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皮膚病的治療中,外用藥物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外用藥物的劑型也是品種繁多,臨床上常用的有軟膏、油劑、洗劑、粉劑、乳劑、氣霧劑等等。
面對這些令人眼花繚亂的外用藥物,我們該如何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呢?
外用藥物劑型的選擇依據
主要是根據病變部位皮膚的性質,病損皮膚的特點進行選擇。
一、單純瘙癢而無皮損者
可用酊劑、醑劑、乳劑或振蕩劑。例如,爐甘石洗劑。
二、慢性炎癥性皮損
1、無滲液者,可選用軟膏、硬膏、乳劑、酊劑、塗膜劑、促滲透劑、氣霧劑、油劑、凝膠等。
2、皮膚幹燥脫屑者宜用乳劑和糊膏。
三、亞急性炎癥性皮損
1、僅有紅斑、丘疹,無糜爛、無大量滲液時,可以外用痱子粉或爐甘石洗劑。
2、如果有少量滲液可以選用油劑、糊劑。
四、急性皮膚炎性損害
1、如果炎癥較重,糜爛且滲出較多可用溶液劑,例如糜爛滲出合並感染,可外用1:5000呋喃西林溶液濕敷。
2、如果沒有滲液,可以選用振蕩劑、粉劑。
五、毛發部位
一般不宜使用洗劑、糊劑等。
外用藥物正確的使用方法
一、掌握藥膏的使用量
1、外用藥膏管口直徑國際通用的標準是0.5cm,藥膏的通常裝量是一支10g。
2、采用「指尖單位」的藥膏量來指導臨床用藥量,一個指尖單位的藥膏相當於0.5g,也就是藥膏擠出從食指指尖覆蓋到第一指關節的量。
3、對於兒童,如果將一側上肢和面頸部的皮膚面積作為參考,那麽
(1)對於一個4歲兒童而言,1指尖單位的藥膏量足夠使用;
(2)大於8歲的兒童,需要使用2個指尖單位;
(3)小於2歲的兒童,只要半個指尖單位的量就足夠;
4、對於成人,1指尖單位可以塗抹2%的成人體表皮膚面積,差不多相當於成人一只手的皮膚面積。
二、掌握適當的用藥濃度
1、藥物的濃度的選擇,應該根據局部皮損的需要和病人的耐受情況來選擇。
2、如果藥物的刺激性比較強,開始應該使用較低濃度,觀察有無不良反應,再決定能不能提高藥物濃度。
3、有的藥物,濃度不同其治療作用也不同。例如3%水楊酸為角質促成劑;5%水楊酸就成了角質剝脫劑。
三、註意年齡、性別及用藥部位
1、嬰幼兒、女性皮膚用藥的濃度要低,濃度不能太高,因為皮膚比較細嫩。
2、註意容易吸收藥物的皮膚,部位有面部、口腔周圍及外陰部的皮膚,這些部位用藥時,應註意藥物的用量。
3、有的藥物有染色效果,顏面部就不適宜使用,例如一些中藥湯劑、利凡諾溶液等。
4、糖皮質激素外用制劑是皮膚病患者經常使用的外用藥物。對於強效糖皮質激素,應該註意不能大面積、長時間外用,一般也不宜用於面部,嬰兒也不適用。掌跖部位的皮膚因為較厚,局部吸收差,可適當增加激素的使用次數。
外用藥物在皮膚病損的治療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透過以上的學習,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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