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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主要選官制度

2024-04-09歷史

中國古代的主要選官制度

邢忠利

關鍵詞:選官科舉制士族

中國古代的選官制度,經歷了世卿世祿制、察舉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舉制等的演變,作為古代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它對政權的維系和社會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從「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到「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人才選拔由從士族中遴選到向社會全面開放,這中間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演變?下面讓我們走近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的歷史發展脈絡,體會選官制度對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形成發展的重大意義。

先秦——世卿世祿制

特點:爵位和官職世襲,透過家族血緣關系來確定政府各級官員的任命,按血緣親疏定等級尊卑和官爵高下,凡有爵位與官職者可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體現了王權與族權的統一。該制度盛行於夏、商、周時代。

影響:基於宗族血脈的穩固關系有利於維護當時的統治秩序,保證國家的統一和安定;有利於形成合力對抗外來威脅,擴大王朝統治範圍;世卿占據過多的社會資源,加劇了奴隸和奴隸主階級之間的矛盾。

世襲世祿制

兩漢——察舉征辟制

特點: 察舉制 是一種由下而上的薦官制度,是兩漢選用官吏的最主要途徑,最初以「鄉舉裏選」為依據,註重對士族聲望德才的評判,即舉孝廉。 征辟制 是一種自上而下的選官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和公府、州郡辟除兩種方式,前者是由皇帝采取特征與聘召的方式,選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學兼優的人士,或備顧問,或委任政事;後者是由公府或州郡試用後薦舉與察舉成為朝廷或地方官吏。

影響:開選士制度之先河,個人的社會背景、家庭出身不再是選士任官的唯一依據,有利於為國家招徠各類人才;一定程度上清明了吏治,形成了註重聲望德行的民風,有利於國家統治穩固與發展;但舉薦難以得到有效落實,後期必然出現一批世代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權的豪門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並行展起來,宦官把持用人大權,出現「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的腐朽局面。

察舉制

征辟制

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特點:大體是指由各州郡分別推選大中正一人,所推舉大中正必為在中央任職官員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產生小中正,大、小中正產生後,由中央分發一種人才調查表,在該表中將人才分為九等。九品中正制實際是兩漢察舉制度的一種延續和發展,它既保留了漢代鄉閭評議的傳統,又改變了地方大族操縱選舉的局面,把品評與選官的權力收歸中央。但其選拔官員尤為註重門第出身,本質仍是保護士族世襲政治特權的官僚選拔制度。

影響:初期,一方面解決了選拔官吏無標準的問題,使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緩解了中央政府與世家大族的緊張關系,將官吏的任免權收歸中央,為魏晉實作全國統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後期,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個州郡的門閥士族壟斷,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政權壟斷局面。隋朝時,隨著門閥士族的衰落,此制終被廢除。

九品中正制

隋唐至明清——科舉制

特點:隋唐到清代歷經了一千三百多年封建王朝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及後備人員的制度。由於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因此叫做科舉。該制度下,取士權歸於中央所有。其允許自由報考,使得任何參加者都有成為官吏的機會。科舉制的開創實質上是社會經濟發展、階級關系變動的產物。

宋代科舉

清代科舉

積極影響:相對於世襲、舉薦、九品官人法等選材制度,科舉考試無疑是更為公平、公開及公正的,由於不論出身、貧富皆可參加,因此吸收了不少寒門子弟進入統治階層,促進了階級流動,改變了門閥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有利於發掘、培養人才為統治者服務,形成高素質的文官隊伍,對維持封建王朝穩定起到一定作用;科舉制將讀書、考試、做官三者聯系起來,把權、位與學識結合起來,形成了中華民族尊師重教的傳統,對文化知識的普及和民間的讀書風氣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使中華文化和思想形成向心力;後被西方國家借鑒,發展為現代文官制度。

消極影響:明清時期,科舉制度陷入僵化,八股取士更是束縛了知識分子的思想,許多知識分子以透過科考為讀書唯一目的,而非講求實際學問;嚴重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是導致近代中國自然科學落後的重要原因之一;僵化的科舉制度不利於知識創新,更不利於創新人才的培養,徹底淪為統治者加強專制皇權統治的工具。

來源:【求學·理科版】2022年11期(配圖選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