱子看來,只有少數聖賢人可以透過明明德的方式自明其德,對於作為大多數且處於下位的「民」而言,自身沒有自新的意識,所以需要教化、引導、示範。這對於「上之人」而言是一種義務,對於處於下位的「民」來說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

闡明「新民」的必要性需要探明「明明德」與「新民」的內在關系。在朱子看來,「新民」是「明明德」的應有之義。「上之人」在己德已明基礎上要去「新民」,否則便不能盡顯其明德,更遑論止於至善之境界。這就涉及「明德」與「新民」的關系問題。朱子說:「若論了得時,只消‘明明德’一句便了,不用下面許多。聖人為學者難曉,故推說許多節目。今且以明德、新民互言之,則明德者,所以自新也。新民者,所以使人各明其明德也。然則雖有彼此之間,其為欲明之德,則彼此無不同也。」(【朱子語類】卷十五,第376頁)也就是說,可以透過「互言」的方式深化對「明明德」和「新民」的認識。

那麽「新民」與「明明德」到底是什麽關系呢?其一,從「物有本末」的關系角度看,朱子說:「明德為本,新民為末。」(【四書章句集註】,第4頁)也即,「明德」是本體,「明明德」是「內聖」之事,「新民」是末,是「外王」之事。

其二,從邏輯關系角度看,「明明德」是「新民」的前提條件,所謂「明德而能後新民」(【朱子語類】卷十四,第326頁),也即「明明德者」在「自新」之後去「新民」,「使人各明其德」(【朱子語類】卷十五,第376頁)。

其三,從現實角度看,在「明明德」到什麽程度去「新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既不能一味地等到自家德十分明後方去「新民」,也不能不分情況硬要去「新民」,而要視情況而定,「若大段新民,須是德十分明後,方能如此。若是小小效驗,自是自家這裏如是,他人便自觀感」(【朱子語類】卷十四,第327頁)。

其四,從目標指向角度看,「新民」和「明明德」都是以使國家「其命維新」為現實追求和以「止於至善」為終極目標。朱子認為,「自新新民,而至於天命之改易,可謂極矣」(【朱子語類】卷十六,第390頁),「明德、新民,二者皆是要至於極處。明德,不只是略略地明德便了;新民,不只是略略新得便休,須是要止於極至處」(【朱子語類】卷十四,第331頁)。

綜上所述,「新民」的重要性和可能性內在決定著「新民」的必要性,而「民」自身的局限性決定了其自身難以自覺自主實作「新民」,二者交織在一起從總體上決定了「新民」的必要性。

4.「新民」何以實作

在闡明朱子詮釋何謂「新民」以及「新民」何以可能、何以必要的基礎上,還需要進一步探析朱子關於「新民」何以實作的詮釋。

其一,從「新民」的主體性作用發揮角度看,朱子認為「上之人」應該積極發揮教化作用,「下之人」則要努力下功夫。在談論「禮讓為國」時,朱子說:「自己禮讓有以感之,故民亦如此興起。自家好爭利,卻責民間禮讓,如何得他應!」(【朱子語類】卷十四,第437頁)在這裏,朱子從正反兩個方面論證了「上之人」之「上行」對「下之人」之「下效」的重要影響。

由此觀之,朱子更為看重身教的示範作用,而不是簡單的言傳。關於「明德」與「新民」也是如此,須是先自明其德,然後才「推以及人」,是做給他人看、帶著他人做,而不是靠簡單的說教。在朱子看來,「新民」要下功夫做去,不然,就會落入「只就紙上說千千萬萬,不濟事」(【朱子語類】卷十四,第312頁)的窠臼。

