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又開始熱議一項新的「稅聞」。
就是在個人所得稅App的「收入納稅明細」中, 新增展示了五項分類所得 的名稱。
這一更新,讓很多網友感到疑惑:
利息是指銀行存款利息嗎?
股息不是已經交過稅了嗎?
偶然所得,賺個外快也要交稅?
對此,已經有網友打個稅App進行了確認
12366客服表示——
這次新增展示的五項個人所得 ,主要是查詢、展示的作用。
並不會改變匯算清繳方式。
個人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還是按前四項清繳。
但我個人認為,這種選項是不會無緣無故出現的,難道真的只是給大家看看?
今天已經有網友曬出了他參加銀行刮刮樂被稅的明細
對此,業內人士的相關解釋是這樣的
什麽意思呢?其實一直都要交的,只不過之前都是工行替你交的,你得到的紅包都是稅後的金額。這些都只是便於扣繳義務人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資訊的需要而已。
所以大家也別罵稅務部門了,看了澎湃新聞的報道,「計稅方式的重大調整……使得稅制更為公平、合理和科學。」
看來還是比較有益的。
對了,新增的稅種裏面還有大家關心的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與 「財產轉讓所得」 所涉的 「個人投資者股票投資收益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首先,個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息紅利相關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沒有任何變化!其次,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股除外)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額沒有任何變化!
股票的股息紅利,通常會由券商申報個稅。
比如被我們遺忘的某個股票分紅:
因為持有時間不足1個月,就剛好進行了分紅。
要扣繳20%個稅。
至於個人投資者投資a股的所得,賺到的差價,是免個稅的。當然賠了也是不退稅的
所以大家不用太緊張。
這裏想說一下其中的 利息稅
大家可能不知道,2008年10月以前存款利息是要繳納20%的稅。
所以………… 有小夥伴可能會問,會不會再次開征?
如果再次開征,可能會面臨尷尬的處境……
比如現在10萬元存一年,利率是1.45%,這樣有1450的利息收入,如果要加上20%的稅的話,最後到手1160元。
現在存款利率不斷下降,應該不會再「稅」上一層了吧?
若真要開稅的話,大家可以釘選些高息型儲蓄險。
為什麽現在會突然搞這出呢?
因為最近財政部公布了1-5月稅收的情況,主要稅種都以下跌為主。
簡要說兩點吧:
1、這兩年 企業的日子確實很不好過, 從增值稅下降的振幅,就可見一斑。
2、從個人所得稅收入持續下降,而且今年1-5月同比大幅下降來看,整體來說, 相當數量的普羅大眾,其個人收入今年不僅沒有好轉,反而還在繼續惡化。
3、從印花稅收入的持續下降可以看出, 去年商務和資本市場交易活躍度就在萎縮,而今年截至目前依然在繼續萎縮。
總之,稅收下降,說明經濟不好,這時需要全力刺激經濟,這時候是不是更應該考慮放水養魚,休養生息,而不是成立什麽作戰中心。以前是房地產替大家負重前行,現在要靠自己了,大家都不容易,相互體諒吧,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