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叔叔在農村 素材/周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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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64年生人,出生於江西很偏遠的一個小山村。村子四面環山,進出交通十分不便,大部份都是人工簡單開鑿的山路,那個年代,進一趟縣城,光在路上就得花半天時間。
在這個小而封閉的山村裏,祖祖輩輩循規蹈舊的過著刀耕火種的生活。我父親周德祿15歲跟我母親訂婚,17歲就娶了我母親。當時我爺爺生了三個兒子,大兒子當兵參加了抗美援朝,最後得到了一張光榮的「抗美援朝烈士證書」;二兒子精神有些失常,經常四處亂跑,1958年離開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所以爺爺奶奶對小兒子也就是我父親,格外上心,因為我父親成了他們唯一的香火,是他們對未來的全部寄托。所以,為了怕節外生枝,中途出個意外,因此,迫不及待的就為我父親操辦了婚事。
可是,我父親卻沒為我爺爺奶奶爭口氣,只生下了我這麽一個兒子。我出生後,爺爺奶奶自然是相當高興,但是多年後終於認清現實——他們只有一個孫兒輩的時候,也無不帶著遺憾先後離開了人世。
單脈相傳的陰影不僅籠罩在我爺爺奶奶的頭上,更籠罩在我父母親的頭上。他們的心情跟爺爺奶奶一模一樣,不是擔心我長不大,就是擔心我長大娶不到媳婦,斷了香火。日思夜想之後,父母親終於做出了一個決定,那就是抱養一個女孩,待其長大後,就讓她直接跟我成親,這也就是在中國流行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童養媳」。
在我三歲的時候,我父母就帶回來了一個9歲的女孩,名字叫小蘭。小蘭沒有父母,由奶奶撫養長大,但是後來老人家身體越來越差,自己也朝不保夕,就只能把小蘭送走。
小蘭來到我家後,我父母就明確告訴她,我是她的小丈夫,讓她一天二十四小時跟在我身旁看著我,她以後的幸福全取決於我。小蘭是吃過苦的女孩子,雖然她當時還不理解丈夫這個概念,但是她知道把我看管好她的日子就好過這個道理。
在家裏,小蘭喊我父親「阿公」,喊我母親「阿母」,喊我則喊我的小名「二狗」。那時候的農村,父母擔心孩子長不大,都會給孩子取一個帶「狗」字的小名,寓意就是孩子能像家裏的土狗一樣順利長大。
小蘭把我確實看管的緊,從來不讓我離開她的身邊五步之遠。大部份時間,她總是抱著我不撒手,出去割豬草的時候,她就用竹簍把我背在背上。晚上睡覺,也是由她帶著我睡,她每次睡覺前都會拼命的親我的小臉蛋,然後才安心的睡去。第二天早上,一睜開眼,她就會第一時間看向睡在裏邊的我,然後又是對著我的臉蛋一頓好親。
我非常喜歡跟小蘭玩捉迷藏,有一次小蘭在幹活,背過身,我躲到了房間的一個角落裏,我想等小蘭來找我。小蘭突然沒看到我,就著急的在屋前屋後找了一圈,還是沒有找到,便發了瘋的一般在村裏四處找,村裏的水塘、水井、深溝都找了一遍,邊找邊哭,聲音都喊啞了。最後回到家後卻發現我安然在家,她一下子抱住我,用臉貼著我的臉蛋,邊哭邊笑。
我小的時候,腳掌有些殘疾,兩三歲剛學走路的時候還不明顯,等到了五六歲的時候,才越來越明顯,走起路來總是一瘸一拐的。父母帶我去看了不少郎中,但是他們都說這是娘胎裏帶出來的,他們治不了。
在我七歲的時候,那一年家裏留宿過一個人。那人是趕路的人,六十多歲的年紀,長得一副清矍樣,給人一種脫塵離俗的感覺。他瞧見了我走路的模樣,便讓我母親把我的鞋子脫了。他在我的腳掌上來回摸了幾下,便對我母親說道:「既是有緣人,那我便送你一套治你兒子腳病的方子。」
我母親一聽自然是十分高興,她看了一眼身旁的小蘭,小蘭也正全神貫註的看著那人,母親便趕緊問道:「請問是個什麽法子?」
那人悠悠說道:「你們去山裏找一處水潭,水潭裏的水必須是露水集結而成。」
小蘭插話道:「我怎麽知道這水是露水集結而成的?」
那人接著說:「不是露水集結而成也行,只要裏面的水是從更高處掉落下來聚集而成的也可以,這就是無根之水。在每天昏曉交替時,用這種水揉搓這孩子的腳掌,每次揉搓半個時辰,三年之後,自然會好。不過要記住,水要每天都用新水。」
母親一聽三年,有些灰心的說:「要揉搓三年啊,還要每天不間斷,這倒是有些難辦。」
那人笑著說:「法子我已經給你們了,做不做是你們的事了。」