其二,從「新民」的實作路徑角度看,朱子認為關鍵在於「絜矩之道」「齊之以禮」和「齊之以刑」。

一是行「絜矩之道」,推以及人。朱子認為「君子有絜矩之道」,「所以以己之心度人之心,使皆得以自盡其興起之善心。」(【朱子語類】卷十六,第439頁)「上之人」行絜矩之道,推以及人,以己之心度「民」之心,可以興起「民」之善心。這裏的關鍵當然在於「上之人」的「絜矩之道」,「因何恁地上行下效?蓋人心之同然。所以絜矩之道:我要恁地,也使彼有是心者亦得恁地。」(【朱子語類】卷十六,第439頁)也就是說,要給作為「下之人」的普通民眾指出方向、作出示範、立起榜樣。

如若不然,則不能實作「新民」目的。因為,「若不絜矩,則雖躬行於上,使彼有是興起之善心,而不可得遂,亦徒然也。」「如專利於上,急征橫斂,民不得以自營,我這裏雖能興起其善心,濟甚事!若此類,皆是不能絜矩。」(【朱子語類】卷十六,第439頁)可見,就「新民」而言,君子的絜矩之道非常重要,這直接決定著「新民」之「上行下效」的方式是否奏效。

二是「道之以德,齊之以禮」,以禮新民。在朱子看來,「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也」(【四書章句集註】,第53頁)。也就是說,「禮」是人行為處事需要遵守的基本行為規範。朱子認為,在絜矩之道的基礎上還需要「齊之以禮」,因為「民」所興者深淺不一。朱子說:「言躬行以率之,則民固有所觀感而興起矣,而其身前厚薄之不一者,又以禮一之,則民恥於不善,而又有以至於善也。」(【四書章句集註】,第55頁)可見,朱子認為「德禮」是治民或者說「新民」的根本,其效驗主要體現在「使民日遷善而不自知。」(【四書章句集註】,第55頁)

三是「道之以政,齊之以刑」,使「民」不敢為惡。在朱子看來,「政」是「治之具」,「刑」是「輔治之法」,「政刑能使民遠罪」(【四書章句集註】,第55頁)。「政刑」是較之「德禮」而言只是治民之末,但其與「德禮」相為始終,也是不可以偏廢的,因為從總體性角度講,「新民」需要「禮樂、法度、政刑」等多種方式並用,才能有效「使之去舊汙也」(【朱子語類】卷十四,第327頁)。

其三,從「新民」的態度角度看,朱子認為關鍵是要在「茍」字上下功夫,做到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朱子曾直言「舊來看【大學】日新處,以為重在後兩句,今看得重在前一句。」(【朱子語類】卷十六,第389頁)「新」的關鍵在於「茍」,而茍字多訓「誠」字。在此基礎上,朱子強調指出,「人誠能有日新之功,則須日有進益處。」(【朱子語類】卷十六,第389頁)也就是說,無論是「明德」還是「新民」,都必須堅持努力,「只是要常常如此,無間斷也,」否則便「不能接續」,則前日所新者也會「間斷頹廢了」(【朱子語類】卷十六,第389頁)。

深刻把握朱子關於「新民」何以實作的註解,需要進一步探明「新民」之自新與他新的關系問題。徐仁父問:「湯之盤銘曰:‘日日新。’繼以‘作新民’。日新是明德事,而今屬之‘作新民’之上,意者申言新民必本於在我之自新也。」朱子說:「然」。(【朱子語類】卷十六,第390頁)由此可知,朱子是贊同「新民必本於在我之自新」的說法的。進一步講,朱子認為「新民」,指的是「民之自新」。

這和朱子在【大學章句】中對「新」的註解是一致的,即:「新者,革其舊之謂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四書章句集註】,第4頁)「明德」在於自明,「新民」在於自新。關鍵在於自己要去明、去新。所以,對於「新民」的理解,不能簡單理解為是由外而內的「教化」。或者說,「民」之所以能夠「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關鍵不在於外在因素或者說教化本身,而在於「民」本有此理,有與「上之人」一樣的同然之善心。

