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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不是人生,但它有時候是一條重回人生的路徑

2024-05-08文化

【寫作這回事】,作者是史帝芬·金。很多人說這是他看過講寫作講得最好的書之一。

那我就得先給你說說,史帝芬·金這個人到底有多厲害。

首先,他是世界上讀者最多,聲名最大的美國小說家之一。他的作品數量多到什麽程度呢?有200多部短篇小說和40部書,全世界總銷售量超過3.5億冊。註意啊,3.5億是個什麽概念呢?如果放在美國,那這就相當於是人手一本史帝芬·金的小說。

而且光數量多還不夠,史帝芬·金的每一本書質素都奇高,有超過70部的電影和電視節目改編自他的作品,因此創下了吉尼斯世界紀錄。我簡單說幾部你肯定就心裏有數了。比如【肖申克的救贖】【伴我同行】【迷霧】,還有公認的世界上最恐怖的電影之一——【閃靈】等等。

好,數量多質素高,是不是也有江郎才盡的時候?結果我發現這事在他身上還從來沒發生過,他一直持續寫了40多年,基本上每年都有一部新作品。當然,現在他的個人財富穩居全球收入最高的作家榜單前五名。

其實我覺得這本書的標題更適合叫【史帝芬·金和寫作這回事】。因為你可以把這本書理解成一半自傳,是史帝芬·金對於自己創作生涯的回憶錄;另一半寫作指南,帶你上一節史帝芬·金這位暢銷作家的小說課。

一本講寫作的書,為什麽要這樣設計內容呢?這就要說到史帝芬·金自己對寫作最核心的洞察了。他認為寫作和生活從來都是分不開的。

過去我們都覺得寫作是一個靈感湧現的過程,或者是一項專門的工作。但是在史帝芬·金看來,並不是這樣,寫作和生活本來就是一體的。

要想成為一個作家,把寫作當作自己的終身事業,就得把它和生活緊緊繫結在一起。寫作不是一個需要刻意經營的事,而是一種長期穩定的狀態,像吃飯睡覺一樣支撐著生活繼續。

讀完這本書,我甚至發現,史帝芬·金的自傳部份,就已經把他所有要教的寫作方法,給我們做了一個真正的示範。從你開始了解他的人生故事,到一頁頁想要繼續讀下去的這個過程中,你就在不知不覺中學到了史帝芬·金式的寫作方法。

好,接下來,我將分成兩部份,為你解讀這本書。

第一部份,我們先來說說,史帝芬·金的成長經歷,以及他是如何成為一名寫作大師的?

第二部份,我們來看看,對於寫作,他有哪些不一樣的感悟和方法?

第一部份

關於史帝芬·金這個人,其實他的童年過得古怪又跌宕,用他自己的原話是這麽說的:「我的童年是一片霧色彌漫的風景,零星的記憶片段就像孤零零的樹木掩映其間……仿佛會一把攫住然後把你吃掉的那種樹。」

這話是什麽意思呢?聽起來很抽象,下面我給你具體說說。

史帝芬·金1947年出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他兩歲的時候,父親欠了一大筆債離家出走後再也沒回來,所以史帝芬·金一直是跟著母親和哥哥生活,在單親家庭裏長大。

他印象中,小時候總是在搬家。母親靠到處打工的微薄收入來撫養兩個孩子,忙不過來的時候,就把他們丟到朋友家住一陣子。如果你之前看過很多史帝芬·金的作品,就會發現他在小說裏常常把小孩作為重要角色,但是這些角色又普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就像是自己動蕩不安的童年生活。

史帝芬·金說他最早的記憶來自於想象自己是其他人——比如一些特別厲害的角色。有一次,史帝芬·金在姨媽家的車居里搬一塊水泥板,他就想象自己是馬戲團裏的大力士,在舞台上身穿一件獸皮背心,藍白雙色的追光燈一直對著他,台下還有許多觀眾捧場。

就在這時候,水泥板背後有一只馬蜂突然蜇了他的耳朵,他疼得趕緊把水泥板扔到地上,結果幾秒後新的疼痛記錄就誕生了,因為他不小心砸到了自己的腳,實在是令人感到哭笑不得。

還有一次他和哥哥在家後面的一塊荒地上探險,突然想上大號。但是哥哥又不想因為要帶弟弟回家蹲坑,拋棄這麽好的時光,於是哥哥就給史帝芬·金出主意:「你可以在樹林裏解決,拿樹葉當紙,牛仔和印第安人都是這麽幹的。」

