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密麻麻的蟑螂被從盒中放出,黑色的蟲影四下散開,瞬間沒入花壇不見。
近日,一段「河北廊坊市一女子在小區放生蟑螂」的影片在網上熱傳,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透過影片可以看到,一名身著黃色T恤的中年女性被目擊者拍到在小區花壇中放生活體蟑螂。目擊者上前詢問:「你是這小區的嗎?」但該女子不予回應,而是繼續拿著小盒子敲在石板上,讓蟑螂從小盒子裏爬出來。見女子沒有回答,目擊者繼續詢問:「你是這小區的嗎?」女子在放生完之後,收起盒子並反問目擊者「你憑什麽拍啊」?影片中,女子一共帶了5個盒子,除了她手中的盒子之外,另外4個盒子已經空了。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類似這種「民間放生」行為時有發生。此前,曾有小區業主把蟑螂帶到樓下花園裏放生;有人在公園內放生上百條蛇,引起當地居民不安,相關部門在現場放置了警示牌;有人在淡水湖泊裏放生巴西龜等外來物種,導致外來物種入侵;更有「奇葩」放生,礦泉水、魚豆腐都成了放「生」物件……
近年來,多起放生事件成鬧劇,個別違規放生當事人更因此受到罰款等處罰。在中國能否隨意放生?隨意放生出了問題可能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如何規範放生行為?記者對此展開采訪。
放生應受法律約束
不得破壞生態平衡
據河北廊坊涉事小區所屬街道辦工作人員回應,在發生放生蟑螂事件後,物業公司在周邊進行了全面消殺工作。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放生蟑螂」的鬧劇並非個例。
今年8月底,一則影片在網上流傳,影片顯示吉林一男子在鬧市區放生蟑螂。目擊者稱該男子一次性放生的蟑螂有上百只,自己上前勸阻但無效果。2023年5月,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某小區有業主放生數盒蟑螂,令不少小區居民感到擔憂,小區物業公司等隨後對環境進行全面消殺,並與放生業主進行溝通,該業主承諾不再放生蟑螂。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生態法研究室主任劉洪巖介紹,在中國,隨意放生並非完全不受法律約束。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環境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放生行為至少應該符合以下要求:放生的物種必須是非外來入侵物種,且不能是被禁止放生的野生動物;放生保護動物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放生行為不得破壞當地的生態平衡,比如不得將外來物種放生到本地環境中,因為這可能會對本地物種構成威脅,造成生態失衡;不得在公共場所、居民區或其他不適宜放生的地方進行放生,放生地點應為適宜生物生存的環境。
在劉洪巖看來,在公共場所放生蟑螂的行為可能會涉及多個法律方面的問題:
該女子在小區放生蟑螂的行為可能被視為擾亂公共秩序,尤其是如果這一行為引發了公眾的恐慌或對公共環境造成破壞,該女子可能會被處以警告、罰款或拘留的行政處罰。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法規,放生大量蟑螂,尤其是在居民區內放生,可能會對公共衛生構成威脅。蟑螂是常見的害蟲,攜帶多種病原體,可能引發疾病傳播。因此該行為可能會被視為妨害公共衛生。
如果放生的蟑螂數量巨大,且對小區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嚴重影響,甚至引發了較為嚴重的公共安全事件,可能會上升為刑事案件,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等罪名進行起訴。
「綜合來看,該女子的行為可能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相關公共衛生法規,可能會承擔行政處罰,甚至面臨刑事責任。具體處罰需要根據調查結果及行為的實際危害性來決定。」劉洪巖說。
為了祈福隨意放生
導致外來物種入侵
「萬物皆有靈,魚兒知我恩。放生是心靈的洗禮,是慈善,刷到此帖的一起放生功德,行善積德,無病無災。」
「放生是一種對生命的尊重和關懷。今天在路上遇到一只因暴雨被沖到路面上的青蛙,它無家可歸,我們選擇讓它重獲自由,放生回大自然。」
「在深圳帶著一群人做公益放生5年啦,經常會帶著大家一起感受愛,感受美好,希望有越來越多的人能夠加入我們。」
……
在社交平台,記者看到有很多放生祈福的事例和分享帖。記者調查采訪發現,不少私自放生行為都以「祈福」為名進行,最後卻以鬧劇收場。
2020年12月,江蘇常州一女子徐某為給親友祈福,到當地水產市場向劉某購買了2.5萬斤鮎魚,共花費9.04萬元,隨後在當地長蕩湖偷偷放生,結果出現大量死亡,漁政部門耗費10天才完成打撈。
2022年,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徐某及劉某賠償生態損失費用。去年2月3日,該訴訟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法庭認為,被告徐某、劉某構成共同侵權,應連帶承擔3.5萬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以及5000元懲罰性賠償金,賠償金將會用於長蕩湖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宣傳。這起全國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的民事公益訴訟案,在買賣雙方均被判罰的結局下落幕。
湖南省的劉先生當了十幾年野生動物保護誌願者,他遇到過很多次「民間放生」行為,因為放生的物種不適應當地生態環境,最後成了「放死」的情況。
