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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陰陽到五行:中國術數的千年演進

2024-06-18文化

陰陽是術數中極為基礎的概念,它確立了術數辯證統一的觀點,強調萬物皆具兩面性。

陰陽二字由「侌」「

昜」二字衍生而來。在西周末期,陰陽與風雨晦明共同構成「六氣」,並開始用於闡釋吉兇:

伯陽甫道:「周室即將衰亡。天地之氣,有序執行;若失其序,民生必亂。陽氣伏而不出,陰氣迫而不升,於是才有地震。如今三川俱震,實乃陽氣失其所托而被陰氣填堵。」

需註意,在此時,陰陽與周易仍屬兩個獨立體系,且與周易八卦尚無瓜葛。緣何如此?首先,【周易】原文並未提及陰陽概念,甚至連「陽」字亦未出現。至於所謂的「陰」,僅見於「鳴鶴在陰,其子和之」,而此處的「陰」指的是樹蔭,非陰陽概念中的「陰」。

也許有人會問,陰爻陽爻究竟是從何而來呢?在這裏,我們需要作出一些解釋。

在湖北孝感,曾出土過一件中方鼎,其上的銘文末尾有兩個「奇字」。此後,在中國多地的出土文物中,都陸續出現了這種「奇字」。然而,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對於「奇字」的含義,學者們都未能給出確切答案。直到李學勤先生提出,「奇字」實際上是某種數碼的組合。到了 1978 年,張政烺先生進一步指出,「奇字」與卦畫有關,很可能是占筮之數。也就是說,爻最初是以數碼來加以區分的,具體來說就是以奇數與偶數來進行界定。

在【周易】的爻辭中,我們常能見到用數碼來區分卦爻的表述,比如上六、六三、初九、九五、九三等等,其中的三、六為偶數,初、九為奇數。此後,【周易】與南方荊楚文化的陰陽學說相互交融,這些爻才被賦予了陰爻與陽爻的稱謂。戰國時期的【易傳】,便是【周易】與陰陽融合的重要代表著作。

接下來,我們談談周易與五行的關系。五行,即金木水火土,從西周末至戰國,經歷了一個不斷演變的過程,直至戰國時期基本臻於完善。

一般認為,五行的前身可追溯至殷商時期以中商為中心所確定的「五方」。

例如,在幹支紀日的己巳日,王進行占蔔,詢問今年商是否能獲得豐收,王根據占蔔結果說:「吉。」

在東方的土地會獲得豐收。

在南方的土地會獲得豐收。

在西方的土地會獲得豐收。

在北方的土地會獲得豐收。

接著,繼「五方」之後,又出現了「五臣」(帝五臣正/帝五豐臣)、「五火」等觀念。由此可見,殷人崇尚「五」,雖然此時五行的觀念尚未完全形成,但「五」這個概念已經存在。

而後,在西周或春秋時期的【尚書·洪範】中,有如下記載: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

穡。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

只是這時的五行在本質上就是【左傳】、【國語】裏面所說的「五材」,重點是指社會中的五種物質資源,即便生克理論已經產生,但始終還是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

直到戰國末期,建立「五德終始說」的鄒衍正式把五行歸入了哲學範疇,並構建起一套相對完備的五行生克體系,至此五行已不局限於元素、物質或者某一具體物質的範疇了(所以看著現在那些所謂的聰明人說五行是古人認為的五種物質等等,我只能慨嘆無知的可怕)。

「自齊威王、齊宣王的時候起,鄒衍一類的人士論著了‘終始五德之運’,等到秦始皇稱帝,齊國人就把它上奏,於是秦始皇就采納了它。」

又:「秦始皇推演終始五德的傳承,認為周朝得到火德,秦朝取代周朝,應遵從五行相克的原則,現在是水德的開始。」

——【史記】

那麽五行是何時與周易相結合的呢?

上文源自春秋時期的【左傳】,從中可以看出,五行被切實地運用到了周易的卦占當中,只是在春秋時期的其他文獻裏,五行與卦占的結合運用極為少見,因此春秋時期五行是否與卦占結合還難以定論。

