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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常規思維,【問道】升級對中國傳統文化認知

2024-01-10國風

【問道:一部全新的中國思想史】摒棄傳統思想史著述僅僅關註具體人物、作品的寫法,提煉出包括天下觀、正統論、儒法思想、老莊智慧、新儒學、中國佛教在內的六大主題。本書以上述六大主題為綱,圍繞思想史上的重要概念、歷史觀念或歷史現象,如周禮、九州、五服制度、五德終始說、文質互補、夷夏之辨、大一統、改正朔、公與私、仁義觀、逍遙遊、齊物論、禪宗公案等,分別總結出十幾個不等的核心問題,從思想史演進與社會歷史發展的歷史語境出發,以舒朗雋永的筆觸,提綱挈領地闡釋了其對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以及人們日常思想行動的影響。

「周禮」奠定了中國的精神底色

中國古代講「禮」的重要典籍【禮記】中有一段文字專門解釋了什麽叫禮 :「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也就是說,「禮」就是辨別血緣關系遠近,據此建立身份秩序的一套標準。按照「禮」的規定,離姬、姜兩姓較近的族群要厚待一些,反之就排斥打壓,血緣親疏決定各個族群分別屬於不同的文明等級,由此經常引發諸侯國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是非糾紛。

周朝建立後分封了不少諸侯,據說多達七十一國,姬姓就占了五十三人,一些非姬姓的族人,比如楚國人的祖先源自火神祝融氏族,與西周遠祖比較疏遠,不屬於周室最初的親戚圈子,自然在「禮」的秩序裏容易被邊緣化。有些地處邊遠地帶的諸侯國不甘心一直被當作「華夏」之外的夷狄之人,不斷透過發動戰爭為自己爭取名分和利益,爭取擠進被姬姓壟斷的等級秩序。

「周禮」的一個核心思想是「尊王」。周王是位於中央的君王,諸侯是臣子,諸侯的責任是為周王拱衛四方,維護周朝的安全。「尊王」必須遵循一定的族群倫理規則,不是隨便什麽人都具備這個資格。比如,諸侯國君主不得混淆父子夫妻的名分,有些家庭關系混亂的諸侯(如楚平王娶了兒子的未婚妻當妻子,犯了父納子妻的亂倫大忌)就沒資格承擔「尊王」的責任。即使某個諸侯國擁有很強的軍事實力,如秦國、楚國和吳國都是當時很強大的國家,因為不屬於周王的近親圈子,也一度不被允許參加周王或華夏首領召集的盟會。當然,也可能出現某些特殊情況,春秋是亂世,如果周王遭遇威脅,那些身處華夏邊緣的諸侯若能及時出手營救,就有可能被接納為「中國」的成員。參加朝會的華夏圈子內部的諸侯國一般分別擁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稱,非華夏圈子的諸侯不在授予爵秩之列,但是如果表現良好,也有機會「進於爵」,被授予貴族爵位。

周王要維系周禮秩序,其中一個重要舉措就是不斷舉行各種祭祀活動,透過祭拜天地、祖先的儀式展示自己至高無上的地位。同時,不斷提醒那些參與祭祀的諸侯明確自己的等級身份和責任,以便加強華夏族群的凝聚力。祭祀就是周而復始的一種崇拜儀式,需要制定規範與準則,目的是獲得祖先和神靈的保佑,長久下來就形成了「禮」的雛形。所以「禮」最初來源於神秘的神祇祭祀活動。

華夏族群有一個遠古流傳下來的觀念,認為祖先和英雄人物死亡,只有形體消失,靈魂並未隨之逝去,仍生存於另外一個世界,只是不像活人那樣直接看得見,於是對這些不死的魂靈萌生敬畏之情,由此形成侍奉祖先的風氣。在商代,祖先與天神崇拜是混融在一起的,在商人的世界裏,祖先與神的世界幾乎沒有什麽分別,祖先活著的時候是人,死後就變成了神,都可以作為祭祀物件,因為他們認為,祖先與神祇都在保護著氏族、部落與國家的生存,承擔著保佑延續氏族血脈的責任。

祭祀的儀式往往非常繁復,相當於做一套巫術法事。在商代祭祀由商王來主持,據說商朝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占蔔祭祀。商王不但是人間的政治領袖,還是與上天溝通的「大巫」。他的周圍聚集著一群為他操行巫事的人,古代文獻裏稱這些人叫「巫史蔔祝」。有人認為,先秦時代的那些君王,無論是傳說中的人物還是真有其人,比如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等,都兼有「巫師」的職能,往往集「王權」與「神權」於一身。這些「大巫」據說都有些特異功能,比如湯王會祈雨,就是有本事透過做法讓上天降雨止旱。在古代農事中,幹旱是對糧食收成的最大威脅之一,因此,是否有能力祈求上天降下甘霖,確實是衡量一個人是否擁有神奇能力的最突出證據。是否能行「巫事」,彰顯出的是一種政治智慧,是否擁有這種智慧與掌握權力的大小有密切關系,一般說來,「做法」的能力越強,擁有的權力就越大。輔佐王者這個「大巫」的一些「小巫」,如「巫史蔔祝」等職業群體,都必須學習一些天象與歷數知識,並憑借這些知識去提前預測一些事情,為王者的政治與軍事決策提供參考。這些「小巫」官職的大小大概也與他們的占蔔能力成正比。

