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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壓、脂」三高共管!2024版基層防治共識釋出,藥物治療建議一覽

2024-06-08健康

高血壓、2型糖尿病、血脂異常被統稱為「三高」,常共病存在。【成人高血壓合並2型糖尿病和血脂異常基層防治中國專家共識(2024 年版)】形成了包含21條推薦意見的「三高」基層防治專家共識。關於 「三高」患者的藥物幹預,一起來看共識建議。

「三高」患者的藥物治療原則

在非藥物治療基礎上采用藥物治療的原則:(1)根據「三高」的達標情況及並行癥、合並癥等情況選擇不同的藥物;(2)考慮各種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相關並行癥對藥物的影響及治療獲益;(3)結合藥物價格、患者意願和經濟狀況、當地醫保政策,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藥物。

降壓藥,怎麽選?

常用的口服降壓藥物包括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RAAS系統)抑制劑、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ARB)、鈣離子通道阻滯劑(CCB)、利尿劑和β-受體阻滯劑。近年來,血管緊張素受體腦啡肽酶抑制劑(ARNI)被發現也可用於治療原發性高血壓。

(1)降壓藥物優先選用 ACEI/ARB,降壓效果不佳酌情加用 CCB、利尿劑、β- 受體阻滯劑、α-受體阻滯劑等藥物,依據不同並行癥等病情及時調整用藥。

(2)一般采用常規劑量;老年人初始治療時通常應采用較小的有效治療劑量;根據需要,可考慮逐漸增加至足劑量。應優先使用長效降壓藥物;對血壓≥160/100mmHg、高於目標血壓 20/10 mmHg 或單藥治療未達標的患者應聯合降壓治療,包括聯合用藥或單片復方制劑。

(3)針對心率增快(靜息心率 >80 次 /min)的患者,建議在排除傳導阻滯、哮喘等禁忌證情況下首選β- 受體阻滯劑,如不能耐受則可選用非二氫吡啶類CCB。

降糖藥,怎麽選?

除胰島素外,常用的降糖藥物包括雙胍類、促胰島素分泌劑、α-糖苷酶抑制劑、噻唑烷二酮類、二肽基肽酶Ⅳ抑制劑(DPP-4i)、鈉-葡萄糖共轉運蛋白2抑制劑(SGLT2i)及胰高糖素樣肽-1受體激動劑(GLP-1RA)。

(1)在生活方式幹預基礎上聯合藥物治療,當7.0%≤HbA1c<7.5%時,可選擇單藥降糖;當7.5%≤HbA1c<9.0%時,可直接啟用二聯降糖方案。二甲雙胍作為基礎降糖藥物,無嚴格禁忌證時應全程保留在治療方案中;若二甲雙胍不能耐受,可根據患者情況選擇其他降醣類藥物。

(2)套用二聯降糖方案藥物治療 3 個月 HbA1c 仍未達標的患者,須根據患者個體情況加用其他機制的降糖藥物。

(3)有心腎疾病風險的患者:合並ASCVD 或心血管高危因素時,無禁忌證的前提下,在二甲雙胍基礎上優先選用SGLT2i或GLP-1RA;合並慢性腎臟病或心力衰竭時,無禁忌證的前提下,在二甲雙胍基礎上優先選用SGLT2i;慢性腎臟病患者不能使用SGLT2i時,可考慮使用GLP-1RA。

(4)超重/肥胖的患者應優選考慮兼有減重作用的降糖藥物,如二甲雙胍、SGLT2i、GLP-1RA 及 α-糖苷酶抑制劑等。因司美格魯肽等在體質素、腰圍、血脂和血壓等方面的改善作用明顯,推薦優先套用。

圖1「三高」患者降糖藥物治療流程

「三高」患者應如何使用胰島素治療?