不過,戰國末期五行學說成熟以後,到西漢後期五行與卦占的結合已經比較普遍了。

陰陽與五行

正如前文所說的陰陽與周易、五行與周易不是同一個體系,陰陽和五行也不例外。

東方稱為星,對應的季節是春,

其氣稱為風,風生木與骨。

南方稱為日,對應的季節是夏,

其氣稱為陽,陽生火與氣。

中央稱為土,土德確實輔助四季的更替,

以風雨調節,土的力量也增強了。

西方稱為辰,對應的季節是秋,

其氣稱為陰,陰生金與甲。

北方稱為月,對應的季節是冬,

其氣稱為寒,寒生水與血。

【管子·四時】乃春秋時期管仲所著,此文粗略融合陰陽與五行,乃此類著作之早期代表。

據文獻記載,陰陽與五行於春秋時已有融合之嘗試,然至戰國末期,陰陽家與儒、墨、道、法、名五家學說齊名,方才真正標誌著陰陽與五行的完美融合。

至戰國末期之【呂氏春秋】,其中【十二紀】已將陰陽五行與整個社會相結合,體系日臻完善。彼時,中國先賢將五行與四時相配,然彼時體系尚未完備,五行配四時又需依相生之序,故有春為木、夏為火、季夏為土、秋為金、冬為水之五行四時結合體系,同期之【黃帝內經】沿用此思想(古人素有托名附會之習,尤以鬼谷子與黃帝為甚,五行與四時之配伍建於春秋戰國,怎會與黃帝有關聯呢)。

此時,土配季夏僅為五行四時配伍之探索階段,直至五行與四時之配伍依然不均衡,如西漢初期著作【淮南子】沿用【呂氏春秋】與【禮記】之五行四時思想:

孟春之月,招搖指寅,昏參中,旦尾中。 位於東方,以甲乙之日為主。

仲春之月,招搖指卯,昏弧中,旦建星中。位於東方,以甲乙之日為主。

季春之月,招搖指辰,昏七星中,旦牽牛中。位於東方,以甲乙之日為主。

孟夏之月,招搖指巳,昏翼中,旦婺女中。位於南方,以丙丁之日為主,盛德在火。

仲夏之月,招搖指午,昏亢中,旦危中。位於南方,以丙丁之日為主。

季夏之月,招搖指未,昏心中,旦奎中。

五行四時,各有其屬。春三月,木氣生發;夏三月,火氣炎炎,土氣亦分其一;秋三月,金氣肅殺;冬三月,水氣凝結。土王季夏,以成五行之序。

東方,木之所屬,帝太皞,佐句芒,執規治春。歲星為神,蒼龍為獸,角音相應,甲乙為日。南方,火之所屬,帝炎帝,佐朱明,執衡治夏。熒惑為神,朱鳥為獸,徵音相應,丙丁為日。中央,土之所屬,帝黃帝,佐後土,執繩制四方。鎮星為神,黃龍為獸,宮音相應,戊己為日。西方,金之所屬,帝少昊,佐蓐收,執矩治秋。太白為神,白虎為獸,商音相應,庚辛為日。北方,水之所屬,帝顓頊,佐玄冥,執權治冬。辰星為神,玄武為獸,羽音相應,壬癸為日。

【淮南子·天文訓】將春夏秋冬分配給木火金水管理,而土則被賦予了總管四時的虛名。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也提出了類似觀點,認為五行中以土最為尊貴,土在四時中不與火分享功名。

然而,【淮南子·天文訓】中還有另一種配伍:甲乙寅卯屬木,丙丁巳午屬火,戊己四季屬土,庚辛申酉屬金,壬癸亥子屬水。即土統管春夏秋冬各三月的最後一個月,如此一來,金木水火各管二月,土管四月,這便是所謂的土王四季。

從【淮南子】中對五行四時的不同說法可以看出,西漢時期的先賢們正在努力改進五行配四時的方法。但土王四季中土所占的兩個月仍然存在分配不均的問題。因此,在後來的發展中,這個理論逐漸被將土分配給辰戌醜未四月的後十八天所取代。這樣,每個五行大致都分管七十二天。雖然這種分配方式仍存在一支以分數配五行的缺陷,但較之前已經完善了許多,並且一直沿用至今。

幹支與陰陽五行

天幹有十個,分別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有十二個,分別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漢書·食貨誌】中寫道:「幹,猶如乾;支,猶如枝。」因此,幹支的原始含義是樹幹與樹枝。但幹支最早被發明出來是為了計時。

天幹記錄太陽出落的時間,地支則記錄月亮盈虧的周期。據說最早是由黃帝時期的大撓氏所創,隋代蕭吉的【五行大義】中有相關記載:「支幹,是根據五行而設立的;在軒轅時代,由大撓氏所制定。」

關於這一點,尚有存疑之處。首先,五行最早出現於春秋時期,而幹支在商代甲骨文中已有記載,並被用於記日,因此幹支並非因五行而建立。不過,古人常有托名之舉,我們也無需過於計較。至於幹支是否由大撓氏所創,根據現存史料,幹支在商代中期已被普遍使用,而夏朝史學界尚未有公認的說法,所以此處暫不評論。

在漢代之前,幹支(在官方)僅用於記日,民間可能在戰國初期周考王十四年(公元前 427 年)出現了幹支記年的方法。

至於幹支與五行的結合,在春秋時期已可見端倪,如【左傳】昭公十七年中,占星家梓慎在議論宋、衛、陳、鄭四國的大火災時提到:

「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

由此可見,幹支與五行在春秋時期開始結合。而到了戰國時期,【管子】中將一年分為五個階段:

「甲子木行禦、丙子火行禦、戊子土行禦、庚子金行禦、壬子水行禦。」

這標誌著五行與幹支的進一步結合,而五行與幹支應當在此時才開始融合完全,畢竟五行理論在戰國時期才算成熟。

到了西漢初期,【淮南子】不僅將五行、四時、幹支都進行了融合,還將北鬥鬥柄所指的十二地支方向與月份相對應,至此幹支與其他元素的融合進一步體現。

因此,在秦漢時期,幹支與陰陽五行一樣,已經正式成為中國陰陽五行學說大體系的一員。

在【淮南子·天文訓】中,已經將幹支與五行完美融合:

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

好的,以下是最佳化後的內容:

註:四季之辰為辰、戌、醜、未;四仲之辰為子、午、卯、酉;四孟之辰為寅、申、巳、亥。

周易與幹支

周易與天幹地支的關系被稱為八卦納甲,據說是西漢時期的京房受到先秦隱士的傳授,並受到古籍的啟示而創立的。這種配法記載在【京氏易傳】中。

首先,將十天幹與八卦相配,分配依據是陰陽奇偶。陽為奇數,陰為偶數,天幹有十,分別為甲 1、乙 2、丙 3、丁 4、戊 5、己 6、庚 7、辛 8、壬 9、癸 10。

因此,甲、丙、戊、庚、癸為陽,乙、丁、己、辛、壬為陰。

而八卦的陰陽劃分也因其奇偶性,乾卦有三爻,因此為陽;兌卦有四爻,因此為陰;離卦有四爻,因此為陰;震卦有五爻,因此為陽;巽卦有四爻,因此為陰;坎卦有五爻,因此為陽;艮卦有五爻,因此為陽;坤卦有六爻,因此為陰。

因此,乾、震、坎、艮為陽,兌、離、巽、坤為陰。

天幹與八卦的陰陽已經劃分完畢,接下來就是陽卦與陽幹相配,陰卦與陰幹相配,具體配對如下:

乾納甲壬,坤納乙癸,坎納戊,兌納丁,離納己,震納庚,艮納丙,巽納辛。

但是,為什麽會這樣配對,【京氏易傳】並沒有詳細說明。我們可以參考三國時期經學家虞翻的【易註】,只是【易註】的原本已經失傳,在【周易集解】中有摘錄其原文,引自【周易集解】:

縣象著有莫大乎日月,虞翻【易】註曰:謂日月縣天,成八卦象。三日莫,震象出庚;八日,兌象見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滅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則離,離象就已,戊已土位,象見於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縣角著明,莫大乎日月」者也。

虞翻觀點與京氏易

虞翻認為京房的八卦配幹法源自日月盈虧,此觀點有其道理。京房的京氏易不僅包含卦占,還涉及日占、霓虹占、風角占等多種天地諸物占蔔,故取法日月合情合理。

京房地支排布與六虛

關於地支的排布,雖難以知曉京房本意,但後世多認為與【易傳】的"變動不居,周流六虛"有關。京房提出"八卦分陰陽,六位配五行",而【周易本義】中"謂陰陽流行於卦之六位",故京房的"六位"與"六虛"應有較大關聯。但具體的排布,後世認為與音律有關。

六虛、音律與京房

據【漢書律歷誌】記載,天之中數五,地之中數六,二者相合。六為虛,五為聲,周流於六虛。虛者,爻律夫陰陽,登降執行,列為十二,而律呂和矣。由此可見,六虛與音律有密切關聯。且京房本人在音律方面造詣頗高,他本名李君明,後吹律自定為京房,並將十二律呂拓展為六十音律。正如元帝時郎中京房所說,自己曾受學於小黃令焦延壽。六十律相生之法為: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十二律完備。中呂上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六十律完備。這就如同八卦之變至於六十四卦。

【後漢書·律歷誌】有雲:京房排布地支之時,謹遵「三分損益」「隔八生律」以及「天左旋,地右動」之準則。其具體之法,頗為繁雜,在此不多加贅述,若讀者饒有興致,可參閱【京房評傳】一書。

京房而後,東漢鄭玄亦創鄭氏爻辰,然其影響力,遠不及京氏納甲。

至兩漢之期,中國本土之文化學說,已然交融完備。而及魏晉隋唐,則將海外之文化體系,兼收並蓄,令中國術數,得以進一步發展。

由上述論述,不難察之,中國術數之基礎架構,乃由不同文明相互碰撞交融,不同學說彼此結合進步所成。自最早之單一元素,至後來完備之數理模型,其間夾雜著無數先賢之血汗,歷經由商至漢上千年之發展,方成就如今龐大之體系。

故而,我輩當摒棄所謂「出道即巔峰」之論,切不可將一切悉歸於【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