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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施行,快遞公司應為勞動者兜底保駕

2024-03-18推薦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順豐速運有限公司分部經理汪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希望提高快遞員等靈活用工人員的整體勞動保障水平,更好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以快遞員為代表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一直是全國兩會關註的熱點,而隨著3月1日起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施行,快遞員權益保障話題再度掀起熱議。

與上一版規定相比,新規最受關註的是明確提出未經使用者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快遞員吐槽新規實施後業務量要狂增十幾倍,以前30分鐘送完的快遞現在要花12小時,但收入只增加了60元,更有快遞員因為新規而離職。這種狀況的矛盾點乍看似發生在使用者和快遞員之間,但根源還是在於快遞公司。

我們需要厘清的是,將快件放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是快遞員必須要在快遞公司規定時間內完成派送任務,而漸漸催生出的一種不合理派送方式,源頭在於快遞公司。而旨在推動行業高質素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解決快件配送不到位的新規實施後,使用者要求快遞上門所增加的派送成本,更應該由快遞公司透過最佳化管理來解決,不應該簡單地推到快遞員和快遞網點的頭上。

物流行業專家趙小敏表示,快遞公司總部應堅決兜底、承擔責任,比如透過智能電聯等技術手段提升效率。作為近年來大力推動包括快遞員在內的新就業形態勞動權益保障的工會組織,在新規施行後,也應密切關註這方面動態,及時站出來為快遞員說話。

無論如何,新規實施後快遞公司需要作出一系列調整,從工作量、工作時間、收入到社保等,確保快遞員的合法勞動權益不受損。(【中國工人】雜誌記者 趙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