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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文化

大家好我是幸運暖陽krG,今日分享三本歷史小說內容有趣,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第一本:北齊帝業

拙眼 著

簡介:

一個政界新星因為一場意外,重生成為那個北齊歷史上著名廢柴高緯,此時天下三分,朝廷腐敗,外面還有一個北周虎視眈眈,地獄級別的難度,怎麽破?

入坑指南:

等到和士開與胡太後一同離開之後,高緯揉了揉笑得有些僵硬的臉頰,暗暗沈思,和士開雖然是幸臣,手中並無兵權等重要實權,可是和士開背後有一個大靠山,胡太後!

和士開當初是最早加入高緯的便宜老子高湛麾下的人之一,在高湛當初還是長廣王的時候,和士開就已經是高湛府裏的開戶行參軍。在武成帝高湛的麾下屬於元老級的人物,深得信任。

和士開這個人大本事沒有,溜須拍馬蠱惑上級倒是一把好手,關於他為什麽受到高湛的信任,那也是一個幸進之臣的典範了。

和士開很會投其所好,高湛很喜歡一種叫握槊的遊戲,而和士開恰巧就很擅長握槊,每每與高湛玩樂都可以討得高湛的歡心,和士開因此入了高湛的眼。

和士開表面乖巧,生性諂媚,善於阿諛奉承,又彈得一手好琵琶,受到高湛的的親寵。他曾勸高湛不要整天忙於朝政,人生苦短,當及時行樂才是,結果高湛聽了居然深以為然,從此更加懶得理會朝政,他還曾對高湛說:「陛下您不是天人,是天帝!」高湛想也不想就回答說:「卿也不是世人,而是世神!」和士開受到高湛的寵幸可見一斑。

兩個人好到了什麽程度呢?好到了高湛幾乎一天也離不開他,北齊的開國之君高洋看不慣和士開這個諂媚小人,覺得自己弟弟和他混在一起遲早廢掉,於是就以和士開荒唐過度為由,將和士開流放到馬城,結果高湛不願意了,軟磨硬泡之下終於又把和士開調回京城。高湛繼位以後,一頂「侍中」的帽子馬上就丟到了和士開的頭上,和士開的母親去世,和世開回老家服喪,高湛十分不舍,甚至專門派禁軍大將帶著士兵全程護送,一直等到和世開服喪期滿才離開。和世開還朝那天,高湛甚至專門派人用牛車接和士開進宮,流著眼淚,手拉著手勸慰了好久才讓和世開回家。

到後來,甚至發展到了男男之愛的地步,野史上到處傳唱,確實,偏愛一個人到了如此地步,說沒有一點問題誰相信啊?更奇葩的是高湛明知道和士開私下裏勾搭自己的老婆胡皇後,非但沒有生氣一怒之下把和士開拖出去剁了,而且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縱容他們這樣下去。難道說這個世界上最真摯的友誼就是把老婆也跟你分享?

嘶,這個邏輯真是讓人想不通。不過沒有關系,反正老高家的皇帝個個都像是有神經病的,除了高湛的老哥高演還算正常一點之外,其他的個個私生活方面都荒唐的夠可以的。

不過和世開這個人是一個十足十的小人加白眼狼,你說高湛就算是養一條狗,狗也會在主人危急的時候哀嚎兩聲吧?可他沒有。

高湛患有很嚴重的哮喘病,因為和世開與醫治高湛的名醫徐之才有嫌隙,所以想辦法把徐之才給排擠走了,直到最後高湛哮喘發作,卻已經無藥可醫,就這麽掛了。

高湛死前和世開都和高湛不分你我,高湛一死,和士開馬上就貫徹了這一原則,而且還深入貫徹下去了,他幾乎把高湛的後宮都當成了自己的後宮,夜宿宮女這樣的事情層出不窮。由於和士開後台足夠硬,背後不僅站著太後,還站著後主,行事肆無忌憚,賣官鬻爵、欺壓官吏,沒有不敢幹的,引起滿朝公憤,可是和士開依舊逍遙法外,沒人拿他有辦法。

歷史上那個和士開怎麽死的來著?高緯皺著眉頭想了想,好像記得這個家夥是被高緯的同母弟弟瑯琊王高儼擊殺的,說起這個高儼到最後好像是造反了吧……

高緯揉揉眉心,覺得真是腦殼疼,這麽一大爛攤子的事情怎麽就叫他給碰到了呢?別人穿越重生都是發紅利,開局就被美若天仙的女匪給劫上山做壓寨相公,怎麽一到他這裏就一下變成了地獄級別的難度,這個北齊被禍禍成這個樣子真的還能救得回來嗎?