你別說,這個主意還真挺讓史帝芬·金著迷。他假裝自己是一個牛仔英雄,把槍拿在手上蹲在灌木叢裏,在這種私人時刻也不能放松警惕,按照大哥的建議拿了片亮閃閃的樹葉擦幹凈就搞定了。結果沒想到那是一片有毒的葉子,兩天後,史帝芬·金從屁股一直癢到胸腔,而且最糟糕的是擦屁股的那只手,腫得跟米奇老鼠的手一樣。

你看,就算這麽厲害的角色,小時候也會出醜,而且還經常生病。史帝芬·金在該上一年級的那年,基本上都休學臥病在家。那段時間他讀了大概有六噸重的連環漫畫書,粗略估算得有一萬本以上。後來某個時刻,他忽然開始連抄帶編自己寫故事了。很多創作都是從模仿開始的。

不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媽媽讀了這些故事後實在太喜歡了,於是問史帝芬·金這些是不是自己寫的,雖然面子上確實有些過不去,但史帝芬·金還是老老實實承認大部份是從漫畫書裏抄的。結果媽媽不但沒責怪他,反而鼓勵史帝芬·金說:「你自己寫一個,史帝芬,我打賭你會寫得更好。」

盡管已經過去幾十年了,但史帝芬·金仍然沒有忘記那刻他媽媽臉上的笑容,他太喜歡這種神情了。史帝芬·金覺得自己一下子擁有了無限的選擇,仿佛被領進了一幢有很多門的大房子,他喜歡哪扇門,就可以隨便開啟哪扇,而且他一輩子恐怕都開不完這些門。

很快,史帝芬·金賺到了做這行的第一桶金——一塊錢。他寫了四個魔法動物的故事,拿給媽媽一口氣讀完了。在所有他精心設計能逗人開心的地方,媽媽都笑了。而且還用每個故事兩毛五的價錢買了4本,分別寄給了她的四個姐妹,她想讓大家都看看,自己的兒子是個天才。

1958年,也就是史帝芬·金11歲的時候,家裏有了第一台電視機,十四英寸的黑白螢幕裏裝滿了許多稀奇古怪的故事,而且媽媽還給他送了個聖誕禮物——一台皇家牌打字機。這一下可把史帝芬·金高興壞了,他可以用這台打字機來寫故事了。

史帝芬·金的少年時光,離不開「電影」和「報紙」這兩個關鍵詞。

他喜歡看的電影可不是那種歷史片和音樂片,這些片子太乏味太健康。最讓他來勁的還是那種恐怖片、科幻片、講少年拉幫結夥、在外頭晃蕩的故事、還有那種騎摩托車的倒黴小流氓的電影故事。

有一次他看完電影走在回家的路上,靈機一動,突然想到可以把自己看的恐怖電影,寫成小說拿到學校賣。於是他說幹就幹,在學校裏賺得盆滿缽滿。

如果說史帝芬·金對恐怖電影是 「一見鐘情」,那他和「報紙」之間的關系大概可以用「剪不斷理還亂」來形容了。

最早的時候,史帝芬·金是在家給他哥哥弄的報紙幫忙。因為他哥覺得上中學實在是太無聊了,於是就鼓搗了一份報紙叫【戴維小報】。每天寫些鎮子上的新聞八卦或者笑話之類的賣給鄰居,史帝芬·金負責在那上面寫小說連載。

後來,因為有報紙相關經歷,史帝芬·金念高二的時候成了校報的編輯,但是他對這些采編工作一點也不感興趣。所以趁著這段時間,他創辦了一份自己的諷刺校報,叫【鄉村嘔吐】。

這個名字一聽,你就知道是他的風格,夠酷,辦報宗旨也從「刊登一切適合印刷的新聞」,畫風一轉,變成「是屎就要臭」。

報紙的內容基本上是各種虛構的段子,史帝芬·金給高中老師取了一些大家都能看懂的假名字,什麽老鼠會小姐、蛆蟲、牛人等等,還在報紙上署上了自己的總編大名。班上同學看完報紙後笑得前仰後翻,鬧得動靜太大以至於很快就被老師們發現了。史帝芬·金被叫到校長辦公室,被罰留校兩周的處分,這處分還算是輕的了。