劉先生介紹:有一次,在四川成都某條河邊,有人將草魚、鰱魚、鱔魚、泥鰍等不同品種的魚和生物在同一個區域放生。泥鰍和黃鱔比較適合在淺水區域生存,草魚、鯽魚比較適合在深水區域生存,在深水區域放生泥鰍、黃鱔,很可能造成其死亡。還有些人深信放生能夠消災解難,不分物種就放生,將蛇、清道夫、鱷雀鱔等較為危險的動物放歸自然甚至市區裏,給當地生態造成很大破壞,也讓人感到恐慌。
劉先生說,每次遇到或者聽說有人隨意放生,他總會想方設法勸阻,「但很大一部份人不聽勸,認為我是在阻礙他們做好事,阻礙他們行善積德」。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劉宣研究員團隊聯合十余家國內外單位,對過去共計9700余次組織祈福性動物放生事件進行了系統性梳理。從放生記錄提供的700多個俗名中,研究人員確定了29個在中國放生活動中使用過的非本地脊椎動物物種,包括1個兩棲類物種、1個爬行類物種、4個鳥類物種,淡水魚類23種。種種發現表明,與放生相關的生物入侵風險總體較高。
受訪專家表示,由於放生物種及其來源地的多樣化和復雜性,不恰當的放生行為可能會引發多重問題。
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副教授劉明明說,首先,放生非原生的野生動物物種可能對當地生態系構成威脅,進而破壞當地生態系的平衡,尤其是繁殖能力強或具有兇猛特性的外來物種。其次,放生有毒、兇猛或未經檢疫的野生動物可能會帶來人身和財產損害的風險。這些動物在野外環境中可能攻擊人類或其他動物,它們攜帶的病毒和細菌也有可能透過水域或其他途徑傳播,對公眾健康、財產安全以及生態環境造成潛在危害。最後,未經野化訓練的野生動物被放生到野外後,往往因難以適應新環境,容易導致死亡。
制定科學放生指南
跟蹤監測放生效果
「金魚20元,烏龜100元。」
前不久,有市民反映北京市什剎海畔有人低聲吆喝,在其腳邊,放著多個盛滿金魚的泡沫箱,還有兩只被繩子拴著的待售烏龜。仔細看看攤位上的「廣告」發現,真正的噱頭還不在賣魚賣龜,而是在做什剎海水域放生祈福的生意。
「隨便往水裏放生活物,對生物本身和當地環境都不負責。」有市民告訴記者,經常能在什剎海等當地濱水步道附近看到有打著「放生」旗號做生意的攤販,呼籲相關部門加強管理。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和一些地方已經關註到私自放生行為的危害,並針對性出台檔和舉措。
2023年中央一號檔中提出,嚴厲打擊非法引入外來物種行為,實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種防控攻堅行動,加強「異寵」交易與放生規範管理。
國內首部專門規範野生動物放生的地方性法規【廣州市野生動物放生管理規定】於去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要劃定野生動物放生區域,建立野生動物放生資訊管理平台,建立放生行為日常監管機制等。新規施行一個月,就受理13件水生野生動物放生申請。
今年8月15日是第二個全國生態日,湖南省雙牌縣積極響應,林業部門與森林公安緊密協作,對近期收治及執法收繳的蛇、蛙等野生動物進行科學放生。
劉洪巖說,合法放生應遵循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式,對涉及野生動物的放生活動,通常需要向當地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或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報批或備案。這包括提供放生物種的來源證明及相關檔。在放生前,需要對擬放生的物種進行生態風險評估,確保不會對本地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放生活動應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以確保放生行為不會對環境和動物本身造成傷害。
湖南省株洲市清藍環保誌願者協會曾對放生事件進行過調查,有人在一水域內放生數量較多的黃鱔。因脫離原生存環境,黃鱔被放生後大面積死亡,也嚴重影響了水質。
該協會指出目前關於放生管理的困境所在:放生並非規律性、長期性的行為,且人們一般可以在任意的陸域、水域、森林進行放生,因此監管難度較大。
針對背後存在的隨意性較大、監管難等問題,應如何規範私自放生行為?
劉明明建議,應建立科學放生的指導體系。由漁業、林業等相關部門聯合制定科學的放生指南,明確放生的物種、數量、時間、地點等具體要求,避免盲目放生。對擬放生的物種進行生態安全風險評估,確保不會對當地生態系造成破壞。同時,對放生後的效果進行跟蹤監測,及時調整放生策略。加大監管與執法力度,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加大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放生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
劉洪巖認為,相關部門應建立全國性的放生物種數據庫,記錄並監控各地放生行為,追蹤其生態影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同時,應當加強宣傳科學放生理念,透過媒體、社區活動、學校教育等渠道,向公眾宣傳科學放生的理念,強調放生行為的生態責任和法律責任,增強公眾的環保意識。還可以引導公眾參與其他形式的生態保護活動,如植樹造林、濕地修復、清潔河道等,作為替代傳統放生的公益行為,從根本上減少不當放生事件的發生。
「在社區層面,可以組織誌願者或設立巡查機制,監督社區內的放生行為,及時發現和制止隨意放生,報告給相關部門處理。同時,鼓勵群眾透過舉報電話、線上平台等渠道,監督和舉報非法放生行為,協助相關部門及時介入處理。」劉洪巖說。 記者 張守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