高緯忽然覺得好委屈……心好累,前世的他就是國家紀檢部門的紀檢員,也因此「意外」因公殉職,難道重生一次還要繼續和貪官奸臣鬥智鬥勇,心好累呀……

他幽幽的嘆了口氣,斛律婉兒見到高緯似乎很苦惱的樣子,上前溫柔問道:「陛下是那裏不舒服嗎?」高緯勉強笑道:「沒有,我很好……」。斛律婉兒哦了一聲,一邊拿著毛巾替高緯擦拭臉和脖子,一邊忍不住說道:「陛下都已經登基四年多了,怎麽還我我我的?該說朕才是,否則讓外臣聽見了不就鬧笑話了嗎……」

沒有想到這個小丫頭這麽活潑可愛的模樣倒有一幅管家婆的潛質,不過還真是好可愛。

高緯瞇起一對狹長的鳳眼,對著她貌似不經意的說:「你又不是朕的外臣,你不是朕的皇後嗎?我的小妻子……」

他把妻子兩個字咬的格外重一些,身子微微前傾,溫熱的鼻息噴在斛律婉兒火燒一樣的面頰上,讓斛律婉兒覺得臉上馬上就要燒起來了。

「陛,陛下……」斛律婉兒心裏像是被重錘重重錘了一擊,說話語無倫次的,慌了手腳,她那曾有過這樣狼狽的時候?她本來想說高緯這個樣子不符合禮制,可是話湧到了嘴邊卻怎麽樣也說不出口,高緯從來沒有對她說過這樣的話,之前都是冷冰冰的,今天怎麽忽然……不過這些話她好喜歡聽……

高緯看著斛律婉兒臉紅紅的樣子,心中嘆道,太可愛了太可愛了,這個世上怎麽會有這麽可愛的女孩子?斛律婉兒看見自己的夫郎臉上笑意吟吟的,知道被笑了,嬌俏的給了他一個白眼,繼續整理高緯的衣服。

「陛下,陛下從今還是少和和士開來往吧,他,他不是好人……」

高緯詫異的看著低著頭的斛律婉兒,這樣的視角下剛好看的到她圓潤光潔的額頭還有顫動的長長睫毛,她不太敢看高緯的臉色,以前她每次這麽說高緯都要發火,長久的沈默,她猜想高緯現在一定是生氣了,給高緯系上腰帶的時候手都是顫抖的。

忽然有些難過的想哭,高緯好不容易對她這麽好……

斛律婉兒的一系列變化都被高緯看在眼裏,心裏也是很感動,她長得這麽貌美,原本應該受盡寵愛的才對,就因為勸諫原主,才被原主嫌棄,最後落得淒涼的收場。她明明知道原主不喜歡聽這些話為什麽還要這麽說呢?大概是為了責任,為了江山社稷吧,也為了高緯……這麽默默付出、為了他而義無反顧的女孩兒,他怎麽忍心辜負呢?

「是不是你不願意朕和他混在一起呀?」

斛律婉兒的臉白了白,最終點點頭,「皇上果然又怪我了……」她難過的想,可她沒有等來想象中的高緯的責怪,高緯回答的很爽快:「好。」

斛律婉兒本來已經委屈到了極點,聽到高緯的回答,難以置信的擡起頭,「皇上,皇上說什麽?」高緯俯下身,拍拍她的臉頰,又重復了一遍:「朕說好,朕答應你了,以後再也不跟和士開鬼混,這下該高興了吧?看看你剛剛的樣子,嘴巴嘟得都可以掛油瓶了……好了,朕要去宣政殿了,朕大概有半個多月沒有處理過政務了吧?」

高緯也很無奈,原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昏君,什麽不處理朝政之類的都是小兒科,他的便宜老子一死更是馬上就放飛自我了。反正他都已經掛了,現在此高緯非彼高緯,但是他畢竟奪舍了這副身體,擁有了這個身份,也得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只能勉為其難的去幫那個家夥收拾爛攤子了……

