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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把兒子告了,要求變成姨媽!法院判了

2024-10-26推薦

什麽情況

媽媽突然把兒子告上法庭

要求推翻二者血緣關系?

近日,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場「母子」對簿公堂的訴訟。

一起來了解事情經過

「媽媽」實為大姨 「小姨」竟是生母

被告小楷今年剛成年,他與原告張某芳是母子關系。2021年,他從家人的爭吵中無意得知,自己竟不是張某芳的親生兒子。2022年,張某芳決定向孩子坦陳當年的隱情,並做了相關的血緣關系鑒定。原來,張某芳是小楷的大姨,其妹妹張某雅才是小楷的生母。

為何張某雅要將兒子給姐姐撫養

自己當了十幾年的小姨呢?

原來,2005年,已生育一個女兒的張某雅發現自己又懷孕了。經過反復考量,張某雅生下小楷後,將他過繼給了張某芳。大姨張某芳成了小楷名義上的母親,也一直在照料小楷的生活。

小楷7歲的時候,張某雅以讀書比較方便為由,將小楷接到家裏生活,並將孩子以前的生活花費偷偷轉給了姐姐。經辦法官了解到,在小楷的成長過程中,張某芳和張某雅都充當了母親的角色。盡管不是自己的親生孩子,張某芳對小楷也是百般呵護。小楷一直在溫馨有愛的家庭中成長。

為身世正名 母子對簿公堂

今年8月,小楷剛剛成年,即將離開家去外地上大學,他提出透過合理合法的途徑來給自己的身世正名,堂堂正正地叫喊「爸媽」。於是,家人經過溝通,決定以張某芳為原告,以小楷為被告,向法院提起否認親子關系訴訟。

雖然,這只是稱謂上的變化,但實際上卻是身份的轉變。對於青少年來說,新的身份可能有一個接受的過程。所以,法院關註被告與兩個家庭之間的情感基礎,在處理親子關系的過程中,更加註重各方情感沖突的化解。

經詢問雙方當事人並取得同意後,台江法院與具備心理咨詢資質的社工取得聯系,為小楷提供心理咨詢、答疑解惑,同時也為張某芳和張某雅提供心理疏導。另外,法院向原告及孩子的親生母親發出【關愛青少年提示卡】,就本案訴訟容易對青少年產生心理壓力等風險,提示應更加關註孩子的情緒波動,並積極為孩子提供幫助。

台江法院經審理認為

雖然【出生醫學證明】顯示小楷的母親為張某芳,但經鑒定小楷的生物學母親為張某雅,故張某芳與小楷之間並無親子關系,張某芳要求否認其與小楷親子關系的訴訟請求,事實清楚,於法有據,予以支持。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之規定,法院判決張某芳與小楷不存在親子關系。至此,這場因為親子關系錯位引起的風波得到圓滿解決。

轉自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