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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鶴:歷史與文學的關系

2023-12-15國風

歷史與文學的關系

——周振鶴教授在上海師範大學的演講

我曾經作過歷史與科學關系的演講,認為歷史學處在人文與科學之間,大旨是闡發歷史學研究方法上的科學性與研究物件的人文性,這是歷史的中庸之道(歷史與科學的共通處還有一點是求真)。另一方面,學科性質屬於人文領域的歷史,在傳統的文史哲學科之中,也處於中庸的狀態,前進一步是哲學,後退一步是文學。比如,黑格爾的歷史哲學是哲學而不是歷史,只是以歷史說事。湯因比的歷史研究也近似哲學,以文明形態的變遷來說明其哲學觀點。這就是「前進一步是哲學」。後退一步呢?【三國誌】是歷史,【三國演義】就是文學了。關雲長走麥城是歷史,華佗為其刮骨療毒則是文學。嶽飛抗金是歷史,嶽母刺字就是文學了。

狹義的歷史學其實就是歷史編纂學,信奉歷史事實至高無上的原則,既不理會歷史發展的規律,也不預測歷史發展的趨向,更不談論什麽歷史經驗與教訓,而只以復原歷史面貌為己任,其極端的表現就是以史料學代替史學。但我這裏卻不是要批判歷史編纂學,而是說歷史學本來的意義僅在於追求歷史事實,而對這些事實作哲學的思考或者在歷史事實的基礎上進行文學創作,實際上都進入了其他領域。當然學術之間沒有絕對的界線,歷史學也可以總結歷史規律為自己的目的,也可以科學地預見歷史的發展,但這一切都必須以史實為基礎。脫離了歷史事實,再好的理論也只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同樣,以歷史事實為基礎的文學創作再如何戲說,也必須合情合理,才有感人的力量,否則就是瞎說胡扯,沒有人願意看了。大家知道京劇【失空斬】十分有名,但失街亭是真事,斬馬謖是真事,中間那一段空城計可就是虛構了。只不過虛構得好,十分在理,雖然歷史學家不接受,但觀眾卻很愛看,而且在【失空斬】裏頭,就數空城計戲劇性最強。如果有歷史學家因為其違背史實而硬要將它抽掉,那豈不是成了傻瓜?所以一般而言,我不反對戲說,只要不太出格就行,否則只剩下幹巴巴的歷史事實,那就只有歷史學家自己才愛看。

那麽除了文學創作以外,歷史學著作是不是都是純粹的歷史事實,而沒有一點文學成份呢?也不盡然。歷史學裏頭有文學因素存在,同樣文學中也有歷史事實。

歷史中的文學

行刺趙盾一事未成而刺客自盡是歷史事件。但為何刺殺未遂,卻是歷史故事了。從事件而變為故事,文學成份是不可少的。這就是歷史中的文學。

歷史中的文學是指歷史中有文學的成份。文學可以虛構,歷史必須真實,也就是要可信,這是最基本的差異。但歷史中就沒有虛構的成份嗎?

司馬遷的【史記】自然是典型的歷史作品,它是廿四部正史的第一部。所謂紀傳體的史書就是由它所開創的,所以大概不會有人說【史記】是小說故事。但是我們看看其中的一段史事。【史記·晉世家】載:因趙盾屢諫,「靈公患之,使??刺趙盾。盾閨門開,居處節,??退,嘆曰:‘殺忠臣,棄君命,罪一也。’遂觸樹而死。」說的是,晉靈公派人殺趙盾,刺客看見趙盾早早開著門,在那裏正襟危坐等著上朝,很受感動,認為他是忠臣,不該暗殺他,但不殺他,又違背了君命,橫豎活不了,索性就在趙盾庭院裏一頭撞樹死了。在這一事件中,趙盾、刺客(是不是叫??,還難說,下面我會講到)都是真人,刺客被派來行刺,也是實事,他死了也是事實。但他死前的思想鬥爭,就麻煩了。有誰作見證呢?沒有。這只能是史家的想象。如果不這樣寫,事情就寫不完滿了,但一完滿就有文學成份了,因為思想鬥爭是死無對證,刺客並沒有告訴司馬遷,司馬遷又從何得知呢?所以歷史裏頭是有虛構成份,有文學內容的。

