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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確規定 老百姓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任何人不得幹涉

2024-03-05推薦

在現代社會,無論是購買日常用品,還是簽訂復雜的商業合約,都屬於民事活動。這時,【民法典】第五條中所規定的 自願原則 就顯得尤為重要了: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 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它意味著,在民事活動中我們有權 根據自己的真實意願來做出選擇 ,無論是選擇交易的物件、方式,還是決定合約的簽訂與解除。

不違反法律規定 不違反公序良俗 ,這一權利不容任何人或組織非法幹涉,以 欺詐 強迫 威脅 等違背我們真實意願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都為法律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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