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故事博大家一樂!!!】
最早的彩禮標誌婚約成立
彩禮出自中國古籍【禮記】:「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看來,彩禮最早是用來「正昏」的禮品,即是送點東西表示慎重,不隨便,有防止節外生枝或者變卦的意思,標誌婚約已經成立。
【儀禮】上說:「昏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就是創於西周而後為歷朝所沿襲的「婚姻六禮」傳統習俗。
納采,收取彩禮;問名,算八字;納吉,通俗說即確定訂婚日期;納征,收取聘禮,這是的彩禮的大頭兒,前面說的納采不過是「意思」;請期,占蔔吉日;親迎,大家都懂的,真正結婚那天的程式,很繁瑣,名目眾多。
這「六禮」中,一會兒「納采」,一會兒「納征」的,但沒說清古代娶個媳婦得花多少錢。而按民間的行情,彩禮的多少全由老丈人和丈母娘「胃口」決定,不花幾個子兒恐怕不行。
王莽娶媳婦出彩禮二萬萬錢
漢代,彩禮這玩意比較貴。
梁冀,東漢時期外戚、權臣,今甘肅涇川人。他家出過三位皇後,要彩禮當然也是響當當的。他的妹妹梁女瑩被選上皇後時,漢桓帝劉誌「聘黃金二萬斤,納采e璧乘馬束帛,一如舊典」。同樣,【漢書王莽傳】中說,王莽娶媳婦出彩禮二萬萬錢,「聘皇後黃金兩萬斤,為錢二萬萬。」
別以為這黃金萬斤、萬斤的事兒是社會上層玩的,對老百姓而言彩禮也便宜不到哪裏去。
【潛夫論浮侈篇】中說,當時,人們娶媳婦出彩禮,「一饗之所費,破畢生之本業。」意思很簡單,掙一輩子的錢,請大家吃一頓就沒了。
還有一個故事說的是漢代的一個基層官員,五十歲了,還結不起婚,不是不想娶老婆,而是沒錢下聘禮、辦婚宴。後來,在上司和同事的贊助下,才勉強湊足聘金,結了個婚。一個五十歲的公務人員為娶個老婆被逼得白發蒼蒼,何況那些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莊稼人?
唐代,這方面的資料少一些,但也不是沒有故事。
【資治通鑒】中說,唐太宗即位不久,為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采取了增殖人口的政策,下詔讓全國人民能結婚的盡量結婚。但結不起婚的咋辦?為此,唐太宗號召「親近鄉裏富有之家」要幫助那些娶不起老婆的「光棍」張羅婚事,資助一些財物。這中間當有拿不出彩禮的問題。
宋代,流行厚嫁,彩禮問題已經很嚴重了。一方面是社會風氣;另一方面是嫁妝能取決於已婚女性的家庭地位。【宋刑統】規定,嫁妝是已婚婦女唯一可靠的私人財產,婆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動用,倘若夫妻離婚,男方要將嫁妝如數歸還女方。在這種背景下,老丈人當然要為自己的女兒多要一點兒了。。保險啊。
據載,金兵攻占大宋首都,秦檜和他老婆一起被金兵俘虜,後又一起被放還。在返回大宋的路上,秦檜想把老婆甩掉,他老婆氣壞了,指著他的鼻子說:「我嫁到你們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光嫁妝就值二十萬貫,有什麽對不起你的?現在你當了個破俘虜,竟想把我扔在半路上,快摸摸你的良心,是不是叫狗吃了!」
二十萬貫能折合當今人民幣幾何?有人把這算了出來:一貫銅錢等於現在人民幣130元,二十萬貫就是2600萬元。[$HR getPages$
元代,彩禮依然是個事兒,為此,公元1271年,忽必烈頒布「天價彩禮禁令」。規定:一二品官員彩禮不能超過五百貫;三品官員彩禮不能超過四百貫;四五品官員不超過三百貫;六七品不超過二百貫……老百姓富裕家庭不超過一百貫;中等家庭不超過五十貫,貧窮家庭不超過三十貫。
忽必烈的「天價彩禮禁令」甚至對婚娶宴席上幾道菜都有明確規定,但元代文學家胡oy卻在【革婚田弊榜文】裏說它基本上沒起什麽作用。可見索取彩禮在民間已經根深蒂固,不是一道禁令就能解決問題的。
吐谷渾人拿不起彩禮「盜」媳婦
出現在【禮記】中的彩禮就這樣被一些人變成了「財禮」,也把【禮記】中的「有禮」變成了「無禮」,讓窮苦的百姓喘不過氣來。
按理說,時代發展到今天,這「天價彩禮」也應該打打折、殺殺價了,但由於受奢侈攀比之風的影響,農村結婚彩禮習俗日漸變味。不管家庭是否承受得起,都要大操大辦。彩禮更是水漲船高,金銀首飾只是起步,新房、新車「缺一不可」。於是,便有了這樣一句順口溜:「好不容易攢點錢,娶個媳婦全抖完。一次花了幾十萬,酸甜苦辣真難言,外債不知何時還。」
近日,讀【北史吐谷渾傳】對此感慨頗多。其中說,吐谷渾男人的衣服和華夏大致相同,婚娶,貧窮得拿不出彩禮的人就得去「盜」媳婦。然而,這個「盜」是偷竊還是劫掠呢?
古人有一句用於戰爭的話,即「攻城為下,攻心為上」。也許,面對「天價彩禮」人們只能棄城攻心。「貧不能備財者,輒盜女去」,遙遙遠遠地仿佛看到了吐谷渾窮男人的奔跑。(文/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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