但有人也許要說,這是【史記】的創作,再早一點的史書,如【左傳】呢?是不是寫得簡單些呢?其實【左傳】也一樣有文學成份,而且就此事而言,比【史記】更戲劇化。【左傳】宣公二年載:「宣子(即趙盾)驟諫,公患之,使??賊之。晨往,寢門辟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比起【史記】來,對趙盾的行為與刺客的心理狀態描寫得更為詳細生動。連趙盾盛服準備上朝,時間未到,坐著小打瞌睡都寫出來了。刺客呢,想得更多,甚至自言自語說了一大段話,而且還將撞死的那棵樹也落實為槐樹了。簡直一出小戲,連道具都不含糊。我們可以說,行刺趙盾一事未成而刺客自盡是歷史事件。但為何刺殺未遂,卻是歷史故事了。從事件而變為故事,文學成份是不可少的。這就是歷史中的文學。有趣的是,【春秋公羊傳】對此事還有第三種寫法,場面差不多,但描寫刺客一路登堂入室,而未見到保衛人員,已經很受感動,繼而又發現趙盾早餐竟然只吃小魚仔下飯,更是感動不已,於是也如此這般想了一通,最後當然也是自殺,不過這回是抹了脖子,不是撞死。對這樣一件事我們相信誰呢?很顯然,可相信的只是有刺客殺趙盾未遂並自殺一事。其他的就難說了。【公羊傳】甚至未寫出刺客的名字來,大約沒有資料,而【左傳】與【史記】卻坐實為??;發生事件的時間也不一樣,【左傳】系魯宣公二年(公元前607年),與【史記】晉靈公十四年同,而【公羊傳】系於魯宣公六年(公元前603年)。事件雖一,而故事有三,相信誰呢?按一般說法,【春秋】三傳要早於【史記】很長一段時間,而且【左傳】開編年之體例,是很正宗的史學著作,如此正宗且早期的歷史著作尚且文學成份很濃,何況其他。

【史記】開紀傳之體例,【史記】裏的表與書是純粹的史學體裁,沒有文學成份,雖然如【封禪書】裏也有華麗的文字,但那是例外。本紀有類編年,專記大事,文學成份也少一些,但如【項羽本紀】亦有生動的故事。列傳是傳記體裁,是施展文學才華的大好園地。不誇大地說,【史記】的大部份列傳,可以稱為是傳記文學作品,也就是說是傳記性質的文學作品。後世的正史也一樣都有文學成份,無遑多舉。為什麽標榜寫實求真的歷史會有文學成份呢,我們等下再說。稱贊【史記】的多是為其文學才氣與史學見識所震懾,而主要不是由於其百分之百的實事求是。史要信,也要好看。但到底信不信一般人其實並不容易知道。

文學中的歷史

文學中有歷史,但從其中發掘史料是一回事,把整個文學作品當成真史就很可慮。【紅樓夢】反映了清代前期的歷史現實沒有錯,但過分坐實到具體歷史人物身上,就未免失之穿鑿了。

文學中有歷史,這一點現在似乎不成為問題,因為就歷史學家的眼光看來,沒有什麽文獻資料不是史料,不但文學作品,即如佛經道藏日記信劄家譜賬本碑銘地圖辭典也無不是地道的史料,而且隨著史學研究領域的拓展與深化,史料範圍還會不斷地擴大。所以從「三言二拍」裏頭可以看到晚明市井生活的真實面貌,這對於研究社會史的人幾乎是一個常識,毋庸多說。從文學作品裏去鉤稽歷史資料,或如陳寅恪先生以詩證史,也是大家熟悉,不必細言。

但在「五四」以前,史料範圍並沒有這麽寬泛,對於文學與史學的關系也沒有那麽清楚,因此有些文獻到底屬於文學還是史學,甚至一兩千年來都沒有一致的看法。對於傳說,對於神話就是如此,其中相當突出的一個例子就是【山海經】。

神話傳說是文學,先史時代,無文字可征,只有傳說,暫當歷史。三皇五帝至今未曾坐實,但炎黃子孫已經成為口頭語,甚至成為歷史共識。即使進入歷史時代也還有新的傳說被制造出來,因此顧頡剛先生說這是層累的歷史,這且不說。但以傳說或神話研究歷史,卻是一種重要的方法。王國維在【古史新證】總論裏說:「而疑古之過,乃並堯、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於懷疑之態度及批評之精神不無可取,然惜於古史材料未嘗為充分之處理也。」這些古史材料就包括【山海經】、【穆天子傳】一類文獻。

