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我要和我的老公李武(化名)離婚,他不是真的李武,我找了很多部門,可是都離不了呀。」
「我想離婚但離不了」
近日,滿臉焦急的劉女士來到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經過檢察官耐心詢問得知,劉女士在2002年4月與冒名李武的李兵(化名)透過婚介所結識,同年7月雙方就辦理了結婚登記,可誰知李兵在婚後拿走了劉女士35萬余元,從此就消失了。案件已經偵破,李兵被判十年,可關於冒名婚姻登記行為卻沒了後續。時光流逝,劉女士對此事也逐漸釋懷。
然而,花甲之年的劉女士遇到了此生摯愛,雙方約定攜手走進婚姻的殿堂,急於解除上一段婚姻關系的劉女士先後去往民政局、法院等機關,皆未能如願。離婚成了劉女士的一塊心病。
一份「神奇」的檢察建議書
經檢察官審查,劉阿姨的婚姻登記行為發生於2002年7月,申請期限已經遠遠超過了規定的一年除斥期,民政部門不具有撤銷結婚證的職權;法院認為行政行為一經做出,即產生行政法律效果,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相對人均具有約束力。劉阿姨和一個假的李武結了婚,竟然沒有辦法離婚,她的煩心事誰能給解決呢?一份【檢察日報】上刊載的案例給了檢察官信心。檢察官也了解到,為了解決被冒名結婚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出台了【關於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人民檢察院發現冒名頂替婚姻登記行為,應當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婚姻登記存在錯誤應當撤銷的,應當及時向民政部門發送檢察建議。
了解案情後,12309檢察服務中心將案件移送至該院相關部門,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也向轄區行政機關制發了檢察建議,建議對劉女士和李武的婚姻登記情況進行核查,符合撤銷條件的及時予以撤銷婚姻登記。民政局接到該院【檢察建議書】後,迅速對相關材料進行重新稽核,撤銷了這份長達20年的婚姻登記。
劉女士終於可以擁抱她的新生活。
真正的李武,你過得好嗎?
與此同時,該院相關部門在調查劉女士案件的時候,找到了真正的李武,發現了李武的司法救助線索後第一時間移送給了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控申部門。
原來在劉阿姨被困婚姻「圍城」的這些年裏,與她素不相識的「真李武」也在為解除和她的婚姻而奔走。李武與他的妻子結婚39年,兩人只舉辦了婚禮,沒有辦理婚姻登記,等他去補辦結婚證的時候發現補不了,才知道自己已經被冒名結婚。
為此,他多次往返西安找民政部門、找法院,也曾聘請律師起訴民政局,花費了很多錢財,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李武和妻子都已經60多歲了,夫妻二人在家務農,身體都不好,需要常年吃藥,更糟糕的是李兵冒名李武結婚後,因實施了犯罪行為,被公安機關追逃期間,李武只要乘坐火車就被公安機關抓捕,也影響了他處理「被結婚」問題的進度,這些年,他可太苦惱了!
司法救助線索移送到控申部門後,經過審查核實,李武被冒名結婚,給他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為了撤銷無效婚姻關系,他的損失也沒有辦法透過訴訟獲得賠償,讓本就困難的家庭雪上加霜。根據【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和【人民檢察院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李武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隨即啟動了司法救助程式。沒過多久,李武收到了檢察機關發放的國家司法救助金。這位年過六旬的老人,生活的困難得到了緩解。
最重要的是,多年奔波終於畫上句號。他走出了「被結婚」的困局,可以和他真正的妻子領取那張遲到的結婚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