祭祀神人和祖先需要一些具體器物和程式化的東西提供支持,這就是周人所說的「制禮作樂」。商人祭祀不太講究程式,至少祭祀規則沒那麽嚴格,到了周代以後,周王開始考慮怎麽樣使得祭祀更加條理化、規範化,特別是剔除商朝那些動不動就殺人的原始野蠻做法,這就是後人常說的祭祀禮儀的人文化過程。祭祀物件既然是祖先,那就必須按照血緣關系的親疏遠近把參與祭祀的人安排成有序的等級,分別設計出與之相應的儀式、服裝和姿態,在什麽場合穿什麽衣服,站在什麽位置,都有特殊的規定。我們說幹什麽事要講究「禮數」就是這個意思。從商朝到周朝,在祭祀形式上的變化主要表現在,周王不僅要維持一個神人「大巫」的形象,還要想辦法讓普通人都參與到祭祀過程當中,體會其中的蘊意。因此,周代完成了與西方宗教分道揚鑣的一次重要轉折,那就是想方設法把外在的儀式內在化,把它變成每個人內心都遵守的一套準則,對「德」的弘揚與解釋就是實作這個轉折的重要步驟。

我們評價一個人「有德性」,無疑是對其品格的高度贊譽。如果說一個人「缺德」,那肯定是因為他的品格相當低下。透過把對上天的尊敬轉化為一種心理上的道德建設,是周人對文化做出的最大貢獻。這和西方人的宗教思想演變路徑恰好相反:西方人主張向外發展,內心的崇敬之情統統獻給上帝,由上帝來安排每個人的生活和信仰 ;周人則主張向內發展,由內心的道德引領日常生活秩序的安排。

周公「制禮作樂」是從外在規範的角度確立道德的重要性,以便別親疏、樹尊卑、明貴賤、定名分,始終圍繞著血緣紐帶這個核心內涵展開;孔子主張「仁」,那是一種內心自覺服從「禮」的規訓的學說,一個說「外」,一個論「內」,構成一種互補結構。這樣一來,原本只是少數人壟斷的「巫事」,一旦被揭去神秘的面紗,就被轉化成能夠廣泛參與的人間俗事,比如「禮」最終變成了辨別君臣、上下、長幼、男女、父子、兄弟各自位置的倫理規則。因為每個人都有祖先,舉行對祖先的祭祀就等於與個人生活發生了緊密關聯,自然不會局限在上層王者的政治與軍事事務之中,而是逐漸變成了理論上全民均可參與的一種儀式。當然,祭祀祖先成為普通民眾的日常需求直到數千年以後的明清時期才成為可能,但周公對祭祀的規定和闡釋畢竟為後來的民間化奠定了基礎。

【禮記·禮運】中也談到「禮」的人文含義,先王發明禮制是出於區分野蠻與文明的目的,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先王原來生活在簡陋的洞穴之中,不懂燃火做熟食物,只會生食草木和鳥獸之肉,過著茹毛飲血的生活,不會穿絲織的衣服,後來才懂得用火炙熟食物,知道修築宮榭樓台,裁剪布帛,制衣遮體。從此知道養生送死要透過祭祀鬼神上帝,聽從上天的回應,再安排人間君臣、父子、兄弟、夫妻的關系。也就是說,人倫秩序最終必須透過祭祀禮儀的舉行才能得到妥善安置,這就是「禮」的核心思想。

還有一部記載禮儀的書是【周禮】,內容十分龐雜,大量篇幅都是用來解說禮儀等級秩序的具體內容,「禮」規定人們的言談舉止要符合一定的規範,不能想幹什麽就幹什麽。比如在喪禮中如何選擇忌日和喪儀地點,參加祭祀的人應該站在什麽位置,祭服的樣式如何選擇等細節都有講究,也記載著像「投壺之禮」這樣的儀式。「投壺之禮」就是宴飲時客人練習把箭投入酒壺的一種遊戲。成套的禮儀設計使得「周文明」與相對粗糲原始的商文明劃清了界線。

到了春秋末年,隨著一些諸侯大國的勢力持續增長,他們透過軍事征伐確立盟主地位,周王室的權威不斷下降。有人稱當時的史書【春秋】幾乎沒有一天不記載戰爭,又說「春秋無義戰」,沒有一場戰爭是正義的,諸侯都是為爭權奪利相互爭鬥不休。

春秋以後的戰國時期,人們開始習慣走馬燈式的輪換諸侯盟主了。從齊桓公、晉文公到楚莊王,他們輪流充當諸侯霸主。當時出現了一種說法,叫「諸夏」,不再單說「華夏」了。在戰國文獻中,已不再使用「華夏」一詞,說明戰國兼並劇烈,諸侯國的數量越來越少,有資格充當「華夏」身份的諸侯卻越來越多,他們打著「尊王」旗號,卻不一定經過周王親自確認。這樣做的一個結果是,「尊王」到底如何定義,常常任由勢力強大的諸侯隨意發揮和解釋。

談到這裏,不妨略微總結兩句。春秋戰國時期有關「什麽是中國」的問題大致包含兩層意思:一是從地理界定上來說,「中國」最初就是周王室勢力能夠直接延伸到的鄰近地區,周王透過分封近親諸侯對這些地區予以間接管轄。隨著周王權威的衰落,諸侯國只是象征性地打著「尊王」的旗號,這說明那時候的「中國」是圍繞「周王」及其血緣關系網構造出來的一個概念,其範圍的大小常常依據周邊國家與周王關系的親疏遠近不斷伸縮調整。二是「中國」之所以稱為「華夏」,是從文化上給出的定義,周人透過「禮」來規範和約束與自己關系密切的族群,經由尊卑等級的劃分超越了原始血緣關系。制定了各種禮儀規範後,周人就自信地認為,周朝的文明化程度已經大大超越了商朝,足以成為後世遵循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