「皇上又笑話我,我哪有可以掛油瓶的嘴,那不是成了妖怪了嗎?」斛律婉兒不依道。

「哈哈,不說自己是臣妾了?」高緯在她鼻子上點了一下,笑呵呵的出門而去。

斛律婉兒臉上一陣紅一陣白,今天也不知道怎麽回事,盡在皇上面前出岔子。她看著高緯離去的背影,氣呼呼的跺跺腳,都是這個不著調的夫君害的……

高緯轉出門去,一股淩冽的寒氣席卷了天地,外面已是冰天雪地一片,厚厚的積雪壓在富麗堂皇的殿宇上,幾根晶瑩的冰柱懸下。越過黑色的城墻看向外面可以看見鄴城的全貌,一股蒼涼古樸的歷史厚重感撲面而來,鄴城,這個歷經漫長歲月的古都就靜靜的盤踞在他的腳下。

高緯被這副場景震撼了,在現代是絕對看不到如此壯麗的城池的。它是那麽的莊嚴、肅殺,趴在雪地裏猶如一只欲擇人而食的巨獸!

現在是武平元年,也就是公元569年,離北齊滅亡還有八年的時間。

八年……高緯的眼神漸漸堅定起來,雖然只剩下了八年的時間,可他仍然要拼死一博!

他轉身離去,雪地裏留下很深的腳印……

除了一群小太監之外高緯的身後還跟著一個男人,一襲單薄的粗布麻衣,一個鬥笠,整張臉隱在鬥笠後面,如果忽略掉他身上那咄咄逼人的殺氣,這就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農夫模樣。

「劉桃枝,」高緯目光幽幽的看向這個北齊的皇家禦用殺手,說道:「朕要你幫朕完成一件事……」

第二本:獵戶家的小悍妻

錦瑟長思 著

簡介:

穿越成被父丟棄的小可憐腫麽破?顧南喬表示有仇報仇,有恩報恩!原身因不願嫁給繼兄,被愛子心切的後娘暴打一頓,奄奄一息,怕惹上人命官司,親爹用破草席一卷,把她丟棄到深山。好在山裏獵戶把她撿了去。救命之恩無以為報,顧南喬看著獵戶哥哥彪悍的體格,再看看自己瘦弱的小身板,咬咬牙,挺挺胸,爬上了獵戶哥哥的床榻。墨玉珩隨手撿了個小丫頭回來,當女兒養,誰知養著養著,他發現,他拿小丫頭當女兒,小丫頭卻時刻想著怎麽睡了他。【本文一對一、溫馨日常種田寵文,這是一個女主想套路男主,最後反被套路的故事。】

入坑指南:

清晨第一縷陽光穿過窗戶,照到木架子床上時,顧南喬就醒了。

睜開雙眼,一時間還有些迷茫,打量了一遍屋內的擺設,顧南喬輕嘆口氣,看來她是真的回不去了。

床頭的凳子上擺放著幹凈的灰色棉衣,顧南喬拿著衣裳,動作生疏的往身上套去。

來到這個鬼地方已經整整一個月了,每天她都希望自己就是做了一場夢,夢醒以後,她就回到了華夏,可惜,一個月了,她從一開始的不敢置信,到現在被迫接受現實。

垂到腰間的秀發,編成了一條長長的麻花辮子,用布條綁緊,顧南喬收拾好後,這才拉開了房門,腳步輕盈的往廚房走去。

看著米缸裏僅剩下的一小把米糧,顧南喬蹙了蹙眉,她運氣太差了,別人穿越,不是王妃就是富家小姐,要不就是有一個有錢的未婚夫。

輪到她,就變成了一個被後娘打死,被親爹拋棄的小可憐。

原身是曲家村的村花曲大妞,過完春節,剛滿十三歲,她七歲的時候,親娘去世,不到一年,爹就續弦了,後娘是隔壁村的寡婦,寡婦帶著一雙兒女改嫁到曲家。

都說有後娘就有後爹,這句話一點兒也不假。

自從後娘入門,曲大妞的日子越發難過,第一年的時候還好,她奶奶那時候還在世,還能護著她,後來奶奶去世了,後娘沒了顧忌,便百般折磨她。

家裏的臟活累活丟給她,後娘帶來的一雙兒女則像是千金大小姐一般,每天坐吃等死。

若是這樣日子也還算過的去,她後娘的兒子江大胖,今年已經二十三歲了,這個年齡還沒有說到親事,女方不是嫌棄曲家太窮,就是嫌棄江大胖吃得多幹的少。

沒有人願意嫁給他。

後娘著急上火,最後把主意打到了曲大妞身上,曲大妞自是不願意,她本來就想著熬到了十五歲,隨便找一門親事把自己嫁了,離這一家人遠遠的。

曲大妞不願意,後娘心裏憋著壞,她直接把曲大妞送上了江大胖床榻,想要他們生米煮成熟飯。

曲大妞又怎麽會讓後娘如願?自是奮力抵抗,一個不小心把江大胖推倒了,頭上撞出一個口子,鮮血直流。

後娘一看,心疼到不行,隨手拿著一根木棍,追著曲大妞打,一頓打下來,曲大妞出氣多進氣少,眼看活不成了,親爹曲大成怕妻子惹上官司,直接把曲大妞用破草席一卷,趁著夜色,丟到了深山裏餵狼。

顧南喬還記得自己剛醒過來時,聽到的狼吼叫聲,她害怕到不行,想要起身,掙紮了半天,卻起不來,好在運氣不錯,遇到了晚歸的獵戶哥哥,救了她一命。

養了一個月的傷,身上的傷已經大好,只余下了一些傷痕。

顧南喬洗米下鍋,坐在了竈膛前面添柴,腦子裏卻在想著怎麽改善生活。

獵戶哥哥家裏窮的都快要揭不開鍋了,米缸裏也只有了今早的早飯,余下的日子該怎麽過?這是一個問題。

早餐很是簡單,兩碗白米粥,顧南喬把幹飯全都撈到了獵戶哥哥的碗裏,自己則吃稀的,桌上也只有一碟子酸菜,她剛把飯菜擺上桌,墨玉珩就過來了。

兩人在一起生活了一個月,彼此已經很了解對方的生活習性。

墨玉珩不愛說話,見到顧南喬在廚房裏忙活也沒有什麽表示,自顧自的洗幹凈了手,這才坐到桌邊開吃。

飯後,顧南喬收拾廚房,墨玉珩今兒倒是沒有急著離開家,而是楞楞的看著顧南喬,滿臉糾結。

「墨哥哥是有事情跟我說嗎?」顧南喬看墨玉珩整張臉都要皺成一朵苦菊,忍不住笑問道。

墨玉珩平日裏話不多,在這裏一個月了,兩人之間的交談少的可憐,顧南喬只知道墨玉珩獨居在此,家裏沒有父母親人,至於別的事情,一概不清楚。

「顧姑娘,你的傷已經好的差不多了,你是否要回家去?」墨玉珩糾結了半天,支吾道。

這話一出,廚房裏頓時寂靜了,顧南喬正在擦拭碗筷,聽到這句話,身子一顫,臉上的笑容收斂了起來,小心翼翼的問道:「墨哥哥,你是要趕我走嗎?是不是我哪裏做的不好,惹你生氣了?」

聲音裏帶著顫音,讓人聽著就覺得心酸。

墨玉珩本來就只是試探性的問一句,眼看小丫頭要哭了,他有些手足無措的道:「沒有,就是你失蹤了這麽久,你家裏人找不到你,會擔心的。」

顧南喬苦澀的道:「我這渾身的傷拜他們所賜,我現在回去,也就是去送死,墨哥哥,你還記得你見到我時的樣子?那些傷都是我後娘打的,我爹怕惹上官司,把我丟到深山裏,毀屍滅跡。」

回去?當然是要回去,不過不是現在,原身被打死的仇還是要報的。

有仇報仇,有恩報恩!

