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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書的境界

2023-12-11文化

(家強按:下面這篇文章寫成於上個世紀的九十年代後期,發表於【】的讀書版。

有那麽幾年,我寫了大量此類讀書稿件,在【中華讀書報】【文匯讀書周報】【文匯報】【散文】【】各處發表,當時大都給我寄了樣報樣刊,只是我心存新聞理想,對這些文學類的寫作從來不怎麽在乎,向不以文人自居,也從不收存發表作品的樣報樣刊。這個過程,我在我的讀書筆記集【畢竟書生】一書的自序中坦率剖白過。

我當年的自以為非文人,正是書生氣的體現。這是我後來才醒悟過來的。

回首如夢,略存遺憾,但不後悔。沒什麽可後悔的,每個人的人生與命運,都是自己選擇的結果。

這篇文章中我寫借書,是因為在那個年代,借書盛行。我是我所見過並聽說過的藏書人中,唯一一個從不拒絕出借圖書的人。原因已寫在下面的文章裏。

現在實體書式微,開啟手機和電腦,只有讀不過來的書,很少有(也真的有)讀不到的書,借書的情況很少出現了。我收藏了整整一層樓的書,有來我家中的客人,大多在初見時表示驚訝,但很少有誰提出借哪本看看,凡有提出的,我大多會直接贈送,然後自己再去網上買回。

我在下面的文章中有對借書境界的看法,二十多年後回讀,覺得可以再加上句,那就是回顧時的溫暖。)

在一些藏書人的書架上,常常會貼有這樣的紙條:「書不外借」。

絕大多數讀書人對這四個字都能理解,且絕大多數讀書也藏書的人,都曾親身體驗過借書給人的煩惱。總起來說是歸還的不多,就是有幾個還能想到好借好還者,所還來的書也多是缺頭損角,決非原璧,讓人看了如看受到委屈的孩子,徒增悶氣。

魯迅先生對自己所珍愛的書一向不借,如果別人一定要借,他寧肯去書店再買一本奉送。我的認識與他人稍稍不同,從我擁有自己的第一本書開始,我從未拒絕過任何人的借閱。

我一直認為,一本書價值的張力是極大的,若始終為一人所擁有,它的價值便只體現在一個人的身上,若能為兩人、多人共同欣賞,其價值無疑會大大擴充套件。

「天一閣」是中國藏書家的驕傲,其最初的主人是明代的範欽。天一閣藏書規矩極嚴,從不外借。剛好範欽的侄兒範大澈也是一位卓越的藏書家,其人有抄書之癖,每遇未藏之書,必苦借求抄。他便向範欽借書多次,範欽從不答應。範大澈遂發憤遍搜海內孤本秘籍,不惜千金購買到手後,凡為天一閣所未有者,範大澈便會置酒將範欽請到家中,故意將書給範欽看到。範欽每每翻過,輒默然離去。

現在推想範欽當時的心理,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想來範欽不會因為侄兒的報復而動搖書不外借的原則。舊時代書不外借,其實保護下的不只是書,也是文化,一種讀書人代代相傳的文明傳統。試想,在那些個兵火頻繁、印刷術低下的年代,若沒有這些藏書家辛苦一生的事業,我們現在所能面對的傳統文明,將會多麽貧瘠。

但現在聲光電技術的高度發達,已將藏書人的使命沖擊殆盡。在清代,一部四庫全書只抄錄六部,每保存下一部,便是一份珍貴的文化遺產。而現在,幾張小小的光碟便將數億字碼的四庫全書盡數包羅。而那一張張小小的光碟,實在談不上什麽文化價值,只要需要,一日內復制成千上萬套是很輕松的事情。光碟的定價,便是它的全部價值,沒有再多的傳遞價值可言。

所以當代讀書人的「書不外借」,只是一種個人習慣而已,絲毫沒有其它價值可供拔高。正如我從不拒絕別人的借書,也僅僅是一種習慣,其間毫無經世致用的抱負在。

當然,每一種習慣都要付出一些代價,書不外借的代價可能是讓一些不常讀書的人覺得別扭:不就是幾本書嘛,擺的什麽臭架子。也可能還有其它一些個人心理負擔上的代價,因我非個中之人,不解個中之味,故無發言權。

但不拒絕借書則要付出經濟上的代價。自我開始買書以來,至今二十年,先後購書約萬冊,至今室中所存,僅其半數,另半數小部份是在屢次搬遷中散失,大部份則是在外借時流散。有時深宵無事,想起某書某事,興致勃然,去架上遍尋卻無蹤可覓;有時文章寫至中途,用到某事某典,欲核對原文卻無書可翻。當其時也,情緒遭破壞,思路被打斷,極不是滋味。如果書雖不在我手,在他人處亦能派上用場,還可自慰,可惜的是大多數不還書的借書人是沒有多少時候用到書的。

這些煩惱當然不會是我不拒絕借書的理由,前面所說對書的共同使用價值的認識也不是不拒絕借書的最主要理由。我的理由是:不拒絕借書,也就是不拒絕友情、不拒絕信任。

只這一條理由,便夠了。

當然,不是所有的借書人都是朋友,都是出於對你的信任,但只要其中有一部份,甚至千百次借閱中只有一次閃耀友情的光輝,就足以讓我永遠不能拒絕。

還是在我很小的時候,曾在一本古代筆記中讀到一個關於書的故事,印象深刻:明代的藏書家沈周,曾以重金購得一古書,甚寶愛,常置案頭。一次,一位朋友造訪,於案前見此書,審視良久,方問及書的來歷。沈周很奇怪,反問客人關註書的來歷是何緣故。客人說:書是我以前所有,後來遺失,至今已很長時間了,一直不能釋懷,所以一見就認了出來。沈周又問:你說書是你的,可有證據?那位朋友回答:在書的某卷某頁,我曾親筆記錄有某事,想來現在還有。沈周翻書一看,果然不假。他當即將書交還朋友,絕口不提買這本書花了大錢的事。

雖然沈周是還書而非借書,但我一直認為,即使這本書屬沈周所有,他也不會拒絕朋友的借閱,因為在他的心中,友情的位置,遠在圖書之上。

雖然為了買書,從童年至參加工作,我從未將屬於我個人所有的一角以上的錢派作其它用場;雖然工作後,因為買書的原因,我失去了許多可以用錢買到的體面,但我始終未將書釘選在自家的書房內、書櫃裏。

因為在我的心中,始終有一樣東西要高出於書的價值,那就是友情與信任。

因為我們買書讀書的目的,並不只是為了收藏,更重要的是為了完善我們的知識、道德、良知啊。

壹點號許家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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