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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成名,是作家所夢想的?

2024-03-17文化

本文節選自【崩潰】

史葛·菲茨傑拉德 著

人民文學出版社

早年成名

十七年前的這個月,我辭掉了差事,或者如果你喜歡換個說法,我從生意場上退了下來。我完事了——就讓鐵路廣告公司靠自己的力量撐下去吧。我這番辭職,並非功成身退,而是窮途末路——債務,絕望,女友悔婚,於是,我連滾帶爬地回到聖保羅,去「完成一部小說」。

那部早在戰爭末期的訓練營裏就開始動筆的小說,是我壓箱底的王牌。先前我在紐約找到一份工作,就把它擱在一邊,然而,在整個荒涼的春天,我常常能感覺到它的存在,一如感覺到腳下那雙墊著硬紙板的鞋。這情形活像是鵝、狐貍與豆子的故事。但凡我辭掉工作去寫小說,我就會丟了那姑娘。

於是我繼續在自己憎惡的行業裏苦苦掙紮,我在普林斯頓時,還有那段在部隊裏擔任「最遜副官」的傲人生涯中積攢起來的所有信心,都漸漸煙消雲散。惘然無助中,我總是飛快地從某些地方走出來——從當鋪出來,我在那裏留下了野外雙筒望遠鏡;從發跡的朋友那裏出來,我見到他們時,身上穿的那套正裝還是戰前買的——從飯館出來,之前我掏出最後一顆鋼镚付了小費;從一間間忙碌而歡騰的辦公室裏出來,那裏的工作都要留給即將退伍的、他們自家的小夥子。

就連第一個被錄用的短篇也不怎麽振奮人心。我和達奇·芒特在一間車廂廣告標語辦公室裏坐對面,同一份雜誌——古老的【潮頭浪尖】雜誌給我們倆寄來了同樣的錄用函。

「我這張支票是三十塊——你那張呢?」

「三十五。」

真正要命的是,我這個短篇是在兩年前念大學時寫的,而有一打新寫的卻連封回信都沒收到過。這似乎意味著我從二十二歲開始就一直在走下坡路。我花掉了那三十塊錢,替一個亞拉巴馬姑娘買了一把洋紅羽毛扇。

我那些沒有墜入情網,或者一直在等著別人張羅他們跟「頭腦清醒」的姑娘交往的朋友,耐心地作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我不是——我愛上的是一團颶風,我只有拼命旋轉,才能把它從腦中驅走,我的腦袋裏裝滿了涓涓流淌的分幣和徐徐滑行的角子,那是為窮人常奏不息的八音盒。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因此,我前腳被那姑娘甩掉,後腳就回家去寫完我的小說。然後,突然間,一切都變了,本文講述的就是一夜成名時刮來的第一陣狂野的風和隨風而起的醉人迷霧。那是一段短暫而珍貴的日子——因為當幾周後或幾月後迷霧乍起時,我發覺最美好的已經終結。

它始於一九一九年秋天,那時我正四大皆空,夏天的寫作已經把我弄得木頭木腦,我就在北太平洋鐵路商店裏找了份工作,替人修理汽車頂棚。後來郵遞員按響了門鈴,於是我當天就辭了職,沿著大街狂奔,攔下汽車把這訊息告訴我的親友——我的小說【人間天堂】給錄用出版啦。那個禮拜郵遞員按了一遍又一遍門鈴,我把那些討厭的小債務都給還清了,還買了一套正裝,每天早晨醒來,眼前的這個世界都充滿了無法言喻的傲視萬物、壯懷激烈的意味。