想到那些血痕,墨玉珩眼裏浮現出一抹別樣的神色,最後只能窘迫的道:「顧姑娘既然打算在這裏長住,不如我在東邊給你修建一座小院子如何?」

男女授受不親,顧南喬是女子,長久住在他家裏難免惹來閑言碎語,對顧南喬不好。

顧南喬上前一步,墨玉珩連忙往後退去,一副生怕顧南喬占他便宜的樣子,顧南喬失笑,軟糯的撒著嬌:「墨哥哥,你忍心我一個弱女子住在外面嗎?萬一有什麽野獸闖進去,我喊救命也沒有人知道。」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墨玉珩覺得自己遇到了這件事,自然要護顧南喬周全,反正他這輩子都不可能成親,把顧南喬當女兒養在身邊也不錯,百年之後,還有人給他燒紙錢。

墨玉珩已經二十六歲了,如果成親早的話,孩子確實也有可能跟顧南喬一般大,這麽一想,墨玉珩心裏就踏實了。

這件事談完了,墨玉珩便打算去鎮上賣昨兒打的獵物,臨走前也把動物的皮毛帶上,鎮上有專門的皮貨商收購這些皮毛。

「墨哥哥要去鎮上?我也一起去好不好?」古代的集市啊,顧南喬沒逛過,很是好奇,想要去長見識。

墨玉珩上下打量了她一番,拒絕道:「這裏離鎮上太遠了,你身子嬌弱,受不住這樣來回顛簸,我早點去,早些回來,你在家裏等我,你看看你要添置些什麽,告訴我,我給你帶回來。」

得知自己不能去,顧南喬有些失望,不過很快就打起了精神,掃了一眼廚房,告訴他要買些米、面、鹽、醬油、辣椒回來。

墨玉珩點點頭,背起重重的背簍,離開了家。

第三本:開海

奪鹿侯 著

簡介:

明朝嘉靖四十五年,隆萬中興前夜。這是最好的時代,戚家軍向近代軍隊邁出第一步,腳踏繅車在東南日夜不休產出絲綢,它強大、富庶。這也是最壞的時代,衛所制因貪汙腐敗而日趨崩潰,土地兼愈演愈烈內閣奪位混戰不休,它衰落、垂暮。當排槍火炮轟鳴在歐洲戰場,當西班牙無敵艦隊縱橫四海,當傳教士手捧聖經懷揣密信對這片新大陸露出覬覦的目光。清遠衛小旗陳沐頭頂笠鐵盔,鳥銃扛肩膀,望向大海高高揚起下巴。

入坑指南:

陳沐嘆了口氣,屁股下床板吱吱作響,幽幽地疑問:「明朝嘉靖四十五年?」

來自四百年後的靈魂皺起眉頭,陽光從支開半壁的窗沿投入屋舍,空氣中飄蕩著厚重灰塵,鼻間卻似乎早已習慣這種汙濁而腐朽的氣息。木腿矮一截的桌上放一柄腰刀,緩緩抽出,清亮的刀刃映出一張屬於年輕人清秀耐看的臉。這是兩代陳小旗的心愛之物,刀脊上泛銹的斑駁昭示著它過去的精良做工,不過數年持之以恒的磨礪已經讓刀刃形成毫無美感的弧度,或許它會在下一次全力劈砍後斷成兩截。

漏風的木門後掛著鐵罩甲,漿洗泛白的藍色布面下鐵甲片銹跡斑斑甚至帶著窟窿,讓人生出好似手指稍稍使力便能將它洞穿的錯覺。罩甲下斜放著一桿火門槍,它在這個時代的名字叫做火銃,二尺木桿將火銃像插槍頭那樣插在其上,銃管中殘留不知何年何月不充分燃燒的藥渣。

百戶所小旗陳沐看著徒有四壁的屋子發了足足半個時辰的楞,終於在漏風的木門被叩響時回過神來,開門便見一胡子拉碴的糙漢立在荒蕪的院子裏,腰上掛一口破刀帶窟窿跑棉花的襖子上打著修補程式,顯得窩裏窩囊,揣著麻布口袋有些氣短道:「沐哥,俺家沒糧了,渾家剛生產,支俺兩鬥米撐到發俸,成麽?」

似乎是羞愧,糙漢抿抿嘴帶著幾分難堪道:「俺餓幾頓沒事,娃兒跟渾家不能餓……沐哥。」

這糙漢記憶中是原主人的表兄弟,名叫邵廷達,生性粗鄙,在衛所中被笑喚作莽蟲。可再粗鄙也沒辦法,邵廷達不但是他手底下的衛所軍戶,也是他舅舅的兒子,家裏老父親在世時稅法嚴苛的厲害,為了逃稅從福建月港送到廣東清遠做軍戶余丁,在清遠衛和陳沐一塊長大。

