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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禮之用,和為貴」——禮作為文明的根本價值,在於有序之和

2024-06-27文化

中華民族歷史上常被稱為禮儀之邦,又因之而謂文明之邦。

禮,既是華夏文明的產物,又是中華文明的標誌。

禮之德性、準則,貫穿於人的衣食住行、言行舉止和音容笑貌、舉手投足之中。禮者,既是理義之節文,又是人事之儀則。

人有禮,則文質彬彬;人無禮,則粗鄙不堪。

禮之有無,不僅是人與禽獸的本質區別,而且君子與小人的人格差別,還是能否成為聖賢的關鍵價值操守。

今天,我們就圍繞【論語】「禮之用,和為貴」的主張,來揭示禮之為用的思想內涵和價值宗旨。

這一價值論說,出自【論語·學而】,原為孔子弟子有子的言說。

有子曰: 「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主要解答的問題有:

禮的本質內涵是什麽?為什麽言禮之用要以和為貴?

為什麽說「知和而和」,也要以禮節之?

我們為人和做人,為什麽要重視禮節?人有禮節意味著什麽?

禮之用,之所以要以和為貴,便緣於要堅守和諧、和睦和和平的價值宗旨和道德原則。

在「禮」與「和」的關系處理上,「禮」之用,當以「和」為價值旨歸;「和」之成,非禮則無由達致。

禮的價值內涵是:以義為本質,以裁分為宜,以差別為序,以等級、序次和別分為要。

當然,它又必須以和為貴,體現了仁之和諧、和睦和和平的價值宗旨。

從社會管理上言,禮在維護社會和人倫秩序,而社會和人倫秩序的目的就在於維護社會和諧、家庭和睦和天下和平的價值目標。

禮之文化:禮之為用,以和為貴。

「和為貴」之「貴」,為主要、關鍵的意思。禮之用以「和」為「貴」,無疑是說要以「和」為價值宗旨、目標,達致仁德之和的價值體驗。

仁為禮之價值內核,禮是仁之德行載體。仁者必和,此可由「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上推斷,禮者必以和為貴。

禮之為用,固是以別宜、秩序為用,然別分、秩序之功用乃旨在達致家庭和睦、社會和諧和天下和平的價值目標。

禮之和,有凝聚、協和而團結之功用,必然減少內耗和相互損害。

禮之用,若不以「和」為價值宗旨,就會造成離析、分裂之患。

在社會交際上,等級森嚴,分別固化,制度嚴苛,形式僵化,必然違背人情,而會喪失禮之功用的本質。

在明代儒家學者劉宗周看來:

「‘禮之用,和為貴’,而以節為體,體陰而用陽也。又曰:‘忠信,禮之本也。’」 (【劉宗周全集·學言中】)

忠信、誠敬,是禮之本體;和,是禮之用的本體。性情中節為和,社會有序則和,天下有秩則和。

從禮之產生上說,無分而爭,止爭制分則禮生。制分以止爭,乃是禮的功用本質。

禮之為用,別分止爭,各得其所,達致分享、雙贏和共贏,就在於和。

在人生行禮上,之所以貴「和」,乃緣於堅守禮之用的價值宗旨和根本旨趣。反之,若無「和」則禮勝而乖戾,便會脫離禮之用的本來初衷、價值本旨。

禮之用的本來初衷、價值本旨,實是以裁分、等差之秩序達致「和」的價值目標。

人未有禮之先,則行為無所措,禮因之以生;既有禮之後,則人心固有節文,行有規矩。

在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看來:

「和,性情之德也。禮,天下之達道也。唯和乃中節而禮以達,斯和體而禮用。」 (【讀四書大全說·論語·學而篇】)

和者,是情之不戾於節。由心有和,可使喜、怒、哀、樂之中節,則禮於是起。

在禮之用上,循禮義之理而性情中節為和,心和則人倫和,家庭和,社會和。非禮無以為和,唯和而禮以達。

「敬者人事也,和者天德也。繇人事以達天德,則敬以為禮之本,而因以得和。和者德之情,樂者情之用也。」 (同上)

