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捐獻的器官救了7條生命,
可是到現在都沒獲得賠償……」
阮女士的兒子、19歲的小陳在廈門送外賣時遭遇車禍,因傷勢過重不幸去世。而用人單位認為其與小陳不存在勞動關系,不賠償,雙方因此打起了官司。可是案件進展緩慢,一年多了,依然沒結果。
小陳是莆田人,在廈門出事故,用人單位又在福州,既有行政訴訟案又有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情復雜,還跨多地。阮女士一家又是地道的農民,如何盡快推進案件的進展,從而告慰逝者、安慰生者?
日前
福州中院終審判決
小陳死亡為工傷
用人單位應給予補助
「舍不得這顆心臟停,
讓他去救別人」
2021年6月16日,作為外賣小哥的小陳騎電動車送餐,行至廈門湖裏區縣後社附近時,被一輛SUV撞倒。送醫救治後,因傷情過重,小陳被判定為腦死亡。
「哪怕有百分之一的希望能救兒子,我都會全力去救。既然救不了了,就讓他去救別人吧。我雖然沒識幾個字,但知道行善積德的道理,要向媽祖學習,做人要有大愛。」阮女士說,她舍不得孩子的心臟就此停止,便希望用另一種形式延續生命。
小陳遇車禍身亡,捐獻器官救了7人
記者了解到
小陳捐獻了
心、肝、腎、肺和角膜多個器官
其中
肝臟和角膜留在了廈門
心臟捐向福州
兩個腎臟分別捐往上海和北京
肺則捐到了鄭州
歷經兩年多
案件終於塵埃落定
小陳家裏並不富裕,母親在莆田仙遊楓亭一家鞋廠打工,父親以前在木工廠做工時,左手被電鋸鋸到,喪失了部份勞動能力。
阮女士說,小陳非常懂事,經常叮囑她要註意身體,不要壓力太大,他會好好賺錢。在事發前幾天,小陳正計劃著帶從未到過廈門的父母去廈門玩幾天,但沒想到父母卻是以善後的方式踏上美麗的鷺島。
經過多方努力,針對小陳送餐時出車禍死亡是否為工傷,2023年11月30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小陳屬工傷死亡。
針對用人單位賠償相關問題,2024年4月29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小陳送餐過程中出車禍死亡,屬於工傷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補助。歷經兩年多的案件終於塵埃落定了!
轉自:海峽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