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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排名前七位的貪官,隨便拿一個出來,家產比一省的賦稅還要多

2023-12-08歷史

清代自康熙晚年之後,官員貪腐已成為王朝的痼疾,雖然雍正在位期間曾大力整頓吏治,以高壓手段反腐。但從乾隆朝開始,一大批貪官前赴後繼如過江之鯽。

那麽,清代歷史上,有哪些著名的貪官呢? 禦史整理了一些資料,與諸位細說大清王朝的七大貪官。

備註:這裏所講的貪官,是指被朝廷抄家論罪的,有貪名而沒有定罪的不在其中。

第一名:和珅

和珅不僅是清代最大的貪官,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貪官。關於和珅的家產,野史中存在多種講法,有說白銀二億兩的,有說八億兩的。

野史筆記的記載未必可信,後世學者經過考證,認為和珅的家產是被誇大了,遠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麽多。

和珅被抄家時,清單上列出的金銀款項總數為3342812.967兩,房產估價203085.5兩,地畝194515.702兩,典當店鋪646315兩,財物132118兩,糧食21575兩,珍珠手串100000兩,家奴人口4260兩,總計4854792兩。

至於和珅家中抄出的「備貢之物」,金玉銅瓷物件、書畫古玩等項,沒有進行估計,全部沒入內務府。

因為大部份財產沒有估算,所以我們很難得知和珅具體的家產情況,只能以480萬余萬兩計。不管怎麽算,和珅的家產都不會過億,頂多也就幾千萬兩。

第二名:年羹堯

雍正素有抄家皇帝之名,雍正朝因虧空、貪腐被抄家的官員不知凡幾,但是雍正帝曾公開表示,在所有的抄家案中,年羹堯案居於首位。

年羹堯被雍正帝以92款大罪賜死,官方也留下了年羹堯抄家的具體清單,具體如下:

金銀1227357.2兩,房產33609兩,地畝600.3兩,財物100000兩,商業230500兩,家奴人口3968.2兩,總計1595434.2兩。

我們在評價年羹堯的時候,一般不說他的貪官,但是雍正在羅列他的罪狀時,其中就有貪腐這一條。

第三名:王亶望

乾隆一朝的貪腐案中,以甘肅巡撫王亶望的影響最大,他拉著通省的官員捐監冒賑,積累了巨額的家產。王亶望利用這些錢,在各地廣置產業。

王亶望獲罪後,乾隆帝下旨在前任地甘肅和他的老家山西,以及新任職地浙江等地展開了大規模的清查,根據官方的記載,王亶望的家產不是以分類形式統計的,而是將各地的查抄進行匯總,具體如下:

京城189937兩,浙江211390.07兩,直隸11294.6兩,揚州381200.011兩,山西163993.5兩,蘇州149800兩,總計1108215.181兩。

第四名:蔣陳錫

蔣陳錫很多讀者不熟悉,不過他的弟弟蔣廷錫名氣很大,是雍正朝著名的大臣,與張廷玉同為第一批軍機大臣。

蔣陳錫官至山東巡撫、雲貴總督,死於康熙末年。雍正初年,蔣陳錫在山東巡撫任上的虧空案被揭發,數額高達215萬余兩。

由於案發時蔣陳錫已去世,且雍正當時對他的弟弟蔣廷錫十分寵信,所以對蔣陳錫采取了低調處理,沒有對蔣陳錫本人進行任何處分,而是勒令蔣家拿出二百萬兩進行賠付。

蔣家哪裏拿得出這麽多銀子,不久雍正看在蔣廷錫的份上,蔣家只拿出了70多萬兩,余數不再追究。

第五名:陳輝祖

陳輝祖出身名門,父親陳大受是乾隆朝著名的封疆大吏,他靠著祖上恩蔭官至閩浙總督。

王亶望案發生的那一年,乾隆讓陳輝祖在浙江查抄王亶望的家產,誰知陳輝祖吃了豹子膽,竟將王亶望的家產隱瞞,且將珍貴的字畫古玩占為己有。

這是赤裸裸地搶皇上的銀子,不久陳輝祖事發,乾隆盛怒之下將其革職並抄沒家產,僅侵吞王亶望財物一項就多達188663.83兩。

陳輝祖個人家產也被列入清單,他在京城、蘇州、湖北原籍、淮安等地的家產為35萬兩,兩者相加總計為539932.424兩。

第六名:高恒

高恒是乾隆皇帝的慧賢皇貴妃的親弟弟,憑借裙帶關系被乾隆外放為兩淮鹽政。

兩淮鹽政是大清最肥的衙門幾乎沒有之一,作為外戚高恒經驗兩淮鹽政數年當中,膽大妄為聯合大小官員致使本該上交國庫和內務府的一千多萬兩銀子不知去向。

自大清開國以來,還從沒有出現過虧空一千多萬兩稅銀的奇事,案發之後乾隆嚴旨一查到底。

高恒由於身份特殊,官方在清查的時候僅記載了高恒貪腐3.2萬兩,然而在後來的抄家過程中,高恒的家產數額卻高達50余萬兩。

當時朝中不少人要保高恒,包括首席軍機大臣傅恒也為高恒求情,乾隆當面訓斥傅恒,說皇貴妃的弟弟犯了法就該寬容嗎?如果以後皇後的弟弟犯了法,是不是也要網開一面?

此話一出,讓傅恒心驚膽戰,因為他就是孝賢皇後的親弟弟,不久高恒被斬首,此案也成為乾隆反腐的第一刀。

第七名:李元龍

李元龍不過是個區區的四品知府,和前面提到的幾個貪官根本不在一個層次上。然而這個知府不簡單,在清代的官員貪腐史上,可謂臭名遠揚。

李元龍原任登州知府,在雍正初年的清查中因虧空獲罪。雍正下旨將其革職並抄家,讓雍正怎麽也想不到,一個知府的家產竟然多達數十萬兩。

李元龍的抄家清單上列出,房產46052.4兩,借貸本利合計283571.186兩,現銀1353兩,家口2690兩,總計332541兩。李元龍一案正應了那句「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老話。

或許有讀者會說,清代那些大官誰家中沒有幾十萬兩銀子,如果這麽想的話那就有點想當然了。

禦史把乾隆時期排名最後的四個省每年的賦稅列一下:甘肅81萬兩,廣西74萬兩,雲南69萬兩,貴州26萬兩。也就是說,七個貪官中隨便拿出一個,都比一個省的賦稅還要多。

除了以上七個貪官,還有李侍堯、拉納、浦霖,等等,總得來看,乾隆朝不僅是貪官數量最多的,其數額也是最高的,這倒也符合乾隆盛世的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