【山海經】一般都視為荒誕不經,連司馬遷寫【史記】都不敢利用。但很有趣,【山海經】這部書在中國歷史上卻是在文學與史學之間遊移不定。在【漢書·藝文誌】裏,【山海經】列於數術類形法家。此後該書在目錄學裏的角色轉換過幾次,【隋書·經籍誌】將【山海經】列於史部地理類,說明六朝時對此書看法有所改變。此後歷代官私目錄都是這種看法,也就是將【山海經】看成史書了。但是歷史是講真實的,雖然【山海經】裏頭平實的山川地理內容,應該歸於史部,但更有神話故事,顯然與信史有悖,所以清人編【四庫全書】,言其「侈談神怪,百無一真,是直小說之祖耳。入之史部,未為允也」,將其改列於子部小說家類。【山海經】的例子說明,文學與史學的界限有時是很模糊的,這個死結直到「五四」以後才大致解開。解開的途徑有二。一是將【山海經】分而治之,不將其看成一部成於一人一時之書,神話歸神話,歷史歸歷史。二是神話中也有歷史的成份在,仍可以以之證史或補史。將神話中的歷史成份發掘出來的,自然以王國維用【山海經】來印證甲骨文中殷先王亥為最傑出的例子。分而治之者,以為山海經中的【五藏山經】是比較雅正的部份,譚其驤先生就寫了【<五藏山經>的地域範圍】一文,分析【山經】寫作時的地理知識水平。我在十幾年前也寫了【被忽視了的秦代水經】一文,指出【山海經·海內東經】存在一個附篇,這個附篇不是海內東經的一部份而是秦代的水經。也就是說【山海經】有先秦已經存在的神話,也有秦以後摻入的歷史成份的內容。古代目錄學上對【山海經】歸類遊移不定,主要是始終將其視為一部不可分割的作品。

上面是說界於文學與史學之間的文獻,至於純粹的文學作品,當然也能發掘史料,大家都很清楚。但從其中發掘史料是一回事,把整個文學作品當成真史就很可慮。最近有人要坐實【紅樓夢】為歷史,其實民初的索隱派已為其先鋒。但我認為小說是小說,歷史是歷史,【紅樓夢】反映了清代前期的歷史現實沒有錯,但過分坐實到具體歷史人物身上,就未免失之穿鑿了。所以不小心也有可能將文學變成歷史。戲說之類當然是文學,但讀者觀眾往往誤認為歷史。如張誠、徐日癉在簽【尼布楚條約】時與俄國談判做轉譯,【康熙王朝】的編劇與導演以為是他們懂俄語,其實他們是用拉丁語作轉譯中介的。

歷史中的文學意義何在

歷史本身是不是文學其實並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寫歷史必須要有文學的才華。枯燥的歷史事實是不能引起讀者的興趣的,要有文學意味的東西才能引人入勝,才能讓人體會到作史者的良苦用心。

歷史本身是不是文學其實並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寫歷史必須要有文學的才華。子曰:言之不文,行之不遠。如果語言或文字沒有文采,是不能傳之久遠的。所以只有文學色彩濃厚的歷史著作才會令人永久記憶。廿四史的前四史,編年史裏頭的【左傳】與【資治通鑒】都是這樣的著作。其它很多史學著作,就只能是歷史學家才去攻讀的了。

我在開頭說到狹義的歷史學只是歷史編纂學,更極端則是將史料學等同於歷史學。但中國自古以來並沒有純粹意義上的歷史編纂學,那樣的學問應該與科學研究一樣,是只問是非不計利害的。但事實上,因為中國人歷來重視經世致用,雖然也有束書不觀,空談性命的時代,也有提倡無用之用的思想,但到底中國人的傳統是每做一件事都要問問有什麽用,沒有用的事是不大有人去做的。即使如歷史編纂學這樣主要是作過往事實的客觀記錄的,也很重視其用途的。對統治階級而言,歷史就是垂鑒資治的作用,要長治久安,要皇圖永固,就要學習歷史經驗,吸取歷史教訓,所以史學具有強烈的實用性。而對於如司馬遷這樣的史學家而言,他的誌向同樣要使自己所寫的史書成為有用之物,他要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但枯燥的歷史事實是不能引起讀者的興趣的,要有文學意味的東西才能引人入勝,才能讓人體會到作史者的良苦用心。對一般人而言,歷史有懲惡勸善的作用,要發揮這個作用,也要有文學色彩才行。這個色彩既包括文筆好,還包括必要的虛構成份,只有這樣才能將歷史事件變成歷史故事,才有廣大的受眾。

最早提到史與文的關系的,似乎也還是孔子的話:「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後面這半句明明是在說只有文采勝過事實,才能成為史,否則沒有文采只有事件,即質勝文,就只是鄙野之人的談資而已。對於文與質的解釋大抵有兩種,一是指文字的華美與質直,另一是指文字的形式與內容。無論哪一方面,都說明史是具有文學性質的,或文字比較華美,或形式超過內容。質是質樸自然,保持事實原貌,文則是進行人為的加工。質的解釋可以是實事、事件,而文勝質則是故事了。甚至可以說文與史是相同的,區別不大的。但太過文學化了,史就會失去真實性。