講到這,你是不是覺得像很多傳說中的天才一樣,史帝芬·金有一系列奇特的經歷,造就了這個天才的靈光一現,讓他能寫出驚世駭俗的作品。

但這個說法只對了一小半。對於史帝芬·金來說,能夠成為一個大作家,從來靠的不是靈光一現的瞬間,而是不停地累積。就像一場漫長的馬拉松,只有持續不斷地跑,才能有越過終點線的那一刻。

史帝芬·金從13歲開始向雜誌社投稿,故事一直被拒。他就在房間的墻上敲了個釘子,專門用於掛那些退稿條。直到墻上的釘子已經承受不住更多退稿條的重量了,史帝芬·金就換了個大釘子繼續寫,繼續掛。

終於,十六歲那年,出現了第一個讓他感到有希望的退稿條,內容是這麽寫的:「故事不錯。不適合我們,但確實不錯。你有天分。繼續來稿」。短短鋼筆寫的潦草四句話,照亮了他那年陰霾的冬天。

這次投稿最後還有個小插曲,大概是過了十多年,史帝芬·金已經賣出了幾部小說,在一堆舊手稿中發現了那個故事。結果他重寫了一遍又寄給了原來的雜誌社,可想而知這次的結局順利多了。

史帝芬·金就感嘆:當你取得了一點成功之後,一般雜誌社就很少對你說「不適合我們」這樣的話了。

讀到這一刻,作為一個寫作者,其實我一直在提醒自己,史帝芬·金墻上掛著的不是一張長長的紙條,而是一堆很短的紙條。如果他在一篇稿子上無限度地修改,止步不前,還會有現在的史帝芬·金嗎?他告訴我們,作為一個作者,不要在意每一篇的得失,更重要的是長期量的累積。

那史帝芬·金是什麽時候真正達到量變產生質變,成為寫作大師的呢?

這就不得不提到史帝芬·金一生中最重要的兩個女人。如果說他的母親是為他推開寫作這扇門的人,那麽他的妻子就是陪他在寫作這條路上堅定不移走下去的人。

史帝芬·金和他妻子塔碧莎是在大學的圖書館裏認識的,他們都喜歡讀書和搖滾。從看到這個女生的第一眼,到他們在一起談詩歌談寫作,史帝芬·金幾乎確信,愛情並非偶然。

結婚後,史帝芬·金先是找了個洗衣房的工作,中午吃飯休息和下班的功夫就用來寫作。在洗衣房裏,他見識了各種詭異的東西,比如爬滿蛆蟲的桌布、醫院裏被汙染的床單、還有夾雜著一整口人牙的病號服,史帝芬·金一度幽默地覺得或許還能把這些假牙做成挺別致的項鏈。

但是某些時候,史帝芬·金覺得自己還是在重復母親的生活。他需要撫養兩個孩子,如果正好碰上很多賬單沒錢支付,或者孩子生病的時候,他也會有些難過。他說:「我會想,我們的生活不該這樣過,然後我又會想,半個世界的人都會有同樣的想法。」

確實,這還不是最糟糕的。史帝芬·金平生頭一次對自己想當作家的夢想感到絕望,是在他找到了一份英語老師的工作後。他覺得仿佛看到了三十年後的自己,身穿同樣的舊呢子外套,耷拉著的啤酒肚,因為抽太多香煙常年咳嗽,眼鏡更厚,頭皮屑更多。

那段時間,史帝芬·金正在創作【魔女嘉莉】這部小說,第一稿寫滿了三頁紙,但他實在不滿意,把稿紙捏成一團扔掉了。第二天他晚上下班回家,發現妻子從垃圾桶裏撿回了這幾頁紙,甚至還很好奇這個故事的結局是什麽。塔碧莎朝他笑著說:「史帝芬,你這個故事很有料,我真這麽覺得。」

寫作是一種孤單的工作,而史帝芬·金的妻子對他的支持卻始終不改。他在書裏寫道:「哪怕我太太曾經透露出那麽一點點意思,覺得我寫作是在浪費時間,我的這份心肯定早就失了大半。有人相信你,對你至關重要,他們不需要發表演講,只要信任你就足夠了。」

後來,也正是【魔女嘉莉】這部小說讓史帝芬·金一舉成名,獲得眾多讀者的青睞。你看,多虧了他妻子挽救了這個好故事。

成名後的史帝芬·金保持著旺盛的創作能力,作品不斷。不過他也開始了和酒精藥物作鬥爭的歲月。

他回憶自己當時瘋狂的狀態大概是:「大樓已經起火了,而我站在樓頂上,直升機來救我,在我頭頂上盤旋扔下了一條繩梯。結果我卻說,再給我兩個星期想清楚。」

你看,他真的就是這樣坦誠又幽默,像一位老朋友,向你毫無保留地講述他的寫作和生活。而且在這本書裏,史帝芬·金還把許多小心思寫在了帶括弧的句子裏,效果大概跟內建彈幕差不多。

第二部份

好,前面我們說完了史帝芬·金的成長經歷以及他是如何成為寫作大師的。接下來,我就給你說說史帝芬·金對於寫作,有哪些不一樣的感悟和方法?