陳沐覺得這年頭衛所兵制似乎已日薄西山,單從他身邊發生的事情來看,一葉便可知秋。小旗麾下足額十個軍戶,前些年

兩個做了逃兵、去年犯法處死一個、今年開春又凍死個老的,手下一共才五個半人,那半個才十三歲,還沒把倭刀高呢。

人死了逃了,卻沒有新的軍戶補充,明朝的百萬衛所兵若依照這個比例,恐怕只剩五六十萬老弱病殘。

「兩鬥米——」

重生在四百多年前的十六世紀,陳沐腦子且要亂呢。

明明有來自靈魂的生疏,偏偏記憶卻矛盾地帶給陳沐熟悉感覺。

邵廷達在普遍老弱的衛所兵中身量分外健碩,流落到這年頭怎麽保命還不知道,有個健壯的親戚兄弟,總能給人心裏平添幾分安全。何況不是什麽大問題,區區兩鬥米。陳沐點頭應下便轉頭朝米缸走,邵廷達跟著便進了屋。

不過才剛邁開兩步,掀開米缸的陳沐仿佛被施了定身術,他真沒想過會出現這種情況,轉頭對表弟道:「邵,廷達,你來看看,這缸裏米,是多少?」

陳沐混亂的記憶忽略了自己這個小旗有多窮,掀開米缸,伸著頭都快能瞧見缸底兒了!胳膊朝下一杵,攏共指頭深的米。他這才看向屋裏簡陋陳設中床榻上的布包……身體的原主人前些日子發了俸祿,便提著一石三鬥米換了件棉襖與些許腌菜,預著今年備冬吃穿,米吃到現在眼看再有十來日便發俸祿,口糧還能剩些富余。

「沐哥,你這也就才三鬥。」邵廷達有些喪氣,往米缸裏瞟一眼便滿臉灰敗,他在衛所也就和陳沐親近,同旗的軍戶剩下幾個都有過沖突或起過口角,連那半個都不例外,嘴上卻還是說著:「沒事,俺再想想法子,總,總不會餓死吧。」

說著邵廷達便往外走,剛走過幾步爛菜地便被陳沐開口叫住,「回來,你能想出什麽辦法。」

把人叫進來關上屋門,陳沐坐到吱呀作響的榻上,這才揉了把臉道:「先從我這取兩鬥,吃到發俸再考慮。」

。邵廷達一家子旗下正丁、余丁八口人全靠屯田,並無俸祿,眼下備冬剛過,正是最難的時候。

「沐哥,這怎麽能行。」邵廷達說著便又往外走,「三鬥米才剛夠你用,俺再想法子!」

起初陳沐是不同意這個說法的,哪怕只剩一鬥米,也該夠他吃上七八天了,畢竟一頓吃上三兩米就已經可以了。剛想反駁,記憶卻告訴他這個時代人們的飯量是不一樣的——沒有足夠肉菜作為副食,身體無法攝入足夠油脂,全憑主食,再加上衛所兵務農辛勞,一頓吃上一合米的也大有人在。

陳沐無力地揮揮手,道:「行了,把米拿走吧,我一人吃不了多少,哪兒能比你一大家子。都緊著點過,總能熬過去……把米拿回去待會你再過來,哥哥有事問你。」

邵廷達感激地臉頰發紅,不斷向陳沐道謝,米對他們家來說就是在救命。即使僅有兩鬥,至少不用擔憂父母妻子挨餓,不必擔憂小崽子不成活,等新生的貓崽子長大,能接著給陳小旗種地幹活扛刀舉銃。

看著邵廷達離開的背影,陳沐愁眉苦臉地再次望向快要見底的米缸,倒沒多少斷糧的擔憂,只是感到深深的不解。衛所小旗,是明朝衛所兵制下最低一級的武官。過去他在網絡上也聽說過別人說衛所兵就是農奴、農兵,可就算邵廷達他們是農奴農兵,沒曾聽過哪個農奴頭子也要挨餓的。

倘若連他過得都是這樣食不果腹的生活,那普通百姓又該過著怎樣糟糕的日子呢?

米缸裏僅剩的一鬥半跑著米蟲的糙米似乎在嘲笑他不懂生活,甩甩頭將亂七八糟的思緒丟開,陳沐坐在吱呀作響的床榻上盡力回想著腦海中那些不屬於他所有關於這個時代的記憶,以此壓制內心中緩緩升起強烈的不安與孤獨感。

他想吃肉,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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