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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文化探源之文庙篇(十三)

2024-06-24文化

蒋志格

显庆三年(公元658年),诏文庙舞用宣和。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显庆三年,文庙诏用宣和之舞。国子博士范頵撰乐章。

乾封元年(公元666年)正月辛卯,幸曲阜,祠孔子,赠太师。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阙里志】:乾封元年正月,车驾发泰山,至曲阜,亲幸祠庙。诏曰:「朕闻德契机神,盛烈光于后代。化成天地,元功被于庶物。鲁大司寇宣尼父孔某,资大圣之材,属衰周之末。思欲屈己济俗,弘道佐时。历聘周流,莫能见用。想乘桴以永叹,因获麟而兴感。于是垂素王之雅则,正鲁史之繁文。播鸿业于一时,昭景化于千祀。朕嗣膺宝历,祗奉璿图,宪章前王,规矩先圣。崇至公于海内,行大道于天下。遂得八表乂安,两仪交泰,功成化洽,礼备乐和。展采东巡,回舆西土。途经兹境,抚事兴怀。驻跸荒区,愿为师友。瞻望幽墓,思承格言。虽殿寝荒芜,旧基尚在。灵庙空寂,徽烈犹存。

孟轲曰:自生民以来,未若孔子者也。微禹之叹既深,褒崇之道宜峻。可追赠太师,庶年代虽远,式范令图,景业惟新,仪刑茂实。其庙宇倾颓者,宜更加修造。仍令三品一人,以少牢致祭,褒圣侯德伦,既承嗣,有异常,流其子孙,并宜免赋役。」

总章元年(公元668年)二月,皇太子释奠。四月,赠颜回太子少师,曾参少保。

按【唐书·高宗本纪】:总章元年二月丁巳,皇太子释奠于国学。四月乙卯,赠颜回为太子少师,曾参少保。

按【册府元龟】:总章元年三月,诏曰:「皇太子弘,近因释菜,齿胄上庠,祗事先师,驰心近侍。仰崇山而景行,眷曩哲以勤怀。显颜曾之特高,扬仁义之双美。请申褒赠,载甄芳烈。朕嘉其进德,冀以思齐,训诱之方,莫斯为尚。颜回可赠太子少师,曾参可赠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