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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把林黛玉送入賈府,是林如海夫婦和賈母的秘密約定

2024-06-13文化

再一次讀【紅樓夢】,我心中有一個奇怪的疑問,那就是:

林黛玉為什麽要進賈府?

按理來說,這本不應該是個問題,畢竟作者在文中已經有明確的交待。林黛玉的母親 賈敏 去世,賈母因為心疼外孫女,才派人把林黛玉接入賈府。

照這個說法,林黛玉到賈府,性質完全是客居、走親戚。

但奇怪的是,從後文的情節發展,以及諸多的細節描寫來看,作者似乎又在有意無意的勾著我們懷疑這種說法。

比如,最讓我們感到奇怪的一個問題,按照書中的時間線,林黛玉進賈府的時候不過才六歲,等到林如海死的時候大約是十歲左右, 四年多的時間裏林黛玉為什麽從來不回家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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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點,關於黛玉的年齡問題,有很多證據可以說明,我這裏只說一條。黛玉出場的時候是五歲,一年後母親賈敏去世,黛玉此時是六歲,而黛玉正是在這一年進了賈府。

與此同時,冷子興在說起賈府的時候,提到此時的賈蓉是十六歲,也就是說賈蓉比黛玉大十歲。

而對於賈蓉的年齡,秦可卿死的時候 ,作者明確告訴我們他是二十歲,也就是說此時距離黛玉進賈府已經過去了四年,所以黛玉應該是十歲。 也就是說,黛玉此時在賈府已經待了四年。

我們試想一下,黛玉到賈府如果是走親戚,怎麽會一住就是四年,而且中間從來都沒有回家看望父親?

除此以外,疑點還有很多。

黛玉進賈府的時候,母親賈敏剛剛去世一個月,也就是說黛玉剛剛守完孝。林如海夫人新喪,心情肯定是不好,黛玉為什麽偏偏在這個時候要離他而去呢?

更奇怪的一點是,從林如海跟賈雨村的對話可知,在林黛玉進賈府以前,賈母早就派了船來接黛玉,只不過因為黛玉病未痊愈才沒有走。 這也就是說,在黛玉還在守孝期間,賈母就已經派了人來接她。

這麽著急著把人接走,這個事情就透著有些奇怪,這恐怕不單純是賈母想外孫女那麽簡單了。

而林黛玉臨行之前,林如海對她說的一番話,也證明了黛玉此行,並不是走親戚這麽簡單,而 應該是托付

「汝父年將半百,再無續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極小,上無親母教養,下無姐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姐妹去,正好減我盼顧之憂,何反雲不往?」

林如海這番話說的入情入理,但是意思也很清楚,明明就是把林黛玉托付給了賈府撫養,所以用了 「依傍」 二字。甲戌本【紅樓夢】第三回的標題,為 「榮國府收養林黛玉」 ,這也明確的告訴了我們 「收養」 的性質。

什麽是 「收養」 ?「收養」這個詞,在古代的分量是很重的,為了讓大家理解這兩個字的含義,我在下面稍微費一點筆墨。

比如,薛寶釵長期隨母親住在賈府,而一應生活開支都是自己負責,這種屬於寄居,而不屬於「收養」。

像林黛玉因為母親去世,賈母心疼外孫女,所以把她接到賈府長期生活,這種情況理論上應該叫做 寄養 ,而不應該叫收養。

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在於,寄養的「撫養權」屬於林如海,而賈府只是代替林如海盡撫養義務,而收養則說明林如海已經把「撫養權」交給了賈府。

換句話說,只有林如海把女兒送給了賈府,才能稱得上是「收養」。

而從林黛玉在賈府的處境來看,與姐妹們同吃同住,拿相同的月例銀子,這似乎也更符合「收養」的情況。

這就更讓人疑惑了,林如海只有這麽一個獨生女兒,而且林家又是公侯顯貴之家,又不是說養不起女兒,何至於把林黛玉送給賈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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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者推測,林如海可能是預感到了政治上的危機,所以才要把女兒遠遠地送走,目的是為了保護林黛玉不受到牽連。

