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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順有話如是說之【我讀論語】:掩飾過錯就是小人

2024-06-14文化

作者心語

以文會友,以友輔仁。

與君共修,同登善域。

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論語】載,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

本章的意思是,子夏說,小人對過錯必定要掩飾。

古時對小人有兩種含義,一是從地位上講,二是從道德上講,本章指的是後者。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如何對待過錯是衡量人品行的一個標尺。顏淵不貳過,曾子日三省吾身,子路聞過則喜,蘧伯玉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非,這些都是勇於改正缺點錯誤的典範。但小人犯錯不但不改而且加以掩飾,可謂錯上加錯。人開始犯錯誤還相對容易改正,但若文過是非、諱疾忌醫,終究會越陷越深、積重難返,甚或會走上犯罪道路,這樣的例子並不鮮見。

平心而論,有過錯敢於承認勇於改正,並能誠心感謝批評教育自己之人,能做到這點的未必能占多數。換個角度說,自己有過錯,一點都不想掩飾的人似乎並不太多,這就是差距啊。在這個意義上說,世上小人多還是君子多,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政界人士,有的一當領導就似乎覺得自己一貫正確了,老虎屁股摸不得,不僅自己有過錯會掩飾,而且還對批評自己的人打擊報復。這樣的人,即使官再大,也只能算是小人。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