胰島素治療是重要的降糖手段,適用於口服降糖藥效果不佳或存在嚴重合並癥的「三高」患者。

(1)胰島素(包括其類似物)按作用特點分為:餐時胰島素,主要作用是控制餐後血糖;基礎胰島素,主要作用是控制非餐時的基礎血糖水平;預混胰島素,提供基礎和餐時胰島素,控制餐後血糖同時兼顧整體血糖;雙胰島素類似物,兼顧空腹與餐後血糖控制,更好地模擬生理胰島素分泌。

(2)與胰島素組合的註射用復方制劑,在胰島素使用劑量相同或更低的情況下,降糖效果優於基礎胰島素,並且能減少低血糖的發生,避免胰島素治療帶來的體質素增加等不良反應。

(3)對於套用≥1種口服降糖藥規範治療3個月以上但HbA1c≥7.0%的患者,可口服降糖藥聯合基礎胰島素治療,以進一步控制血糖。

(4)采用 3 種不同機制的降糖藥物聯合治療(未包括胰島素)時,血糖不達標者可加用胰島素;三聯藥物治療已包括胰島素而血糖仍未達標,應調整方案為多次胰島素治療(基礎胰島素聯合餐時胰島素或每日多次預混胰島素),采用多次胰島素治療應停用胰島素促泌劑。

(5)對於FPG≥11.1 mmol/L或HbA1c≥9.0%,同時伴有明顯高血糖癥狀的患者,可使用胰島素短期強化治療,治療期間停用胰島素促泌劑。

調脂藥,怎麽選?

調脂藥物包括主要降低膽固醇的藥物和主要降低 TG 的藥物。

主要降膽固醇的藥物包括:他汀類藥物、膽固醇吸收抑制劑、前蛋白轉化酶枯草溶菌素 9(PCSK9)抑制劑、普羅布考、膽酸螯合劑等;主要降 TG 的藥物包括:貝特類藥物、高純度ω-3多不飽和脂肪酸(高純度醫用處方級)、菸鹼酸類藥物。

(1)建議中等強度他汀類藥物作為「三高」患者調脂的起始治療 , 根據患者的療效及他汀耐受情況進行調整。

(2)他汀類藥物治療後若 LDL-C 仍未達標,建議聯合作用機制不同的調脂藥物,如膽固醇吸收抑制劑和/或PCSK9抑制劑。

(3)在接受嚴格生活方式幹預及他汀類藥物治療的基礎上,TG ≥ 2.3 mmol/L 者可加用高純度 ω-3脂肪酸或貝特類藥物。

(4)嚴重高 TG(TG ≥ 5.7 mmol/L)的患者,應立即啟用降 TG 的藥物(貝特類藥物、高純度 ω-3 脂肪酸),降低胰腺炎的風險。

抗血小板藥物

「三高」患者合並至少 1 項心血管病風險增強因素但無高出血風險的人群(40~70 歲),盡早開啟抗血小板藥物一級預防治療,如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和吲哚布芬等,具體可參考相關指南。

固定復方制劑(FDC)

FDC可簡化臨床治療方案,提高用藥依從性,增加長期服藥持續性,提高達標率,減少單一藥物劑量增加而產生的不良反應,降低ASCVD發生風險。

在對「三高」患者進行充分評估後,盡早套用含2~3種降壓藥物、他汀類藥物和/或SGLT2i、小劑量阿司匹林、混合胰島素等組成的FDC,以獲得更顯著的心血管預後改善作用。

常見的FDC包括氨氯地平貝那普利片、氯沙坦鉀氫氯噻嗪片、西格列汀二甲雙胍片、依折麥布辛伐他汀片、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鈣片、德谷胰島素利拉魯肽註射液等。

「三高」患者的控制目標

(1)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監測葡萄糖目標範圍時間(TIR),建議血糖波動範圍維持在 3.9~10.0 mmol/L 的 TIR>70%(至少16.8 h/d)。

(2)血壓目標範圍時間(TTR)是心血管疾病的獨立危險預測因素,建議 TTR>75%。

(3)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完善 ApoB、Lp(a)等相關檢查,建議 ApoB<0.8 g/L,Lp(a)<300 mg/L。

(4)心率管理目標:推薦「三高」患者靜息心率控制在 60~70次/min。基層醫務人員需關註患者夜間最低心率和運動期間心率,必要時完善動態心電圖等檢查。

表1 「三高」患者各組分控制目標

以上內容來源:北京高血壓防治協會,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北京市社區衛生協會,等. 成人高血壓合並2型糖尿病和血脂異常基層防治中國專家共識(2024年版)[J].中國全科醫學,2024. DOI:10.12114/j.issn.1007-9572.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