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年輕人
喜歡在濱江道騎行
不過
不文明騎車行為導致的
碰擦事故卻時有發生
近日
上海一中院審理了一起
濱江道騎行中發生的碰撞事故
一名13歲男生逆向騎行
與對面的騎行者相撞
導致車輛受損
產生兩萬多元的高價賠償費用
孩子家長卻認為
成年人更應當註意減速避讓
那麽
究竟該由誰擔責呢?
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13歲的小於在父親陪同下來到浦東濱江騎行道騎車,與對面行駛來的隋先生交匯時, 兩人避讓不及,車頭相撞,造成隋先生受傷及他的高價單車受損。據悉, 隋先生的這輛單車價值十幾萬。
隋先生 上訴人: 當時是 後輪開裂 ,碳纖維碎了以後整個輪子就報廢了,三四年前一對(輪子)的價格在 5萬元左右 ,因為他(小於)逆行。
很多人疑惑
為什麽一對輪子的價格
就要5萬左右?
據悉,碳纖維單車(Carbon Bike)主要是中高檔的競賽用單車 ,作為新興材料,碳纖維主要套用於車架(碳架)、前叉、輪組(碳刀車圈)等。
碳纖維輪組具有極致輕量、高強度與剛性、更符合空氣動力學、看上去很酷的優點。 但是也有價格昂貴、易損壞、不可修復等「缺點」。
對於此次事故
隋先生認為
小於逆行導致事故發生
要求小於一家賠償
近3萬元的車輛損失費
以及千余元的醫療費等
小於家長則認為
隋先生車速過快、車燈晃眼
作為成年人
更應當註意減速避讓
賠償金額沒能達成一致
隋先生起訴到法院
一審法院酌定, 小於逆向行駛承擔60%的賠償責任,隋先生未盡到註意義務承擔次責, 由於一審時隋先生未修理車輛,車輛損失費需等到實際產生修理費後另行主張, 一審判決小於家長賠償5千余元。
隋先生提起上訴
並在二審時送出了
29998元的維修支出證明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 小於逆行 , 違反一般交通規則,在觀察到對向來車後,沒有及時回到正確車道,未盡到安全註意義務 。由於小於車前沒有車燈, 隋先生 的觀察能力受限,雙方接近後,隋先生已做出避讓動作,但確實 避無可避。
最終,法院認定
小於在事故中存在過錯
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隋先生自願承擔20%責任
綜合各種損失後
法院判決小於家長
最終共計賠償2.8萬余元
綜合丨新聞坊、案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