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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中國古代是怎樣選拔官員的嗎

2024-01-05歷史

中國古代的選賢制度是中國歷史上的一顆璀璨明珠,它體現了中國古代對於人才選拔的重視和智慧。

圖片來源於網絡

在原始社會,首領的選拔基本上是透過民主選舉產生的。這種方式體現了中國古代「選賢與能」的民主遺風。

西漢初年,政府采用「察舉」制度來選拔公務員。朝廷會對被察舉的人進行問題考核,這被稱為「策問」。應舉者的回答被稱為「射策」或「對策」。大儒董仲舒就是透過這種方式被政府錄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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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即位的第一年就采納了董仲舒的建議,下令各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這種察舉方式被稱為「舉孝廉」,成為當時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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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郡國的人口數量不同,一旦「舉孝廉」的名額相同,就會有失公允。因此,東漢時改為以人口為標準。人口滿二十萬每年舉一人,滿四十萬每年舉兩人,以此類推。對於邊郡少數民族雜居地區,人口滿十萬每年可舉一人,不滿十萬每兩年舉一人,五萬以下每三年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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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孝廉」即舉孝察廉,是察舉孝子和廉吏。需要註意的是,孝和廉不是才,而是德行!

德行的衡量標準是大家公認的,大家都說你孝,你就孝;大家都說你廉,你就廉。

「舉孝廉」不僅為中央政府解決了人才問題,還把這種制度推而廣之,有利於形成「人人為孝子,官官為廉吏」的社會風氣。「舉孝廉」在漢代為官吏進身的正途,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對漢代政治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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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認為,「孝道」是衡量個人道德品質高低的重要標準之一。而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所以「舉孝廉」很自然地成為註重與落實儒家文化的一個必然結果。

古人之所以把「孝廉」作為考察選拔官員的主要條件,是因為他們相信「孝則忠君,廉則愛民」。一個不孝敬自己父母的人不可能忠君愛國,一個貪婪徇私的人也不可能愛護民眾。

試想,一個榮辱不分、德行不良、連自己父母都不關愛的人,又怎能指望他清明如水、造福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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