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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從四品知府,名義上地位是一樣的,但實際上也分三六九等

2024-01-05歷史

清代的知府是從四品官(乾隆朝改),按照【大清會典】的說法,不管是省府知府還是其他府,享受的都是同一個政治待遇。不過,要細分起來,各省的府台面下還是有等級之分的。

其實關於知府的等級問題,之前禦史也都發文提到過,只是最近在翻閱史料的時候,又發現了一些其他的資訊,所以就舊話重提,與諸位聊一聊這一話題。

衡量知府地位高低,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以缺定主次

明代時各府、州、縣的長官地位,是按照賦稅多寡來定的,即納稅多的就是大府、居次的是中府、最少的是小府。

顯然這種分法很不科學,各府因地理位置、人口數量以及治理難度等原因,都會影響到賦稅的征收,這些因素是不可抗的,非人力所能決定。如果以此為標準對各府進行區分,那麽就會影響工作積極性。

清初時朝廷各種規制還不成熟,沿襲了明代的這一做法,但很快發現以賦稅多寡來定官缺已經不符合歷史的發展。從康熙至雍正朝開始,將全國的府重新制定標準,以「沖、繁、疲、難」四點,將各知府缺,定為最要缺、要缺、中缺、簡缺。

缺分的不同,決定了知府選授的方式不同。最要缺以及部份要缺知府屬於請旨缺(需皇帝特批),中缺、簡缺知府,有一部份人事權在各省督撫手中,需要督撫題奏舉薦人選;剩下的部份則是屬於吏部銓選。

最要缺和簡缺的差距有多大呢?答案是十分巨大,打個比方,江蘇的蘇州府屬於四字最要缺,蘇州府是全國人口最多,經濟、文化最發達的府。說得難聽一點,到蘇州當知府,要比到偏遠省份當個道員,甚至是按察使還要劃算。

而像雲南的楚雄府要什麽沒什麽,如果以經濟而論,還不及蘇州府下屬的一個縣。楚雄府屬於一字簡缺,在全國一百多個府中,是屬於那種被嫉妒嫌棄的崗位,凡是到楚雄任知府的,都為剛剛提拔上來的新人。

這麽一對比差距就出來了,同樣是知府,蘇州比楚雄的地位不知要高出多少倍。

其二、省府地位突出

省府即江蘇江寧、蘇州,浙江杭州、廣東廣州一類的省城。各省省府知府的官缺最少都是三字要缺,基本也都屬於請旨缺。

省府知府之所以地位高,主要是與總督或巡撫同駐一城,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凡是能當上省府知府的,那百分之百是督撫的心腹,如果不是心腹督撫肯定也不敢用。

省府知府的工作性質和一般的府是不同的,他們的主要工作不是行政事務,而是搞接待、為上司跑腿一類的雜活。具體的行政工作則是由佐貳官同知、通判負責。

官員要想升官,累死累活是沒用的,和領導走得近、關系密切才是第一要義。每三年一次大計考核中,省府知府只要符合朝廷的規定,督撫們一般都將他們列入待升的名單,可謂前途無量。

不過說到底,省府知府的品級還是從四品,沒有和一般的府拉開明顯的差距。這一點和現在不同,省會城市的市委書記,一般都是常委,比地級市市委書記地位要高不少。

換句話說,一般的知府也可以直接升任道員或是內升京職,但相對來說機會要少很多,除非是省裏要立個典型,將那些政績突出的知府提拔上來。

其三、地理位置占有相當分量

全國的一百多個府中,除了省府和四字最要缺知府,一些地理位置好的知府在仕途方面也有一定的優越性。

地理位置主要是指交通要道、軍事重鎮、少數民族聚居區,等等。比如四川的夔州府地處長江上遊要害,是內地沿江而上的交通重鎮,在戰時又是軍事要沖。

夔州知府僅是屬於兩字中缺,但是自康熙以後就被定為「請旨缺」,是必須要皇帝點頭才能放的缺。從中也可以看出夔州知府的重要性,而且清代的一些史料也記載,夔州府屬於天下第一「肥府」,每年的陋規收入比蘇州知府還要高。

再如甘肅省的平涼、鞏昌、寧夏、涼州四府,別看都是窮得叮當響的地方,但這四個府都是清一色的四字請旨缺。

原因很簡單,此四府的特點都是地處要沖,具有極高的戰略地位。有清一代,最不穩定的地區就是西北,一個新疆就讓朝廷頭疼不已,幾乎每隔一段時間都會發生重大的戰事。

甘肅作為前線,各府州縣長官肩上的幹系比天大,維系著大軍的後勤保障。所以只要是戰事發生,這些地區的府州縣長官往往會臨時派遣幹吏擔任。

還有就是雲貴、湖南的一些府,因涉及到少數民族事務較多,所以知府的級別也相對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