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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雲:寧娶二度花,不娶遺下人,二度花和遺下人指的什麽女人?

2024-01-07國風

前言

在中國古代,有這樣一句流傳甚廣的諺語——「寧娶二度花,不娶遺下人」。這句看似簡單的諺語,卻飽含著中國古代婚姻文化中的一些重要觀念。

那麽,「二度花」和「遺下人」分別指的是什麽樣的女性?古人為何會有這樣的說法?我們不妨來細細推敲這句諺語中的文化內涵。

雜交婚:原始交配無婚姻概念

在探討「寧娶二度花,不娶遺下人」這句諺語的內在含義前,我們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人類婚姻關系的演變過程。

在遠古時期,人類還處於原始狀態,生產力極其落後,采集和狩獵為生。村裏的張大山是個體力過人的壯年獵人,他經常帶領村裏的其他獵人深入山林捕獵;村裏的小紅是個容貌姣好的年輕女子,她負責幫助其他女性采集野果、挖掘野菜。

在這個時期,人類更多地遵循動物的本能,沒有形成系統的婚姻觀念,女男之間也更多出於本能的交配需求。比如,張大山可能會在一次狩獵歸來後,把今日打獵得來的野味分給小紅,然後兩人隨意交配生育,但彼此之間並沒有太多感情或責任聯系。

這種簡單原始的婚姻狀態,被後人稱為「雜交婚」。

血緣婚:初步形成婚姻制度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類開始使用簡單的石器、會使用火等,生產力有所提高。這時期的婚姻形態則演變為「血緣婚」,即同一氏族內的男女可以婚配,形成共夫共妻的群婚狀態,這為母系社會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比如張大山和小紅可能屬於山氏族,那麽山氏族中的其他男女也可以自由結合生育後代,只要對方也姓山,沒有嚴格的一夫一妻關系。

這種婚姻形態也開始有了屬於人類社會的雛形,比起雜交婚時期的單純原始交配,血緣婚時期的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倫理關系和法律約束。

族外婚:婚姻關系的轉變

隨後,人類開始定居,發現近親結婚所生後代存在問題,因此婚姻關系有了新的變化——禁止同一氏族內通婚,必須與其他氏族聯姻,這被稱為「族外婚」。

比如,山氏族的張大山不能再與小紅結合生育,必須找到丁氏族、王氏族等其他族裔的女性。這使原始時期混亂的婚配關系有了一定的約束,婚姻不再是單純的滿足生理需求。

對偶婚:向一夫一妻婚轉變

在父系氏族形成後,男性開始占據家庭和社會的主導地位。婚姻形態發生新的變化,名為「對偶婚」。

這時,一個男人可能擁有好幾個妻子,比如張大山同時娶了丁氏族的丁小妹、王氏族的王小芳等為妻,但他對丁小妹的感情可能最深,兩個人的經濟生活也最為密切。這種婚姻關系中已有雛形的一夫一妻制,是向後世完全的一夫一妻制轉變的過程。

一夫一妻制:夫權形成封建婚姻

在封建社會時期,一夫一妻制在法律上得到確立。但因男權社會夫權極大,女性地位低下,女性被視為丈夫的私有財產。【大清律例】規定,夫死妻不得改嫁。寡婦守節是女性的天職。這就是「寧娶二度花,不娶遺下人」中的「遺下人」所指的物件。

綜上所述,「寧娶二度花,不娶遺下人」中的「二度花」和「遺下人」所指涉的物件在中國古代婚姻制度的變遷中有其特定的文化內涵。下面我們具體分析這兩類女性為何會有不同的社會定位。

「二度花」的界定及其社會地位

所謂「二度花」,指的是那些離過婚、復婚的女性。在中國古代,女性一般在十幾歲時就會被父母安排與人成婚。如果一個女子在相當短的時間內離了婚後又再婚,常被戲稱為「二度花」。

舉個例子,20歲的李小芹在父母安排下和村裏的李教書結了婚,沒過幾年雙方便因感情不和離了婚。25歲時的李小芹又在村裏認識了個捕魚郎君,兩人很快步入婚姻殿堂。李小芹因為兩次婚姻的加持而被村裏人戲稱「二度花」。