敬為人事,體現為禮之德行;和為道德,體現為和諧、和順。禮以敬為本,心敬則氣和,進而人倫和、社會和。

禮者,原為中天下之節,有節之秩序則必有和。

禮之用於天下,使人繇之而人皆安之。既和於人心,又和於人倫關系;既和於國家,又和於天下。

從人生交際上的禮尚往來上言,有往而無來,有來而無往,將違背禮的本旨「和」的價值。仁愛為「和」,而禮以行仁,故「和」為禮用之貴。

禮之文化:小大由之,道斯為美。

「先王之道」,之所以「為美」,乃緣於貫徹了「禮之用,和為貴」的原則,達致了「美」的效用價值。既有此「美」,故能「小大由之」。

以和用禮,而禮必行,道斯美,小大者各得其所。

在禮之效用上,正因其「小大由之」,亦即是大事、小事皆由以飾,由以行,由以成,方可從事實上證驗其禮用之道的為美。

禮用之中雖有和,然待人之和而後美。

人生的禮之用,呈現為文理之殊,有分,有時,有情,有勢,有大有小。

在人之用禮上,若循其分,因其時,稱其情,順其勢,而又酌乎大小多寡繁簡之數以行之,則於禮之備無難,更可歡欣順暢以為行。

「凡用血氣、誌意、知慮,由禮則治通,不由禮則勃亂提僈;食飲,衣服、居處、動靜,由禮則和節,不由禮則觸陷生疾;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由禮則雅,不由禮則夷固、僻違、庸眾而野。」(【荀子·修身】)

禮之用上的「小大由之」,揭示了禮於人生的無所不備。

從治心養性、飲食起居,到行為舉止、音容笑貌,無不有禮。

可見,人無禮則不和,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

禮之用,有以大為貴者,如宮室之量,器皿之度,棺槨之厚,丘封之大等。有以小為貴者,如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賤者獻以散,尊者舉觶,卑者舉角。

禮之用上,有大有小,有顯有微。大者不可損,小者不可益;顯者不可掩,微者不可大。

【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致一於和。

「君子之於禮也,有直而行也,有曲而殺也,有經而等也,有順而討也,有摭而播也,有推而進也,有放而文也,有放而不致也,有順而摭也。」(【禮記·禮器】)

正如一個人未有入室而不由戶者一樣,一個人立身為人不由禮則不立,不由禮則無以處事,無以濟世經邦。

禮之用分殊,然是「小大由之」,無不皆然。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 教訓正俗,非禮不備 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 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禮記·曲禮上】)

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國有禮則治,無禮則亂。

對於人生來說,察物不由禮,則弗得明;作事不以禮,弗得敬;出言不以禮,弗得信。

富貴人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人好禮,則誌不懾。

「小大由之」的成功實踐,亦即是禮之為用的無不和諧、和睦和和平,足以證明先王之道為美,也間接證明了「禮之用,和為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生有禮,則外諧而內無怨。

「禮之行於天下而使人繇之以應夫事者,唯和順於夫人之心而無所矯強之為貴;唯其然,斯先王之以禮為小大共繇之道者,以純粹而無滯也。」(【讀四書大全說·論語·學而篇】)

「小大由之」,證明了禮之用的動機純粹,效用無滯。和順人心,人們樂為,通行無礙,自有家和萬事興、國和天下平的效驗。

禮之文化:以禮節之,方成真和。

禮為節文、儀則,功用在於秩序;和為樂同、協和,功用在於和諧。

對於人生來說,雖知「和」為禮用之貴,然若只強求其和而不以禮節之,則必不得其和。

人類之初,群居之始,本來自然有「和」。私有觀念膨脹,損人利己,則失「和」。失「和」則以禮制分,建立秩序以復其和,則和諧、和睦和和平方有保障。

禮之用,作為文明的標誌,內在的修為是修忠信而敬,外在的修為是節制、規範言行,旨在營造內心性情之和,進而維護人際和諧,調和利益關系,維系社會和睦,保證國家和平。

在宋代儒家學者胡宏看來:

「禮用,‘和為貴’,‘不以禮節之’,則不和,故‘亦不可行也’。」 (【胡宏集·論語指南】302)

禮之所以有所不行,乃緣於雖知和而強人之和,而不以禮節之,則必不能和,必不是可行之道。

「和」之失,緣自遺失了禮之秩序。有秩序之和,方為持久之和,中正之和。

人生真求於「和」,就當以禮節之,亦即是在止爭序分、各當其宜上達成其和。

人生達「和」之道,莫過於以禮節之,秩其序。以禮節為和,方是各得其所之和。

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 (【論語·泰伯】)

從心性之和的達成上言,喜怒哀樂發而皆中節為和,而中節就要求由禮以行,各有其節飾。

德行,必由禮。厚其德者,是禮之積;大其德者,是禮之廣;高其德者,是禮之隆;明其德者,是禮之盡。

從飾行之和的達致上言,非禮勿為則近於仁義,動容周旋中禮則為盛德之至,無禮則不足以維護人際和諧。

人們禮尚往來,互敬互愛,則其樂融融。

「禮之所以正國也,譬之猶衡之於輕重也,猶繩墨之於曲直也,猶規矩之於方圓也,既錯之而人莫之能誣也。」 (【荀子·王霸】)

從治國之和的實作上言,國無禮則不正。禮義廉恥不設,萬民莫不相侵暴虐。

從政治上言,以禮教化,則心有節制,而無妄念;以禮正行,則人有所措,而無妄行。

在禮之用上,若是「唯以和貴」,強制性地以禮為程限,令人畏葸,自役而役人,則必見禮之不足貴,而人不能樂行。

人必於禮得和,而舍禮無和;行為必不過禮節,方為順道之和。

知和而和者,知禮之用。和而轉導於和,和勝則流,不以禮節之,則禮亡矣。 (【劉宗周全集·論語學案·學而第一】)

禮之用,本以節人情之流,主於嚴敬。若稍以人情為遷就,和勝則流蕩有弊。

人之性情,若不以禮節之,則雖和而禮亡。

「禮之和處,只在度數節目之間看。若大綱所在,絲毫不得放過。若就在節中看出和亦有是,如‘父坐子立’是禮。然行禮之際,使人子終日站立亦不得,自然有變通,這是和。」

禮有大綱而不可易者,無非是忠信誠敬之性,中和之效用,又有變通之和,合情合理,而不過分嚴苛。

在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看來:

「蓋禮之有節,所以養人心之和,而使無一往而盡之憂,則唯其節也,是以和也。」 (【四書訓義·論語·學而】)

禮節之制,旨在養人心之和。心中節而得宜,方能和。

不善用禮者,違人心之和,不免以行其非禮之禮。

高明之士,因為過激,而不免為叛道之為。

先王知和而全其和,彼乃知和而究以失其和,則較之拘於禮文而不知者,其失更甚。

在禮之用上,知和而以禮節之,故能成全其和。相較於拘於禮文而不知和者,知和而失禮,過失更甚。

「禮之用,和為貴」的主張,在鄭重地告訴我們一個人生道理:

真正的和諧、和睦和和平,乃建立在合理的秩序、等次基礎之上。合理的秩序、等次,又體現著公正的利益關系。

為人重視禮節、禮貌,既是自身有修養和品味的體現,又是待人交往的友善之道。

人生致於「和」,莫若修於禮。禮尚往來,文明交往,必然「和」。

做人上,講究禮節和禮貌,神態溫和,容貌恭遜,言語忠信,做事敬慎,見得思義,便能在克己而敬人的言行舉止中,達致雙方的和睦相處,和諧共享,和平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