小蘭在一旁趕緊說道:「阿母,這件事交給我吧,我來做,為了二狗,我什麽事都願做。」
聽了小蘭的話後,母親這才心裏放松起來。
第二天,小蘭就讓母親帶著我,她自己則去四周的大山裏去尋水潭。一直到了天黑,她才回了家,回家後興奮的對母親說道:「阿母,我找到了,在東邊山頭的一處懸崖下,有一潭子清水,水是從上面的崖壁上滴下來的。水清澈的很,而且冰涼透骨。」
母親問道:「遠嗎?」
小蘭說:「大概五裏的山路,路線我都記下了。」
母親皺著眉頭說:「要是平地上五裏那倒沒什麽,可是山路五裏......」
小蘭趕緊搶過母親的話頭,說:「阿母,沒關系的,打水和揉腳的活就交給我吧。」
母親欣慰的點了點頭,說道:「但願二狗能記得你的好,將來好好待你。」
小蘭則悄悄的紅起了臉。
從那以後,不管是刮風下雨,還是酷暑寒冬,小蘭每天雷打不動的天未亮就起床,然後拿著小木桶去崖壁下取水。水取回來之後,便用水將我的腳掌打濕,然後給我揉腳,一揉就是半個時辰。她在給我揉腳的時候,我感覺很舒服,所以總是揉著揉著我就睡著了。
就這樣過了三年,但是我的腳變化還是不明顯。小蘭覺得是她自己的功夫還沒下足,便仍然還是每天給我取水揉腳。或許是她的誠心感動了上天,在第五年的頭上,我的腳真的就好了,一點也不瘸不拐,走路跟正常人完全一樣。
所以,為了治我的腳,小蘭一天不落的給我打了五年的水,揉了五年的腳。這其中吃的苦,那自是更不用說。我母親都感嘆道,她自己對我都沒有小蘭對我好。
由於我走路跟正常人一樣,我再也不用受到別人的嘲笑,因此我也不厭倦上學,反而越來越喜歡上學,我覺得一扇新的大門即將向我敞開。在學校裏,我的學習成績後來居上,進步非常快。慢慢的,我成了老師和同學眼裏的佼佼者。
這最開心的要屬小蘭了,每次我從學校裏拿來獎狀,小蘭簡直比我還高興,她一邊親著我的臉蛋,一邊誇我將來肯定有出息。
1980年,我升入縣城高中。那個時候的我,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一個學霸級別的存在。小蘭此時已經22歲了,她跟著我父母在家幹農活。她知道我學習繁重,為了能讓我的營養跟的上,她就在家養雞、養鴨、養鵝,這些雞鴨鵝下的蛋,她一個都不舍得吃,她精心的把這些蛋集起來,等我周末回家,她就頓頓變著法子給我做著吃。
本來我高中讀兩年,就可高考,但是正好碰到了教育改革,我讀了三年高中。三年後,我考上了一所重點大學,小蘭此時已經25歲了。她這個年紀的女孩,在農村裏早已經出嫁了。
村裏也有其他人對小蘭說過悄悄話,她們說:「你這苦等的意義不大,二狗現在前景這麽好,將來肯定是吃官家飯的,也會娶一個城市裏的女孩。你既沒文化,年紀又大,搞不好要誤了終生啊。你趁早跟你阿公、阿母把這件事提一提。」
小蘭聽完之後,堅定的說:「我這輩子都是二狗的人,他們要是不提,我也不會主動提。如果最後我不能如願,那也只能是我的命。」
我記得在我去上大學的前一晚上,小蘭悄悄的問過我,她說:「二狗,你知道我是你什麽人嗎?」
我脫口而出道:「蘭姐,你怎麽問這個問題,我是你帶大的,我當然知道你是我什麽人了,你是我最親的親人啊。」
小蘭聽完後,臉上說不出是高興還是悲傷,唯有沈默。
其實,我早就知道小蘭跟我的關系,因為村裏人從小就說我是小蘭的「小丈夫」。但是,因為從小跟著她長大,我更多的把她當做姐姐。
上了大學後,我見識了很多來自農村的男孩子,他們中不少之前在農村有婚約的,但是上了大學之後,90%的人都選擇了悔婚。那些被悔婚的女孩子有些人跑到學校來又哭又鬧,跪在地上抓著男孩子的衣服,求著他別拋棄她,場面看起來異常心酸。
此時,我也想到了還在家裏等我的蘭姐,我心裏也有一種說不出的酸楚,蘭姐從小對我這麽好,我真不忍心看蘭姐傷心。
我宿舍裏有八個同學,包括我在內,五個人有婚約,另外四個都已經悔婚了。有一次晚上,室友聊天的時候,他們問道:「學斌,大好前途在等著你,你就真的要娶一個目不識丁的農村女人嗎?」
看著他們說的無比輕松,我感覺他們很無情,心裏很不是滋味,我心中一凜,偏要反其道而行之,我說:「對,沒錯,我就是要娶農村姑娘。」
其他幾個室友聽完之後,便對我嗤之以鼻的說道:「你現在嘴硬,等你交往到了城裏姑娘,我看你還說不說這話。」
事實證明我說到做到,大學畢業後,我回家娶了蘭姐。此時的蘭姐已經29歲了,我知道我如果不娶她,她就要這樣孤身一人一輩子了,我實在不忍心看蘭姐受到一丁點的委屈。
結婚的那天晚上,蘭姐趴在我的肩頭上一直在哭,哭著哭著,最後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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