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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男子假借一份合約,獲利40萬!警方出動!

2024-04-14推薦

江西的劉先生在池州市東至縣接了一個修建廠房的合約,讓人想不到的是,活一天沒幹,自己就損失了40萬。

前段時間,東至警方接到來自江西撫州市市民劉先生的報警,說自己被浙江衢州人諸某某騙取了40萬元的合約履約金,請求民警幫他找回這筆錢。

劉先生:當時他叫我們打40萬保證金,我們頭一天打了15萬,第二天是打了25萬。合約約定去年12月18號,我們就進場施工,我們提前去,跟我們訂合約的諸某某人又沒來,沒來就開不了工。

一個江西人,一個浙江人,怎麽跑到東至來報警呢?原來,劉先生在江西省撫州市經營一家建築勞務公司。2023年12月初,經過朋友介紹,他得知諸某某在東至縣勝利鎮接到了一個修建20萬平方工廠廠房的專案,準備對外分包。於是,他與諸某某取得了聯系。

東至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方鑫說,「諸某某還以自己名下公司的名義,和被害人劉林發簽訂了一個勞務聯營合約,同時在合約上約定,簽訂合約之後要交40萬的履約金。他將40萬分兩次打給了犯罪嫌疑人諸某某所控制的永康時慶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的名下。」

讓劉先生沒想到的是,40萬元的合約履約金交出去以後,諸某某卻遲遲不肯露面與他交接專案施工的事情,導致專案工程遲遲開不了工。無奈之下,劉先生要求諸某某將40萬元先退還給他。

劉先生:他(諸某某)叫我等,等了有20多天。今天講明天,明天講後天,一直拖,拖了20多天。

在這以後,諸某某又以專案未稽核、未開工等名義繼續拖延,劉先生意識到自己上了當,於是向東至警方報案。東至警方經過細致摸排,發現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利用虛假合約來騙取錢財的案件。

東至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方鑫介紹,東至縣勝利鎮某公司對外分包專案,犯罪嫌疑人諸某某在2023年12月5號,和該公司簽訂了一個勞務分包合約,雙方約定三天內,也就是12月8號之前,要交齊履約金40萬元。但是到了12月8號,諸某某仍然沒有交齊這40萬,所以雙方合約就終止了。

然而,此時的諸某某由於資金鏈斷裂,欠下了大量債務。眼看著工程無法繼續承包,諸某某打算利用這份合約去牟取錢財。

東至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方鑫:犯罪嫌疑人諸某某他明知道自己合約終止的情況下,他還以自己名下的公司,永康時慶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的名義,針對東至勝利鎮的專案,和被害人劉林發簽訂了一個勞務聯營合約。

隨後,諸某某用騙來的40萬元還債和個人消費。查清事實後,警方將諸某某抓獲,諸某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主動退還給被害人劉先生20萬元,並且承諾對於剩余的20萬元會陸陸續續地進行歸還。目前,諸某某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安徽經視記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