這種說法顯然是沒有道理的,先不說小說中沒有任何證據,古代有嚴格的戶籍制度,即便是林如海面臨著抄家的風險,所以才把林黛玉送到了賈府,也不可能保住林黛玉不受牽連。

畢竟,林黛玉入賈府是光明正大的,而且有賈雨村這個知情人親自護送,賈雨村可不像是個能保守秘密的人。

既然如此,我們應該怎樣理解林如海的行為呢?這應該先從林如海這個人說起。

林如海,姑蘇人氏,祖上是列侯出身,他本身則是科甲正途出身,是前科探花。林如海曾擔任蘭台寺大夫一職,而蘭台寺是禦史台的早期稱呼,明清時期改稱都察院,蘭台寺大夫可能是都察院禦史大夫的變稱。

在林如海正式出場時,已經改任 巡鹽禦史 ,而巡鹽禦史又是個極有油水的肥缺。

由此可知,林如海官運亨通、財運亨通,非要說有什麽缺憾的話,那就是沒有兒子。

「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個三歲之子,偏又於去歲死了。雖有幾房姬妾,奈他命中無子,亦無可如何之事。」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命中無子」的林如海,如今已經四十多歲,而且估計身體也不好,所以他亟待解決的應該是傳嗣的問題,這在古代是任何一個男人都無法規避的事情。

他又說自己沒有續室之意,可見對生兒子已經不指望了。

按照常理來說,這種情況之下,他應該有兩種選擇的可能性。第一種就是 過繼 或領養,從族中其他堂兄弟的兒子中過繼一個作為嗣子,以林如海的家世地位,相信這一點應該不難辦到。

第二種情況就是 招贅 ,為獨生女林黛玉招一個上門女婿,以後生的孩子直接姓林,繼承林家的香火。

從林如海的行為來看,他選擇的應該是第二種,所以他把林黛玉「假充養子」,又在五歲的時候就請先生教她讀「四書」。這分明就是想讓林黛玉詩書傳家,為林家培養下一代,畢竟只有參加科舉的人才需要讀「四書」。

可既然想要招贅,怎麽又把林黛玉送給了賈府,難不成是要在賈府招一個上門女婿?這顯然是說不過去的,如果招上門女婿,應該讓男方到林家才是。

可是在這種背景之下,既然林如海選擇了把林黛玉送到賈府,就說明這樣做可以解決林家的傳嗣問題。

如果這樣的話, 那就只剩下了一種情況,也就是宗法制度中的另一種傳嗣方式—— 兼祧

而兼祧,正是曹雪芹所生活的乾隆年間制定的一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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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祧,也就是一人祧兩門,一個人繼承兩個家族的香火。

放在林黛玉的身上,也就是說,林黛玉嫁給賈寶玉,生下的孩子同時繼承賈家和林家的香火。當然,還可以有另外一種情況,即 林黛玉和賈寶玉生下了兩個男孩,其中一個給賈家傳嗣,另一個給林家傳嗣。

相比前兩種可能而言,這種情況可能是更好的選擇。因為林黛玉的嫡母賈敏已死,而從林如海四十一歲就決定不續弦來看,他的身體狀況應該是很差。

試想一下,林黛玉此時才六歲,不管林如海選擇過繼還是招贅一個外人進林家,以他的身體狀況來看,萬一他哪一天去世了,林家的所有家產就都落到了外人手中,而林黛玉也就變成了任人宰割的孤魂野鬼。

像這樣的事情,林如海不可能想象不到,所以把林黛玉嫁入賈家才是最優解。

當然,這個決定應該在賈敏活著的時候就定下了,只有她跟賈母溝通這樣的事情才是合理的。而且對於賈敏來說,這是一舉三得的事情,一是為林黛玉找到了依靠,二是為林家傳承了香火,三是林家的財產也沒落到外人手中。

