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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奇文【論名利】,名利取之不當,亦能累其心,禍其身

2024-01-30國風

論名利

夫名利者,世人之所共逐也。名者,聲譽之顯耀;利者,財貨之豐盈。二者皆人之所欲,然亦有其患焉。

名利,是世人所共同追求的。名,是聲譽的顯耀;利,是財物的豐盈。這兩者都是人們所想要的,然而它們也有其弊端。

名之所求,非徒為虛聲也。有名則能顯親揚名,光大門楣,此其善者也。然名亦能累人,為名所役,則失其真我,甚或損身殞命,此其惡者也。故求名之道,在於實至名歸,不務虛名而處實禍。

追求名聲,不僅僅是為了虛名而已。有了名聲可以顯耀父母,光大門戶,這是好的一面。然而名聲也能拖累人,如果被名聲所奴役,就會失去真正的自我,甚至損害身體、喪失生命,這是壞的一面。因此,追求名聲的方法,應該追求實至名歸,不追求虛名而遭受實際的禍害。

利之所趨,亦非皆為貪財也。有利則能養家糊口,此其正者也。然利亦能迷人,見利忘義,則陷身不義,終至敗德辱身,此其邪者也。故求利之道,在於取之有道,不貪不義之財。

追求利益,也不全是為了貪婪財物。有了利益可以養家糊口,這是正當的一面。然而利益也能迷惑人,如果見利忘義,就會陷入不義之中,最終導致道德敗壞、身敗名裂,這是不正當的一面。因此,追求利益的方法,應該在於以正當的方式獲取,不貪婪不義的財物。

且名利之間,亦有其辨焉。名者,精神之所寄;利者,物質之所依。二者雖異,然亦相通。有名則有利,有利亦有名,此其常也。然名之求,非必以利為先;利之逐,亦非必以名為後。二者之求,當以道義為本,以德行為先,方能名利雙收而不失其正。

況且名利之間,也有其辨別之處。名,是精神的寄托;利,是物質的依靠。這兩者雖然不同,但也相互關聯。有了名聲就會有利益,有了利益也會有名聲,這是通常的情況。然而追求名聲,不一定非要以利益為先;追求利益,也不一定非要以名聲為後。追求這兩者,應該以道義為根本,以德行為先,這樣才能名利雙收而不失去其正道。

總之,名利乃世人之所共逐,然亦須明辨其是非得失。求名者當務實而不務虛,求利者當取義而不取利。如此則能名利兼收而不累其心矣。

總的來說,名利是世人所共同追求的,然而也必須明辨其中的是非得失。追求名聲的人應該追求實際而不追求虛名,追求利益的人應該追求正義而不追求私利。這樣才能名利雙收而又不使內心感到疲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