本文配圖|電影【大亨小傳】

就在我等著小說付梓的那段時間,我從業余愛好者到職業作家 的蛻變也漸漸完成——那是一種將你整個人生縫合成一幅圖案的過程,因此一件工作的終點會自動成為另一樁任務的起點。以前我一直是個業余寫手;十月份,當我挽著一個姑娘在南方墓園裏的石碑間散步時,我已經成了一個職業作家,某些她感受過、說起過的事物曾讓我著迷,如今與這種迷戀並駕齊驅的,是一種想將這些東西寫進小說的沖動——小說後來發表時名叫「冰宮」。異曲同工的是,在聖保羅過聖誕周時,某天晚上我參加過兩場舞會之後呆在家裏寫一個短篇。那天晚上接連有三個朋友打電話給我,說我錯過了一樁稀罕事:一位本城名人把自己打扮成一頭駱駝,還弄了個出租車司機充當駱駝的後半身,結果卻跑錯了派對。我居然沒能在現場,這一點真是把我給嚇呆了,於是第二天我拼命收集關於這故事的只言片語。

「呃,我只能說,這事發生的時候很滑稽。」「不,我不知道那個出租司機他是從哪裏找來的,」「你得很了解他,才能明白那場面有多滑稽。」

我沮喪地說:「好吧,看來我沒法弄明白到底是怎麽回事了,不過我會把它寫得比你說的滑稽十倍。」於是我一口氣寫了二十四小時,把它寫得「很滑稽」,僅僅因為別人再三向我強調它很滑稽。【駱駝的後背】也發表了,到現在還會冷不丁出現在幽默文集裏。

時至冬末,又迎來一段殫精竭慮的快樂時光,在我勻出一點時間喘口氣時,一幅新鮮的美國生活畫卷在我眼前漸漸形成。1919年的猶疑不定已經告終——人們似乎已經不太懷疑將來會怎樣——美國正在上演歷史上最偉大、最絢爛的狂歡,關於這個可以講好多好多故事。整個金燦燦的「大繁榮」就洋溢在空氣中——它那璀璨的恢弘氣度,它那狂野的糜爛墮落,還有「老美國」在禁酒令中迂回曲折的垂死掙紮。所有浮現在我腦海中的故事都蘊涵著某種災難的意味——我長篇裏的那些妙人都走向淪陷,我短篇中的鉆石山灰飛煙滅,我筆下的百萬富翁都像杜文·哈代的農民一樣,雖然美好,卻命運多舛。雖然我的生活中並沒發生這樣的事,可我很有把握,生活並不像這些人——比我年輕的那一代——想的那樣,是那麽輕率、粗心的事兒。

因為我的優勢在於,我就坐在那條兩代人之間的分界線上——多少有點忸怩作態地坐著。當我收到平生的第一個大郵包——好幾百封信都在討論那個寫波波頭女孩的短篇——他們居然來跟我討論這個,這好象挺荒唐的。另一方面,對一個生性羞怯的男人來說,從此「不當自己當別人」倒也不錯:當個「作家」,就像先前我當過的「中尉」。當然啦,其實我與作家之間的距離並不比我與軍官之間的距離更短,可是好像沒人猜測這張假惺惺的面孔後面到底是誰。

統共花了三天,我就結完了婚,而報紙上推介【人間天堂】的力度就跟他們推介電影裏的臨時演員差不多。

書一出版,我就陷入了又沮喪又抓狂的境地。前一個鐘頭還在發火,後一個小時就是狂喜,如此迴圈不息。好多人覺得這本書是個贗品,沒準確實如此,還有好多人當它是堆謊言,可它不是。我暈乎乎地接受過一個采訪——我說我是一個多麽偉大的作家,還說我是如何攀到今日之高峰的。海伍德·布魯恩緊接著就參照了這些話,還評論說我似乎是個頗為自負的年輕人,而有時候我又是個特別謙卑的夥伴。我請他吃午飯,用一種和顏悅色的方式告訴他,他就這樣讓自己庸庸碌碌過一生,真是太糟糕了。他那會兒剛滿三十,差不多就在那時,我寫下了一個某些人不會讓我忘記的句子:「她是個已經雕謝卻仍然可愛的二十七歲的女人。」

我昏頭昏腦地告訴斯科裏布納出版社,我估計自己的小說不會賣過兩萬冊,等笑聲停下來,他們告訴我處女作能賣到五千冊就很出色了。事實上,我記得,出版一周之後,它就超過了兩萬冊,可那時我實在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居然不覺得這事兒很好笑。