由此需要我們進一步辨析的是:「新民」到底是什麽意思?透過教化使「民」成為「新民」,還是「民」透過自新成為「新民」。作為動詞的新,是使「民」自新的意思。對於「民」來說,是他新還是自新,是「上之人」的教化讓自己成為新的「民」,還是自己透過自新的方式使自己成為新的「民」?或者這種理解更具合理性,即:作為「上之人」的君師或曰聖人透過教化引導是外因,「民」要像聖人一樣透過修養工夫而自新的方式成為「新民」。

就此而言,「新民」應該是「民」積極主動的變革自身的行為,以革故鼎新的方式不斷發展自身。在朱子看來,要實作「新民」目標,需要「上之人」與「下之人」一起努力,使作為「下之人」的「民」發揮自身主體性,透過自新的方式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進而能夠止於至善、明明德於天下。

綜上所述,朱子註解「新民」的邏輯思路可以簡單概括為:人人皆有明德處且需要自明其德,從根本上決定了「新民」的可能性;「新民」的重要性和「民」自身難以完成自新的問題交織在一起,從總體上決定了「新民」的必要性;「新民」的實作需要「上之人」與「下之人」共同努力,綜合運用「絜矩之道」「齊之以禮」「齊之以刑」,堅持「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自強不息精神。

三、朱子註解「新民」的歷史意義

朱子註解「新民」一定意義上體現了詮釋經典之「守正」與「創新」的完美結合,遵循「以文義推之」和「以傳文考之」相結合的原則,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言語之間,蘊含著許多獨特且具有創新性的時代價值和歷史意義。

作為「歷史事件」,朱子註解「新民」是已經發生過了的歷史事實,但是其歷史意義卻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黯淡,反而會隨著歷史的發展越發彰顯活力。本文不擬從思想史角度全面梳理朱子註解「新民」的歷史意義,而是從理論邏輯角度簡要闡明朱子註解「新民」的理論影響和現實意義,以期透過管中窺豹的方式開顯其歷史意義。

1 .朱子註解「新民」產生了深遠理論影響

朱子註解「新民」產生的理論影響集中表現為綿延多年且歷久彌新的「新民」與「親民」之爭和辨說。本文選取比較有代表性的王陽明「親民」說和梁啟超「新民」說,考察二者與朱子「新民」思想的內在關聯,以期從正反兩個方面較為整全性地展現朱子註解「新民」的理論影響。

王陽明「親民」說及其對朱子註解「新民」的質疑和批判。現在看來,朱子註解「新民」進行了一些創新性的闡釋,這在一定意義上可以稱之為一次問題向度的轉換。這種做法無疑具有開拓性和創新性,同時也受到了王陽明的批判。王陽明認為朱子改「親民」為「新民」是「偏了」,不僅因為「作新民」之「新」與「在新民」之「新」不同,更重要的原因是朱子這一做法違背了傳統道德精神之意旨,忽略了「養民」這一重要維度。

當然,王陽明的批判也是建立在對【大學】文本考察和義理分析基礎上的,所以和朱子註解「新民」一樣影響深遠,為後世顧應祥、陳龍正、胡渭、徐復觀、牟宗三等學者承繼和發展。「相形之下,朱子改親為新的文字上的依據較為薄弱」【5】,王陽明的「親民」說確實更為接近【大學】古本之意。比較而言,朱子註解「新民」做法「創新」多,王陽明堅持「親民」做法「守正」多。

朱子主張「新民」重在強調「革故鼎新」,並不必然否定「親民」。朱子「親民」之道不僅體現在其理學思想中,也直接表現在他愛民如傷、視民如子的為人處世和為學為官的生命實踐中。這裏當然不是簡單地為朱子註解「新民」做辯護,更是為了透過回應王陽明的批判而彰顯朱子註解「新民」的歷史影響。或許,對於現實來說,將「新民」與「親民」並舉才是王道。