在古代,「二度花」之所以會比「遺下人」受待見,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二度花」的第二次婚姻 往往是自願的。她們在第一次婚姻後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什麽,也更清楚自己想要什麽樣的伴侶,所以第二段婚姻能維持得更長久、更幸福。

第二,古人認為「二度花」已經失去了第一次婚姻的青澀與純真,反而會更加註重維系第二段婚姻關系,從而珍惜眼前人。這與古代女性第一次結婚前必須守貞的思想不謀而合。

第三,「二度花」的婚姻觀念會更為成熟。她們明白婚姻生活中需要相互扶持、相互理解,所以能成為一個賢妻良母。

基於上述原因,古人雖然也會戲稱她們為「二度花」,語帶些許揶揄,但總體而言古代社會還是能接受「二度花」這一群體的。她們並不像「遺下人」那樣遭到歧視。

「遺下人」的界定及其社會地位

相對而言,「遺下人」所處的環境和所受的評價就要慘淡得多。「遺下人」所指的是那些被前夫拋棄、守寡的女性。在古代封建婚姻體制下,女性的價值幾乎全部系於其貞潔。一旦女性失去貞操,就被認為是對婚姻的背叛和褻瀆。

更何況「遺下人」原本擁有的婚姻也已破裂。所以,身為「遺下人」的女性在古代社會中地位低下、聲名狼藉。

我們依然以李小芹為例。假設她和第一任丈夫李教書沒有和平分手,而是李教書單方面拋棄了她。李小芹成了寡婦後,本想再續前緣,但李教書已徹底和她斷絕往來。李小芹作為被拋棄的一方,在古代社會中就會被貼上「遺下人」的標簽。

造成「遺下人」社會地位低下的原因主要有:

首先,她們過去的婚姻破裂實際上有失貞節之嫌。古人認為必定是女方有所不軌,才導致男性主動拋棄。這與古代重視女性貞潔的價值觀念不符。

其次,身為寡婦的「遺下人」失去了男性贍養,生活往往艱難。她們為填補生活的空缺,可能淪為娼妓或再嫁他人。這些都被視為不道德的行為。

最後,「遺下人」本身就有壞運氣的代名詞。像李小芹這樣的女性,會被認為是女妖,容易帶來黴運,所以很難再找到人家。

基於種種原因,在「寧娶二度花,不娶遺下人」的觀念指導下,古代社會歧視「遺下人」,而較為寬容「二度花」這一群體。這句諺語就體現了這樣的婚姻文化內涵。

現代社會中的婚姻解讀

如今,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婚姻觀念也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寧娶二度花,不娶遺下人」這句諺語中的傳統意蘊,也逐漸與時代發展不符。

現代婚姻強調兩性平等,弘揚人性的光輝。不論男女,只要品行端正,都值得被尊重。我們不應再用古人的眼光去評判什麽樣的女性是「花」,什麽樣的女性該被「遺棄」。無論「二度花」還是「遺下人」,她們都擁有平等的社會地位和再次追求幸福的權利。

現代社會更加強調婚姻的純粹性。結婚不再是完成父母之命、延續香火的工具,而是建立在雙方感情基礎上的契約。如果感情不睦,即便是初婚也可以考慮離婚。離婚後的男女都不應被旁人評論是「遺下人」。

最後,現代人更加強調寬容和人性。婚姻狀況並不能決定一個人的社會地位或價值。一次失敗的婚姻不等於一個失敗的人生。相反,勇於從失敗婚姻中吸取教訓的人,其品格和睿智還遠未被開發的最大潛力。

所以,在當今社會,我們應拋棄傳統婚姻觀念中的糟粕,欣然接受「二度花」或者「遺下人」,並給予她們應有的尊重。她們也同樣值得擁有幸福和受人愛戴的人生。

人類文明進步的脈絡,不斷融匯著各色群體之間的相互理解;

婚姻制度的演變車軌,載著人性光輝漸次亮現。

讓我們攜手邁進新時代,用包容心境擁抱每一個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