這些騰雲駕霧的日子在一周之後結束,那時普林斯頓開始向這本書發難——並不是普林斯頓的在校學生,而是黑壓壓一群教工和校友。希本校長發來一封言辭委婉卻興師問罪的信,還有滿滿一屋子突然開始譴責我的同學。我們曾經參加過一個在哈維開的轟轟烈烈、如火如荼的派對。當時我們開著費爾斯通的青綠色轎車,路上我還為了勸一場架,眼圈不小心讓人給打黑了。這件事後來給渲染成了一場縱酒狂歡,盡管有好多學生代表到校董會說情,我還是有幾個月不能參加俱樂部活動。【校友周刊】對我的書窮追猛打,只有戈斯教務長替我說過句好話。這些做法裏透著叫人膩味、十足偽善的東西,弄得我火冒三丈,有整整七年我都沒去過普林斯頓。後來有份雜誌要我就此事寫一篇文章,我一動筆,才發覺我其實熱愛那地方,相形之下那短短一周的經歷只能算微不足道。話說回來,1920年的那一天,我的成功實在帶給我莫大的喜悅。

可現在我是個職業作家了——不破舊則無以立新。漸漸地,我培養出一種用來自衛的堅強,可以做到寵辱不驚。有人會喜歡你的作品,但理由不著邊際,或者有人喜歡你的作品,而你覺得他要是不喜歡倒反而是種恭維,這樣的情形出現得太頻繁了。算算自己的錢袋,我發覺在1919年我靠寫作賺了八百塊,到了1920年我靠短篇稿費、照片版權和圖書掙到了一萬八。我的短篇單價從三十塊漲到了一千塊。雖然比起後來「大繁榮」時期,這個價錢只能算小巫見大巫,但當時對我的意義是怎麽誇張都不過分的。

夢想早早成真,隨之而來的既有額外驚喜,也有沈重負荷。年少成名讓人對「命運」而非「意誌」產生了某種近乎神秘的定義——最壞的結局就是拿破侖式的幻滅。年少得誌的人相信,他的願望之所以能實作是拜頭上的幸運星所賜。年屆三十才顯山露水的人,對於意誌與命運之間的比例,會有一套均衡的概念,而直到四十歲才出頭的人,則多半只重視意誌。當暴風雨襲擊你的小船時,這種區別就會顯露出來。

年少得誌者得到的補償是,他們相信人生是一件浪漫的事。從最積極的意義衡量,這樣人就能永遠年輕。

當愛情和金錢的首要目標都成為囊中之物時,我手裏還有大把歲月可以虛擲光陰——在那些我其實無法讓自己追悔的歲月裏,我一直在追尋「永遠不散的海濱狂歡節」。二〇年代中期的某個淩晨,我在熹微的天光中駕車沿濱海崖路行駛,整個裏維埃拉都在腳下的大海上熠熠閃光。極目遠眺,我能看到蒙地卡羅,但那時並不是旅遊旺季,也沒有俄國大公在蒙地卡羅賭錢,跟我住同一家酒店的E·菲利普斯·奧本海姆是個勤奮刻苦的胖子,一天到晚穿著浴袍——他的怪名字總是讓我不可救藥地暈頭轉向,搞得我攔他的車時只能像個中國人那樣悄聲說:「啊,是我呀!啊,是我呀!」

我在眺望的其實不是蒙地卡羅。我的目光徑直回望到了那個鞋底墊著硬紙板、踟躕在紐約街頭的小夥子的心裏。我又成了他——在那一瞬間,這個早已沒有夢的我居然有幸能分享到他的夢。時不時地,在某個紐約的秋晨或卡羅來納的春夜,當四周靜得能聽見鄰村的犬吠時,我也能悄悄地靠近他,讓他好不驚詫。然而,只有在那個唯一的、轉瞬即逝的時刻,我和他才合二為一,誌得意滿的未來與戀戀風塵的過去才能彼此交纏——在那個絢爛無雙的時刻,生活確乎成了一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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