梁啟超的「新民」說及其對朱子註解「新民」的傳承和創新。梁啟超曾自號「新民子」,他將「新民」理念融入報刊章程之中,主辦的【新民叢報】也頗具影響。梁啟超說:「本報取【大學】「新民」之義,以為欲維新吾國,當先維新吾民。」【6】由此可見,梁啟超是肯定朱子「新民」說的,而且認為「新民」也是他那個時代的重要任務。當然,梁啟超不是簡單地套用朱子「新民」思想,而是結合時代要求進一步創造性地發展了朱子「新民」思想。

梁啟超取「新民」之義,意在強調他那個時代迫切需要透過「新民」維新救國,這與朱子希望透過註解「新民」幫助國家化民成俗和學者修己治人具有相似性,就價值取向而言都是希望透過「新民」實作國家富強、社會進步、個人發展。

當然,梁啟超所闡發的「新民」說與朱子註解的「新民」思想在具體內容、方法、目的等方面還是存在諸多不同。比如,在新民的實作路徑和方法上,梁啟超說:「新民雲者,非欲吾國民盡棄其舊以從人也。新之義有二:一曰淬厲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補其所本無而新之。」【7】這與朱子註解「新民」所論及的實作路徑和方式方法明顯不同。

梁啟超闡述的兩重「新之義」不僅具有知識論意義,闡明了新的含義,可以幫助我們更好認識和把握「新民」說的核心要義;還具有方法論意義,同時指明了「新民」的兩個向度:一是返本開新,二是借鑒外來。前者重在貫通古今,後者強調會通中西。如果能將此二者結合起來,必能賦予「新民」以新時代意蘊,啟用其歷史生命力。

總之,我們在「正本清源」以厘清「新民」「親民」之本身意涵的同時,更應該關註或者說註重推動其創造性轉化以「古為今用」,用創造性詮釋的方式傳承發展,讓其煥發新時代生命力。

2.朱子註解「新民」具有較強現實意義

朱子在【大學章句】序中講述了自己「采而輯之」重新編排並註解【大學】的基本情況,並在最後講到了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幫助國家化民成俗,二是為學者修己治人提供指導。有鑒於此,我們不妨以朱子設定的目的為觀照,來考察他註解「新民」的現實意義。

朱子註解「新民」在中國歷史上發揮了積極作用。朱子註解「新民」一定意義上接續了孔孟之道,傳承了【大學】「教人之法」,無論是「化民成俗」的新民之道,還是「修己治人」的內聖外王之方,都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就於國化民成俗而言,包括「新民」思想在內的【四書章句集註】被統治者重視,也曾一度成為道德教化之範本和科舉考試之教材,這一歷史事實同時也有力說明了朱子詮釋「新民」對於國家化民成俗的現實意義;就學者修己治人而言,朱子透過詮釋「新民」展現了大學之道、為學之法,不僅為人們「明明德、新民、止於至善」指明了方向,還指出了具體實作方式和現實路徑,這對於君子「得聞大道之要」和小人「得蒙至治之澤」皆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朱子註解「新民」對當代中國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朱子說過:「‘其命維新’是新民之極,和天命也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自新新民,而至於天命之改易,可謂極矣。」(【朱子語類】卷十六,390頁)可見,自新與新民是古老國家透過革故鼎新方式實作持續發展的重要方式,這說明自新和新民不僅對於個人成聖成賢至關重要,對於國家富強和民族復興同樣具有重要意義。這裏面蘊含的革故鼎新意識、自新方式,都具有很強的現代性意蘊,對於當代中國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無疑具有重要資源性價值和方法論啟示。

綜上所述,朱子註解「新民」的歷史意義,不僅直接體現在對後世思想的理論影響上,還內蘊於對中國社會發展的現實作用中。我們要像朱子註解「新民」一樣詮釋朱子文化,在「守正」的基礎上「創新」,在「照著講」的同時「接著講」,以時代精神啟用朱子文化,以朱子文化涵養時代新人。

來源:【中國哲學史】2023 年第 5 期。本轉載僅供學術交流,不做其他用途,若有侵權,敬請聯系,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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