林黛玉五歲以前,應該是隨林如海在京城,因為那個時候林如海正擔任蘭台寺大夫。而在京城幾年的時間裏面,林黛玉卻從來沒有到過賈府,而偏偏賈敏又把賈府的情況事無巨細的告訴了她,可見賈敏早就在為這個計劃做準備了。

等賈敏一去世,林黛玉沒有了母親照顧,林如海便把林黛玉送到了賈府, 一來是為了讓她早早地熟悉環境,二來是為了提前和賈寶玉建立感情基礎。

這並不是我在信口胡說,我們看賈母對待林黛玉的態度就知道了。

按理來說,像賈府這樣大的家族,家中的男孩和女孩應該是分院居住的,可賈母偏偏讓林黛玉和賈寶玉住到了一起,書中寫道: 「日則同行同坐,夜則同息同止」 。後來搬進了大觀園之後,也是林黛玉和賈寶玉住的最近。

不僅如此,林黛玉在賈府的待遇標準,一律按照賈寶玉的標準來供應,甚至比迎春、探春、惜春三個親孫女待遇都高。

試問,以賈母的智慧,即便是對林黛玉偏心,怎麽會做到如此明目張膽。說白了,這是在為林黛玉樹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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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賈府中其他人的反應可知,賈母和賈敏的這個計劃,應該是暗中進行的,也就是說並沒有告訴別人。

不過, 有兩個人應該明顯察覺到了賈母的意圖,並且作出了完全相反的舉動,這兩個人分別是 邢夫人和王夫人

我們都知道,邢夫人這個人素質並不高,但是在林黛玉初進賈府的時候,表現出來的卻是異常的熱情。先是主動帶著黛玉拜望賈赦,又是殷勤的留黛玉吃飯,最後走的時候親自送到了儀門前,這自然是在討好賈母。

相反,王夫人的態度則是截然不同。黛玉前往拜望之時,王夫人先是故意冷落黛玉,又是故意把林黛玉往賈政的位子上讓,想要看著黛玉出醜,可見對黛玉有著不小的成見。

除此以外,王夫人還有一個很奇怪的舉動,那就是讓黛玉遠離賈寶玉。

「我不放心的最是一件:我有一個孽根禍胎,原是家裏的‘混世魔王’,今日因廟裏還願去了,尚未回來,晚間你看見便知了。你只今後不理睬他,你這些姐妹都不敢沾惹他的。」

初看這一段的時候,並沒有覺得有什麽異常,可仔細琢磨這番話就覺得有些奇怪。因為,王夫人說的這番話,其中大多數資訊都是謊話。

什麽「孽根禍胎」、「混世魔王」,明顯是誇張了很多,另外說姐妹們不敢張惹他,後來我們也知道完全不是那麽回事。由此來看,王夫人所說的這番話,帶有很大的刻意的成分。

換句話說,王夫人在提醒林黛玉,離著賈寶玉遠一點。說的再通透一點,王夫人知道賈母的意圖,她不願意讓賈寶玉娶林黛玉,所以才要給黛玉提這個醒。

可黛玉在母親那裏聽到的卻不是這樣,母親賈敏告訴她的賈寶玉是: 「雖極憨頑,在姊妹情中極好的」 ,事實證明,賈敏所描述的賈寶玉才是更真實的。

而王夫人的提醒顯然是有些太過了,她接連提醒了黛玉三次,說什麽 「你別睬他」、「只休信他」 ,不惜在兒子身上潑臟水,也不想讓林黛玉接近他。

由此可知,王夫人真正的意圖,是破壞賈母的聯姻計劃。 至於因為什麽,這個不在我們本篇文章的討論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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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賈府住了四年,林如海身患重病,寫信讓林黛玉回去。這個時候,賈母的反應非常值得琢磨。

「於是賈母定要賈璉送他去,仍叫帶回來。」

首先,在這裏加了 「定要」 兩個字,也就是指明了必須讓賈璉去,而且事情辦完了以後再把人帶回來。

如果林黛玉只是寄居在賈府,林如海病故以後,她自然要回去繼承家業,怎麽能再帶回來呢?

