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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教師收禮被全程拍攝公開,教育部門介入調查,法學專家解讀「設局式送禮」

2024-09-14推薦

近日,網傳多段影片,一家長致電老師送禮,並拍到男子取走禮品的畫面。

影片顯示,一家長致電老師,稱已將教師節禮物放在小區門口的水果店,讓老師過去取走即可。該老師回應,「您搞得這麽客氣,我很不好意思啊。」從聲音判斷,接聽電話的是一位女老師,家長則回復「沒事沒事」。

另一段影片顯示,一男子拿到兩袋禮物後,將其放入一輛私家車內。家長表示,禮物包含了五糧液以及高檔化妝品。 有網友質疑,該家長通話錄音、蹲點拍攝、公開影片連貫操作,疑似為設局,誕生了網絡新詞「設局式」送禮。也有網友猜測,可能是該教師的同事所為。

據極目新聞報道,9月12日,合肥六中國際部工作人員表示已接到合肥市教育局的指令,要求調查此事,目前還在調查之中,調查結果需由權威部門釋出。合肥六中另一名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則表示,老師收受禮物一事屬實。

合肥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稱,此事已經派專人調查核實,「這是老師的個人行為,她應該拒絕的,肯定要拒絕。正在核查這個事情。」

9月14日,瀟湘晨報記者多次撥打合肥市教育局辦公電話,了解調查進展,但均提示正在通話或無人接聽。

針對上述事件中的網絡新詞「設局式」送禮,國家「雙千計劃」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進行了解讀:「設局式」送禮並公開錄音、影片,侵犯了當事教師的人格權。陳平凡表示,綜合送禮者的動機、手段以及可能導致的後果,送禮者的行為,甚至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一、「設局式」送禮並公開錄音、影片是否對教師造成侵權?

構成侵權,特別是人格權方面的侵權。主要包括名譽權、私密權等,教師作為公民,享有法律賦予的人格權,「設局式」送禮者攝制並公開錄音、影片,其擅自釋出或傳播可能損害教師的名譽或侵犯教師的私密,構成對教師人格權的侵犯。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侵權人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等。

二、「設局式」送禮事件中的送禮者是否構成違法或者犯罪?

「設局式」送禮本身並不直接構成違法或犯罪,但其背後的動機、手段及可能導致的後果可能涉及違法或犯罪。

1. 動機與手段: 如果「設局式」送禮是為了陷害教師或進行其他不正當目的,那麽其動機就是非法的。 使用非法手段獲取證據(如偷拍、偷錄),也可能構成違法甚至犯罪。

2.可能涉及的罪名:

敲詐勒索:如果送禮後以此為要挾,要求教師做出某種行為或給予某種利益,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行賄罪:雖然「設局式」送禮本身不直接構成行賄或受賄,但是如果雙方有實際的權錢交易行為,且滿足行賄罪構成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當然,在此案例中,教師被動接受禮物,而非主動索賄,教師是否構成受賄罪需具體分析。

若「設局式」送禮的行為觸犯了刑法規定,相關行為人將面臨刑事責任的追究。

瀟湘晨報記者 曾永紅 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