與歷史裏頭必須有文學相類似的是,文學也需要歷史。因為歷史有深厚的資源,有時平凡的日常生活提煉不出什麽文學作品,就要向歷史去尋找。四大古典小說有兩部,【水滸傳】、【三國演義】就以歷史為題材,【西遊記】雖為神怪小說,仍以一個歷史事實為根據而展開。明代短篇小說的代表馮夢龍與淩蒙初的三言二拍的創作也向歷史找原材料。三言裏,以【警世通言】為例,當代的篇章只占1/3,而歷史題材或假托為歷史故事的卻占2/3。二拍亦如此。如果一段歷史沒有英雄豪傑,沒有奇聞逸事,那就沒有寫頭也沒有看頭。因此強調文學與歷史沒有區別的多是文學家。而歷史學家普遍不認同文學家的意見,不但對戲說很厭惡,而且也以歷史小說為無謂。

但是對於史與文的關系,有人是不主張過分的「文」的,如劉知幾認為「史」應當以「敘事」為主,「夫國史之美備以敘事為主。而敘事之工者,以簡要為主」。「簡要」就是不要過分描寫。從這個基本論點出發,劉知幾認為「史書」的「論」、「贊」,簡直是可有可無的,與其空泛地評述一個人物,不如直接寫他的言語和行為。宋代鄭樵也有這種觀點。他在【通誌序】中說:「史冊以詳文該事,善惡已彰,無待美刺。讀蕭、曹之行事,豈不知其忠良?見莽、卓之所為,豈不知其兇逆?」唐代以後諸史,均無「論」、「贊」,大約是受【史通】主張的影響。

文學與歷史的互文性

「國王死了,王後也死了」是事件,而「國王死了,王後因悲傷而死」則是故事。故事即是在事件和事件之間建立聯系,這是文學敘述的力量表現。歷史敘述也是如此,它不僅記錄事件本身,而且建構出歷史故事,並賦予其以社會意義。

文學與歷史到底是一是二呢?當前將歷史與文學看成一道的多從文學的陣營中來,而很少從歷史的營壘中來。文學批評與文學創作都強調文學與歷史是相通的。甚至說歷史真實和文學真實的關系應該是:真而不實,虛而不偽。認為歷史的真實不僅取決於歷史史實的真實,更取決於作家持有什麽樣的歷史觀。

西方舊歷史主義文學關註的是歷史的本來面目,認為在文學作品之外,有一個真實的具體的歷史,而文學作品只是對這個真實而具體的歷史的一種反映。換句話說,歷史是第一性的,文學作品是第二性的。歷史作為一種客觀的真實而決定了文學的存在和文學的內容。而新歷史主義者不再把歷史看成是由客觀規律所控制的過程,看成是文學的「背景」或「反映物件」,而是把歷史和文學兩者同時看成是「文本性的」,歷史的虛構成分和敘事方式同文學所使用的方法十分類似。因此兩者之間不是誰決定誰,誰反映誰的關系,而是相互證明、相互印證的「互文性」關系。

英國小說家E·福斯特在談到小說敘事時曾經說過一段話,他打比方說:「國王死了,王後也死了」是事件,而「國王死了,王後因悲傷而死」則是故事。故事即是在事件和事件之間建立聯系。原本單獨存在的事件,被放入一個相互聯系,具有前因後果性的框架之中,就變成了故事。在新歷史主義眼中,作為一種話語或文本的歷史,恰恰具有這種敘述性。而在事件之間建立聯系,把事件變成故事,這正是文學敘述的力量的表現。歷史敘述也是如此,它不僅記錄事件本身,而且「制造」了此事件與他事件之間的聯系,建構出一種歷史故事,並賦予這個故事以社會意義。

強調歷史與文學的互文性,其實不是什麽新見解。如果他們知道中國歷史的傳統,讀得懂【史記】的話,就一定會驚呼,原來新歷史主義並非什麽後現代,而是前古代了。那麽到底應該怎樣處理歷史與文學的關系呢?標準恐怕還得是「文勝質則史」,也就是說,在事實的基礎上再加上文學的描述與必不可少的虛構而成為歷史。但描述與虛構只是為了使敘述完滿,有一定的度,不能過於誇飾,否則就又回到開頭講到的那句話:後退一步是文學了。

(演講時間:200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