另外,為什麽非要讓賈璉送林黛玉回去呢?按照正常的慣例,像這種送人的事情,只需要派幾個婆子就可以了,當初接林黛玉的時候就是幾個婆子去的。

這回非要讓賈璉去,意圖是很明顯的,因為賈璉有辦事的能力,而且他是榮國府的長房長孫,他的身份可以代表整個榮國府。

所以,這一次送林黛玉回去,並不只是奔喪那麽簡單,而是要主持料理後事,而後事就包括了林家那巨大財產的歸屬問題。

那麽,林家的喪事,作為「外戚」的賈家有什麽資格料理呢?

如果林黛玉在賈府只是寄居,不管賈府背景實力有多大,他都沒有資格料理林家的後事。按照古代的法律來說,如果林如海沒有合法繼承人的話,林家的財產就要被林氏族人分走。

而正是因為林黛玉負有兼祧林家香火的責任, 所以就成了林家合法的繼承人,這樣一來賈府也就有了處理林家後事的義務,林家的財產作為黛玉的嫁妝也就順理成章的歸到了賈家。

事後,賈璉曾經跟王熙鳳說過,要是再發個「三二百萬銀子」的財就好了,這「二三百萬銀子」的巨款自然就是林家的家產。

這個事情辦完以後,林黛玉「兼祧」的秘密,自然也就在賈璉夫妻之間公開了。所以,王熙鳳在得知訊息以後,就對賈寶玉說道: 「你林妹妹可在咱們家住長了」

如果你不知道「兼祧」的秘密,像這種細節的描寫,你是理解不了的。

小說第二十六回,小丫頭佳穗對紅玉說:

「我好造化!才剛在院子裏洗東西,寶玉叫往林姑娘那裏送茶葉,花大姐姐交給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裏給林姑娘送錢來,正分給他們的丫頭們呢。見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兩把給我,也不知多少。」

賈府中所有人的日常花銷,都是靠月例銀子,而月例銀子是王熙鳳負責發的,就連賈寶玉都沒有額外的錢,為什麽賈母又專程給黛玉送錢呢?原因很簡單,因為黛玉的嫁妝是在賈母那裏,所以賈母要再單獨給她分一份錢。

後來,王熙鳳在說到林黛玉的嫁妝時,說賈母自會有一份體己錢拿出來,用不到宮中的錢。如果林黛玉是單純被收養,就應該和其他的姑娘一樣,由宮中出錢準備嫁妝,又為什麽要賈母自己掏體己錢呢?

原因是一樣的,因為林黛玉的嫁妝早就準備好了,一直都在賈母那裏保管著。而 等到黛玉和寶玉結婚的時候,林黛玉的嫁妝由賈母出,賈寶玉的彩禮由宮中出,到時候這兩筆巨款都會留給賈寶玉。

這也就解釋了另外一個問題:為什麽賈母不逼著賈寶玉讀書求功名?

因為求功名並不非得要讀書,捐官也是一條路,蔭封也是一條路。 寶玉的路早就被鋪好了,結婚後首先能得到一大筆錢,他們所生的孩子還能繼承林家的爵位。

小結

文章比較長,最後做一個簡單的總結:

林黛玉之所以進賈府,目的是為了和賈府聯姻,這樣既能讓林黛玉有所依靠,又可以讓他的孩子「兼祧」林家的香火。

這是作者埋在小說中的一條暗線,賈府中的很多明爭暗鬥,都是因為這個秘密的聯姻引起的,因為這個聯姻觸動了王夫人、薛姨媽等人的利益。

帶著這個結論去重新讀小說,能看懂很多以前看不懂的細節。

【原創】王玄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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