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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敬父母敬他人,悖禮失教無德行

2024-06-19文化

*節選自【群書治要 孝經】第 *

(全文共 819 字,閱讀需 4 分鐘)

「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愛是出於天性,這個「敬」是到了後來,人接受了教化才懂得如何尊敬父母。對父母才有應有的禮數。比如說【弟子規】中所講的「父母呼,應勿緩」,「晨則省,昏則定。」早晚都要向父母去請安,讓父母看到自己也很放心,也是看父母有沒有需要自己的地方。還有「或飲食,或坐走。長者先,幼者後。」無論是吃飯還是走路,都是長者在先,幼者在後。「出必告,反必面。」你要出門的時候,一定要告訴父母,讓父母知道你去哪裏了。回來之後,也一定要去向父母請安,也是讓父母放心,你已經回來了。「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當父母有過失的時候,要委婉地勸諫,使之更改,但是勸諫的口氣一定要和顏悅色,不能夠厲聲厲氣等等。這些都是對父母要保持應有的恭敬態度。

【論語】中就記載,孔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贍養父母,這是最起碼的要求。如果僅僅贍養而不尊敬父母的話,那麽就和狗、和馬區別不出來了。所以贍養父母最重要的是從內心表達出對父母的恭敬和感恩之心,必須要尊敬父母。

孔子還說:「色難」。就是對父母保持和顏悅色是最難能可貴的。「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有了好東西讓父母先吃,有事情兒女去代勞。難道這就是盡到了孝了嗎?言外之意,這遠遠還不夠孝順。所以【禮記】中說:「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一個對父母有深愛的子女,對父母的時候一定是和顏悅色、柔聲下氣、愉色婉容,這才是一個孝子正常的表現。

但是現在人因為沒有接受過良好的教育。領導叫自己應酬的時候,是滿心歡喜、受寵若驚。但是對父母交代自己要辦的事情卻漫不經心、不放在心上。這都是因為以利害之心、功利之心為人處事、待人接物所導致的。是以這樣一種方式獲得別人的好感,用這樣的行為去欺騙人家,最終達到自己的目的。所以遇到這樣的人,不可以輕易相信。因為「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就是和「禮」相悖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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