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在超市的生鮮櫃台買過活魚麽?
是工作人員給你撈還是你自己動手呢?
近日,央視網報道
福建福州的王女士去超市買魚時,
因攤位無人值守。
王女士就自己動手
往袋子裏裝魚時,手被魚刺傷了。
就是這個傷差點危及生命
還讓她跟超市打起了官司
怎麽回事?
買魚被刺傷
致八級傷殘
我們可以在超市的監控裏看到,王女士在生鮮魚貨的水箱前選購魚,在把魚裝進袋子時,發生了意外,跳動的魚刺傷了王女士的手掌。
被刺傷之後,王女士並沒有太在意,發現受傷後甩了一下手掌就沒有再管了。
然而,當晚王女士的傷情突然惡化,高燒不退,第二天,王女士被家人送進了醫院。據王女士兒子說,搶救的時候,王女士血壓最低達到40多(毫米汞柱)情況十分危急。
王女士被診斷為創傷弧菌感染,在醫院經過十幾個小時的搶救才脫離生命危險。此後,王女士住院治療長達84天,支出醫療費用75864.43元。住院治療期間,王女士被診斷為「與魚接觸的毒性效應」「膿毒性休克」等多項病癥。
雖然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但王女士被刺傷的右手掌已經腫脹潰爛,需要繼續住院治療。據王女士兒子說,自己母親每天都要去把腐肉剪掉,再繼續長新肉。兒子直言:「這是非常恐怖的,我都看不下去」。
根據當地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意見,王女士右手第一至五指功能障礙,構成八級傷殘。
誰該擔責?
法院判了
王女士受傷住院後,超市曾支付了9000元作為賠償費用。然而王女士一家認為,王女士遭受的一切都源於買魚時的刺傷。在與超市一方進一步溝通無果後,王女士將事發超市及該超市所屬的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各項賠償款共計22萬余元。
該案審理過程中,超市方辯稱,張莉在購物時未盡到註意義務,因此可減輕己方的責任。
記者梳理超市等經營場所相關的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案件發現,引發糾紛的原因大多數為顧客不慎摔傷等原因,該案中的情況顯得極為罕見。那麽,法院會如何判定該案中原被告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呢?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女士作為消費者前往超市購買商品,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其有權要求作為經營者的超市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
超市經營的生鮮區,出售各種魚蝦類海鮮,顧客在捕撈過程中存在滑倒、被刺傷或者各類細菌感染等風險,其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專人捕撈服務或者帶有標明、說明正確使用方法的專業工具,現場亦需在明顯位置作出警示以防止消費者遭遇危險。但案涉超市未盡到前述義務,未提供專人捕撈服務,亦未提供專業捕撈工具,同時也未提示消費者註意相關風險。這導致王女士需自行撈魚,在此過程中被魚刺傷手掌,造成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法院認定,該超市對張莉受傷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而王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能夠預料撈魚過程中被魚刺傷的可能性,其在現場未安排專人撈魚及未提供專業捕撈工具的情況下,應當積極尋求超市工作人員幫助,即便自行捕撈亦應提高警惕、多加小心,防止被魚刺傷。因此,對於超市抗辯稱張莉未盡到註意義務,可減輕其責任,法院予以采納。
結合本案事實情況、雙方各自過錯程度以及過錯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鼓樓法院最終酌定超市承擔70%的責任賠償13.9萬元,王女士自行承擔剩余30%的責任。
法官說法
註意義務不宜過分苛責
「本案是典型的違反法定義務而產生的侵權責任糾紛。」對於該案涉及的法律關系,江蘇億誠律師事務所的徐旭東律師告訴記者,超市作為經營者,對於生鮮類帶有一定安全風險性的產品,因此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的規定,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然而,本案中超市怠於履行此種義務,顯然存在過錯,故對於消費者購買商品過程中造成的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而在過錯判斷時,民法主要是鼓勵或要求以合理的方式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具體到本案中,生鮮魚蝦存在咬人、刺傷人的風險,超市應對這種風險作出必要提示,起到購物警示作用。」徐旭東表示,專業捕撈工具和安全包裝方法及材料的提供,也屬消費者安全購物的必要。商家如未盡到上述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擔過錯責任。
同時他認為,對商家的安全保障義務要求應在一定的限度之內,比如不應要求商家在安全購物上進行過度投資等。
不同於一般在超市內因滑倒等原因引發的糾紛,該案中原告是「主動」撈魚並因此遭受傷害。那麽,由超市承擔70%的責任是否過重?
記者註意到,法院指出,被魚刺後會造成細菌感染,因此導致「與魚接觸的毒性效應」「膿毒性休克」「與魚蟹類中毒」「上肢肌肉和肌腱損傷後遺癥」等損害結果在生活中不屬常見,故對張莉自身的註意義務不宜過分苛責。
此前多發
遇到海產品時要小心
此次事件中的創傷弧菌真的很危險嗎?此前已有很多案例。
24年4月15日,廣東珠海諶先生是名單親爸爸,2歲兒子跟著奶奶去菜市場時接觸了魚,感染創傷弧菌,住院5天已經花了8萬元,孩子面臨截肢可能。
2023年7月,廣東深圳就有一男子因為一條羅非魚失去了一根手指。原來,男子不慎被羅非魚骨刺傷手指,直到覺得不適才就醫,此時離他受傷已經超過了40小時!醫生發現,男子的中指發黑,靠手掌的關節位置腫大,整個手紅腫不堪。更危險的是,男子還出現了感染性休克。
為了保住男子的性命,醫生不得不截除了壞死的手指。
經過檢查,醫生確認男子感染了創傷弧菌。
據浙大一院:「創傷弧菌也叫海洋弧菌,它與霍亂弧菌、腸炎弧菌並列為人類感染疾病之三大弧菌之一,這種細菌相對罕見但十分兇險,像海魚、蝦、螃蟹、貝類、海膽等海洋生物都可能會攜帶,由於毒性太強,又被稱為‘海洋中的無聲殺手’。」浙大一院急診科主任陸遠強主任醫師說。
如果被這種細菌感染,細菌會在人體內快速擴散,50%~70%患者可會在一到兩天內出現皮膚肌肉壞死、膿毒血癥,進而引起多臟器功能衰竭。很多病人會因此截肢,休克病人死亡率高達50%~75%。
雖然相對罕見,但感染者有被海魚、蝦刺傷的、也有吃了生腌梭子蟹的。
專家表示,這種細菌雖然兇險,但其實完全可以預防,首先在處理魚蝦蟹等海產品時戴手套等防護用品,其次,一旦不小心被紮到,第一時間用清水沖洗,擠出傷口中的血,等手幹了以後用碘伏正規的塗抹消毒,可以外用一些抗生素藥膏。觀察一段時間,如果傷口明顯腫起來了,就要馬上到醫院來。和醫生講你有這個被魚蝦蟹紮到手的經歷,以便於快速定位和處置。
研究顯示,存在酒精性肝硬化、基礎肝病、糖尿病、類風濕關節炎、慢性腎衰竭等慢性病或有酗酒習慣的人群,感染風險較常人增高,因此這些高風險人群或免疫力低下的人尤其要註意。
新聞晨報綜合央視網、揚子晚報、此前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