這本書的後半部份教寫作,可以說是史帝芬·金拼上老命完成的,以至於美國【娛樂周刊】在這本書出版的時候大聲歡呼:「Long live the King!」一語雙關,既代表「國王萬歲!」,又代表「史帝芬·金萬歲!」。

為什麽這麽說呢?那是因為在創作這本書的過程中,史帝芬·金遭遇了一場車禍,也正是因為這場車禍,讓史帝芬·金徹底明白寫作對自己的意義是什麽。

1999年的夏天,史帝芬·金和往常一樣外出散步,結果有一輛小貨車突然從馬路陡坡的坡頂沖下來,直接撞飛了他。因為傷勢太重,輾轉了兩個醫院,主刀大夫發現他右膝蓋的骨頭碎得像「一只襪子裏裝滿了小石子」。

那時候史帝芬·金已經50多歲了,五個馬拉松式的漫長手術將他的腿重新接了起來,痛苦之大幾乎到了忍耐的極限。說實話,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毅力,因為在這樣巨大的痛苦之下,我不敢相信,史帝芬·金開始透過寫作來自救。

除了他頑強的決心,剛開始的感覺實在可以用糟糕來形容。不過,史帝芬·金平時最多只能堅持坐四十分鐘,但是他第一次動筆寫作竟然硬是撐了一個小時四十分鐘。你看,不論做什麽事剛起步的時候往往是最嚇人的,從你上路之後,形勢就只會往好處走了。

這才是寫作真正的意義所在。史帝芬·金說:「寫作對於我,好像是一種堅持信念的行為,是對絕望的挑釁和反抗。為了站起來、好起來、走出來,快樂起來。」

最後,關於寫作這回事,我們來重點說說史帝芬·金有哪些不一樣的寫作方法。

第一個要說的方法就是關門寫稿,開門改稿。你幾乎在哪都可以讀書,但你要是寫作,史帝芬·金建議找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關上房門下定決心,定好每天的寫作目標,比如每天一千字,不達目標絕不開門。

這我想起了查理·芒格曾經說過的一句話:「想要得到某樣東西的最好方法,就是讓自己配得上它。」早年史帝芬·金在接受記者采訪的時候,一位主持人就問史帝芬·金是如何寫作的,他回答:「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主持人似乎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麽,但是史帝芬·金確實沒開玩笑,他是認真的。不管是一篇短文還是像【魔戒】那樣的三部曲史詩巨著,都是作者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

門把世界都關在外面,把你關在裏面,你唯一要做的就是集中精力完成它。你堅持的時間越長,寫作就會越容易。

好,那肯定有人問了,我每次寫5個字刪4個字,剛寫下來就覺得不好,總是想修改怎麽辦?

史帝芬·金認為,寫作這件事,最不缺的就是自我懷疑。尤其是寫一些長篇小說,就像是坐在浴缸裏穿越大西洋,孤單又艱難。

所以關門寫稿的時候,就是把腦子裏的想法直接下載到紙上的階段,你能寫多快寫多快,速度以自己能承受、不難過為標準。只要你寫得足夠快,自我懷疑就追不上你,起初的熱情也就還在。

寫完第一遍稿子,這個時候史帝芬·金就建議你先把它收起來,暫時忘了它,哪怕中途會很想開啟來看也要克制住,隔一段時間來改第二稿,總共這麽兩稿也就夠了。

開門改稿的核心就是找到一個你的理想讀者,是你在乎的人。然後檢查出原文中的大漏洞,並且刪掉故事本身之外的枝枝蔓蔓。比如:第二稿的字數等於在第一稿的基礎上減去10%,才算比較合理。

好,說完了關門寫稿,開門改稿。那第二個重要方法就是口語化寫作,準確描述。乍一聽,如果真要按照我們平時講話那樣來寫,那有什麽難的?

