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推薦

誰動了我的高考誌願?

2024-06-29推薦

誌願填報是考生升學的關鍵環節,也是維護高考公平的重要環節,考生和家長為此付出了大量心血。然而,篡改他人誌願的現象還未杜絕,以至教育部特別釋出提醒,要求考生做好個人資訊防護,謹防誌願遭篡改。給別人使絆子,何嘗不是給自己挖坑?讓我們聚焦相關話題,掌握防範知識,避免「被誌願」。

案發原因五花八門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新疆某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羅某出於嫉妒等原因,於2023年6月偷偷登入7名同學的高考誌願填報賬號,篡改其誌願,導致7名受害者無法就讀第一誌願學校。當地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違反國家規定,對電腦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進行篡改,後果嚴重,已構成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這樣的法律定性,雖未將被篡改誌願的學生作為直接受害人,但有效指明了羅某行為的嚴重性。羅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無獨有偶,去年7月,湖北荊州的項某宇因與同學關系不好,就在學校拍下同學的準考證號,在高招平台多次嘗試密碼,最終成功登入同學賬號並篡改其高考誌願。公安機關給予項某宇行拘5日的行政處罰,省招辦已讓受害人重新填報誌願。2020年,四川西昌某中學的吉某某升學無望,為泄私憤在家中用手機登入中考誌願填報系統,篡改上百名同學的中考誌願;2021年,河北一考生覺得同學影響了自己學習,為了報復就改了別人的誌願……

近年來,類似非法更改他人高考誌願的事件屢屢發生,其中大多是同窗好友出於個人目的篡改同學誌願,也有個別教師為謀利益篡改考生誌願,或有社會人員利用黑客技術破解誌願填報系統並修改考生誌願,致使一些受害者最終失去被理想院校錄取的機會,個人權益受到巨大傷害。

用法律震懾違法犯罪者

鑒於刑法中並沒有專門針對篡改他人高考誌願的行為立法,各地在查處此類行為時的懲處力度並不統一。有人認為,違法者無視同窗之情,漠視紀律道德,擔心懲戒力度不夠難以達到警示效果。對此,有人提出質疑,認為透過使用者名稱和密碼進入誌願填報平台,相較於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可能更接近涉嫌侵犯公民通訊自由;還有人建議對篡改高考誌願行為單設罪名。誠然,考生的受教育權不容侵犯,必須用法律為考生全流程護航,提高違法成本,這樣有利於震懾潛在的違法犯罪者。

篡改他人高考誌願可能涉及什麽罪名?

省法院三級高級法官 張麗敏:目前實踐中有以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定罪,還可能涉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侵犯公民通訊自由等罪名。此外,在中國建立的「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二元懲治體系下,對尚不構成犯罪的,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侵入電腦資訊系統」處以行政拘留等處罰。篡改高考誌願行為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目前主要是透過審查其手段的違法性和行為後果,對構成犯罪的予以刑事處罰。

河南中砥律師事務所律師 席軍旗:從刑法視角審視,篡改誌願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若篡改行為導致考生錯失心儀學府或專業,進而影響未來職業發展和人生軌跡,則可能進一步涉及故意破壞他人財物罪。此外,篡改他人高考誌願行為還可能涉及民事法律責任。受侵害考生依法可向行為人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因篡改行為所致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賠償。故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審視兼顧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

是否有必要單設篡改高考誌願罪名?

省法院三級高級法官 張麗敏:目前法律界對此存在爭議,需要法律專家、司法機關及社會各界綜合評判,充分考量篡改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普遍性、行為人的主觀惡意以及現有法律是否可救濟等方面。個人認為,篡改他人高考誌願雖具有較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但從發生概率和所占比例來看仍是偶然個例,並未形成社會普遍性現象,且能夠透過其他罪名進行懲戒。從刑法謙抑性原則來看,無須將其作為獨立罪名加以規定。

河南中砥律師事務所律師 席軍旗:這是一個涉及法律、教育與道德多重維度的復雜議題。在法律層面上,篡改他人高考誌願不僅侵害了被篡改者的合法權益,還嚴重破壞了高考公平競爭環境,因此將篡改高考誌願行為納入刑法範疇,嚴厲打擊與制裁,對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同時也應認識到,法律並非萬能之策,亦需從加強教育引導、完善體制機制、加大監管力度等方面努力,營造公平、公正、誠信的高考環境。

如何對此類現象加以防範?

河南中砥律師事務所律師 席軍旗:相關部門應透過媒體、學校、社區等多元渠道,加大宣傳普及涉高考誌願填報的相關法律法規力度,提升公眾的法律素養和維權意識。高考誌願填報系統應采用先進的加密技術、安全防護措施和嚴格的稽核機制,防範非法資訊的侵入與篡改。此外,應建立舉報獎勵機制,激發公眾參與打擊違法犯罪的熱情。社會各界也應密切關註高考誌願填報的公正性和安全性,媒體應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曝光違法犯罪行為,推動相關部門加強管理監督。

省法院三級高級法官 張麗敏:篡改高考誌願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需要執法司法機關、教育部門和社會有關方面共同預防和處理。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密碼管理等技術安全措施,同時增強考生的保密意識。對於被篡改誌願的學生,教育招生部門及相關高等院校應建立救濟機制,確保其受教育權得到實作。

策劃:河南法制報記者 樊滿江 李治群

執行:河南法制報記者 禹夢茜

特邀嘉賓:省法院三級高級法官 張麗敏 河南中砥律師事務所律師 席軍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