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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是怎麽拐走17名兒童的

2024-10-11推薦

以熟人作案方式拐走多名兒童

一審曾被判死刑的人販子余華英,因被發現有遺漏的罪行,案件被發回重審。10月11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將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

中國新聞周刊從被害人方代理律師王文廣處獲悉,除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外,經過補充偵查,檢方還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被拐兒童數量從11名增加至17名,分別來自12個家庭,其中5個家庭均被余華英一次拐走2個孩子,有的孩子被拐走後遭中途遺棄。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開庭通知書。圖/受訪者

拐走兩兄弟

王文廣介紹,此次檢方增加指控的犯罪事實中,有2戶家庭都被拐走了兩兄弟。

1993年2月28日,被告人余華英夥同龔顯良(已故)在貴州省安順市以帶被害人去遊戲廳玩遊戲為由,拐走兩兄弟至貴陽,因認為哥哥年齡較大不好賣,將其中途遺棄。「只把弟弟帶走了,哥哥被好心人報警送回家中。」王文廣說。

被拐走的弟弟多多(化名)今年年初尋親成功,回到安順與家人相聚,他對中國新聞周刊回憶,父母當年在安順做小買賣,年長3歲的哥哥經常帶自己去家附近玩。被拐當天,人販子帶哥倆去到一家遊戲廳,他們讓哥哥留在那打遊戲,給了自己一包山楂片後,被一男一女帶上火車,拐至河北邯鄲。

被拐時5歲半的多多已經開始記事了,他記得家裏有個哥哥和弟弟,因此他從小就知道自己是被拐的孩子,而養家還有一個同歲的姐姐,也是被收養的。小時候每當受了委屈,他就從家裏跑出來,跑遠後又勸自己回來,「我也不知道怎麽跑回親生父母家」。

漸漸地,他開始記不清親生父母的長相,也不記得自己是哪裏人。直到養家姐姐開始發帖尋親,他受此影響才開始尋親之路。

今年3月,經過DNA比對等一系列流程,被拐31年的多多,終於在貴州省安順市認親成功。他再次見到了親生父母和弟弟,哥哥在外打工沒能回來,「一看到媽媽就覺得我們長得很像,眼淚不由自主就流下來了」。

然而,他已經習慣了現在的生活,老家貴州的一切令他感到陌生,親生父母說的方言也聽不懂了,所有的記憶只停留在5歲半以前。

對於多多來說,找到親生父母是為了不留遺憾,「從小到大,這是我內心最痛苦、掙紮的事,(因為)有記憶才痛苦。從小到大恨人販子,不可能原諒。也恨我自己傻,不哭不鬧任由人販子帶我走,人販子改變了我一生的命運」。

同樣被余華英拐走兩兄弟的張榮仙家,卻沒能等來團圓。

1994年10月7日,張榮仙的2個兒子在貴州安順市西秀區汪家山附近同時被拐,她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大兒子6歲多,二兒子4歲多,家裏還有個老三,事發前余華英就租住在附近房間。那天早上,她給孩子們熱了酸湯飯,大兒子扒了兩口就倒回鍋裏,二兒子一口沒吃,三兄弟就出去玩了。半小時後,只有老三回來了,沒見到兩個哥哥。

那天下著毛毛雨,張榮仙出去到處找孩子,「把他們愛去的地方都找遍了,聲音都喊啞了,孩子爸爸發動所有工友一起找,跑遍各個碼頭、車站,蹲守了半個多月,還是沒有線索」。

三十多年後,直到去年8月及今年3月,尋親誌願者和警方分別通知她找到了兩個孩子。誌願者告訴她,大兒子因關註到余華英案另一被拐人楊妞花,記起就是余華英和一男子帶走了他們兩兄弟,後來被賣給了邯鄲的兩戶人家。

在尋子的道路上,張榮仙的丈夫曾幾度輕生,患上了嚴重疾病,幾次從生死線上被拉回來,只為再次見到自己的孩子。遺憾的是,兩個孩子至今都沒有認親,雖然傷心難過,但她也表示,願意給孩子時間,等待他們歸來。

余華英一審被判處死刑。圖/貴陽中院官微

熟人作案

據了解,余華英在拐賣兒童的過程中,多次采取「熟人作案」的犯罪手法。

2003年12月,余華英與丈夫王加文(另案處理)在雲南麗江將時年6歲的亮亮(化名)拐賣至河北邯鄲。

亮亮生父向中國新聞周刊回憶,2003年12月8日,「王加文把孩子帶走後就關機了」,從此他們開始艱難尋子,直到2023年麗江公安在邯鄲找到亮亮,父子終得以相認。不幸的是,亮亮的母親在尋子過程中患病離世,「找孩子找得我家破人亡」。

「他專挑認識的人下手,我和他認識,」亮亮父親稱,「當年我搞工程,他們主動聯系來我家吃飯,我當時出去了,我媳婦和幾個工人在做飯。一下沒註意,他就把我兒子帶出去了。」

「開庭時他說認識我兩三年吧。我問他(既然)認識為什麽不把我孩子帶回來,他說就沒想給帶回來,出來就打車去了昆明,後來把孩子賣到了邯鄲。」 因此,亮亮父親很難原諒他們,「他要是改過自新我還好受些,可他沒有。」

如今,亮亮已在河北邯鄲工作並成家,他父親說,「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孩子就很高興了」,其他的不奢求。

2002年2月21日,余華英與丈夫王加文(另案處理)也曾以「熟人作案」的方式,將時年4歲的李聰拐走。

李聰媽媽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他們在雲南大理下關鎮做小生意,因冬季戶外寒冷,白天他們將小李聰安置在親戚家的小賣鋪,晚上再接回家。「王加文就住在小賣鋪對面,沒事就過來逗孩子,前後不到兩個月,就跟孩子混熟了,取得信任後就拐走了。出事那天準備叫兒子吃午飯,卻發現兒子不見了。」曾以為只是單純喜歡逗孩子玩,沒想到會對孩子下手。

後來她了解到,「王加文與余華英商量好,余華英住在當地一家旅館,王把孩子交給余,余把孩子拐到河北,王又回到現場,目睹我們找孩子的整個過程」。

尋子22年後,今年2月29日夫妻倆終於見到兒子,兒子已在被拐地成家了。「畢竟孩子離開我們二十多年,感情重建不是那麽容易的,脾氣性格也跟小時候不一樣了。」

2023年9月18日,余華英一審被貴陽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同年11月28日,二審開庭後,檢察機關以有漏罪未處理,建議將本案發回重審。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2024年1月對此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份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對於此次重審,多名被拐家庭成員均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永遠無法原諒,希望判處余華英死刑。」

作者:趙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