不過,這件事還真沒這麽簡單。口語化寫作可不是一個從書面語退化的過程,而是一個掙脫的過程。它的核心不是從概念到解釋再到舉例的這個書面邏輯,而是回到日常表達的天然邏輯。那就是,我關心面前的你到底有沒有聽進去。

你平時怎麽說就怎麽寫,用你想到的第一個詞,只要這個詞生動適合就行,別刻意為了落筆時顯得高大上,整一些大詞虛詞來代替你日常說話。

寫作水平再高的作家也經常無法傳達出全部的意思,所以為什麽要退而求其次,不說你真正想表達的意思,而要努力想個近義詞呢?擺個小人在你桌上,每次寫作就是在和他聊天,這是最靠譜的方法。

這本書有趣的地方不正是在於史帝芬·金的所有用詞,你看的時候好像他就在和你聊天一樣嗎?甚至有時候你還會覺得他用詞也大膽了,真替他捏把汗。

對於如何準確描述,史帝芬·金解釋,雖然描述始於作家的想象,但最終還是要落腳於讀者的想象中。所以這個時候,分清主次,撿最重要的能吸引人的來寫就顯得格外重要。

你寫少了,看的人仿佛近視眼,看不清或者看不懂你想表達的事物,寫多了又會讓人淹沒在細節和意象中,要麽就覺得你太啰嗦,要麽就是可能看到後面忘了你前面到底想說什麽。

所以一個好的準確的描寫,一般是由少數幾個精心選擇的細節構成的,首先浮在你心頭的內容就足夠代表其他一切了。

簡單來說,比如你看完一本書特別好,書一合上,在你心裏還能記得,能說給我聽的那些細節就是最真實最出彩的,只要記下來就夠了。

第三個要說的方法就是如何把故事講好,比你在落筆前情節構思更重要。

真實的生活多半是沒有經過構思的,很多精心的計劃其實對真實生活的影響很小。從一開始就事無巨細地構思好整個故事的發展,當你落筆後寫下來後再看,這個故事就會顯得笨拙機械,毫無創造性。

故事就像是埋在地下的化石,它們是遺跡,屬於一個未經發現但已經存在的世界。而作家的工作就是利用他的工具,把每個故事盡量完好無失真地從地裏挖出來。

這是什麽意思呢?史帝芬·金說,他每次剛開始寫書的時候,通常只是些很簡單的點子。比如故事把一群人放到某種困境中,先從一個挑戰開始,然後觀察他們如何竭盡全力逃脫出來的。

註意啊,這裏我還得再強調一下,情節構思和講好故事兩者到底區別在哪呢?

情節構思就類似於你是作者,你可以操縱他們的命運,或者幫助他們從困境中逃身,結局你可能一開始就構思好了。

而講好故事是指你是在觀察每個角色,讓你筆下的人物自己拿主意幹自己的事,然後你只負責記錄下來而已,這就導致了大多數時候,小說的結局也是完全出乎意料的。

換句話說,真實生活中沒有所謂「壞人」或者「最好的朋友」。在真實的生活中,人人都認為我們自己是主角,是主要人物。你只有依照真實人性來塑造人物,矛盾性才會凸現出來,同時也不大容易寫出那種單調膚淺的傻瓜人物。

每一個角色都是鮮活復雜的,反面人物也會對自己產生懷疑,也會產生憐憫之情,正面人物有時也想退縮,不想去做他該做的事。

好,最後再總結一下前面我們說的三個方法:第一,關門寫稿,開門改稿;第二,口語化寫作,準確描述;第三,如何把故事講好,比你在落筆前情節構思更重要。

總結

到這裏,這本【寫作這回事】的精華部份我就為你解讀完了。不得不說,史帝芬·金真的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人。為了能手把手帶我們練習寫作,史帝芬·金還在書中放出了他小說的原稿和第一版改稿,直接說清楚一個地方到底該怎麽修改;另外,他還給我們布置了如何講故事的練習,感興趣的話不妨去原書中試一試。

最後,還想和你聊聊,這麽多年來人們用各種方式最想八卦史帝芬·金的一個問題,那就是:他寫書是為了賺錢嗎?畢竟他可是從一個生活都成問題的人,變成了世界上最有錢的作家之一。

史帝芬·金在這本書裏,非常認真地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我的答案是否定的,以前不是,現在不是,從來都不是。我寫作是為了自我滿足,為了純粹的快樂,而能夠還清房貸,送孩子們上大學這些都是附加的好處。」

寫作不是人生,但它有時候是一條重回人生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