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一則話題 #男子為泄憤將妻子私密影片發微信群# 沖上熱搜,引發廣泛關註。
據媒體報道,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群眾報警稱,轄區居民段某為泄私憤,將自己與妻子吳某的私密影片發至某微信群中。經警方調查,違法行為人段某因與妻子吳某長期異地分居,感情不合,為泄私憤,私自登入吳某的微信賬號,將其私密影片釋出到上述微信群當中,對受害人吳某造成巨大精神壓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對段某給予行政處罰,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對此,
有網友認為
該男子的行為已涉嫌違法,
僅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還不夠!
那麽,
男子為泄憤
將妻子私密影片發至微信群,
違反了哪些規定?將面臨何種處罰?
如果群內有人轉發、傳播私密影片,
將面臨哪些法律責任?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端和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張仲凱律師帶來的專業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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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泄憤將妻子私密影片發至 微 信群,違反了哪些規定 ?將 面 臨何種 處罰?
從該案相關報道來看,公安機關對該男子予以行政處罰,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表明該案事實和情節未構成刑事犯罪,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故予以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私密的。該男子透過散播妻子私密影片的方式,侮辱妻子的名譽,貶損妻子的人格,降低周圍人對妻子的社會評價,其行為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情形,故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
此外,雖然該男子未被認定構成刑事犯罪,但如果散播他人私密、侮辱他人,達到情節嚴重的,則可能涉嫌構成侮辱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根據該規定,對於侮辱他人達到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在司法實踐中,也有地區司法機關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定被告人構成強制侮辱罪。
所以,在遇到感情糾紛時,應理性對待,不應采取散播對方私密影片的方式報復泄憤,否則將可能導致觸犯法律,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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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群內有人轉發、傳播私密 視 頻, 將面臨哪些法律責任?
微信群內轉發、傳播私密影片的行為,需根據具體情節認定,如果其情節與該案男子的相同,則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而如果其轉發、傳播的範圍更廣、情節更嚴重的,則可能構成前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侮辱罪的情形,涉嫌刑事犯罪。
因此,看到他人散播的私密影片,不能出於吸引眼球等目的而再進行轉發、傳播,否則也可能觸犯法律,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作者|朱雨晨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