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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文化

大家好我是幸运暖阳krG,今日分享三本历史小说内容有趣,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本:北齐帝业

拙眼 著

简介:

一个政界新星因为一场意外,重生成为那个北齐历史上著名废柴高纬,此时天下三分,朝廷腐败,外面还有一个北周虎视眈眈,地狱级别的难度,怎么破?

入坑指南:

等到和士开与胡太后一同离开之后,高纬揉了揉笑得有些僵硬的脸颊,暗暗沉思,和士开虽然是幸臣,手中并无兵权等重要实权,可是和士开背后有一个大靠山,胡太后!

和士开当初是最早加入高纬的便宜老子高湛麾下的人之一,在高湛当初还是长广王的时候,和士开就已经是高湛府里的开户行参军。在武成帝高湛的麾下属于元老级的人物,深得信任。

和士开这个人大本事没有,溜须拍马蛊惑上级倒是一把好手,关于他为什么受到高湛的信任,那也是一个幸进之臣的典范了。

和士开很会投其所好,高湛很喜欢一种叫握槊的游戏,而和士开恰巧就很擅长握槊,每每与高湛玩乐都可以讨得高湛的欢心,和士开因此入了高湛的眼。

和士开表面乖巧,生性谄媚,善于阿谀奉承,又弹得一手好琵琶,受到高湛的的亲宠。他曾劝高湛不要整天忙于朝政,人生苦短,当及时行乐才是,结果高湛听了居然深以为然,从此更加懒得理会朝政,他还曾对高湛说:「陛下您不是天人,是天帝!」高湛想也不想就回答说:「卿也不是世人,而是世神!」和士开受到高湛的宠幸可见一斑。

两个人好到了什么程度呢?好到了高湛几乎一天也离不开他,北齐的开国之君高洋看不惯和士开这个谄媚小人,觉得自己弟弟和他混在一起迟早废掉,于是就以和士开荒唐过度为由,将和士开流放到马城,结果高湛不愿意了,软磨硬泡之下终于又把和士开调回京城。高湛继位以后,一顶「侍中」的帽子马上就丢到了和士开的头上,和士开的母亲去世,和世开回老家服丧,高湛十分不舍,甚至专门派禁军大将带着士兵全程护送,一直等到和世开服丧期满才离开。和世开还朝那天,高湛甚至专门派人用牛车接和士开进宫,流着眼泪,手拉着手劝慰了好久才让和世开回家。

到后来,甚至发展到了男男之爱的地步,野史上到处传唱,确实,偏爱一个人到了如此地步,说没有一点问题谁相信啊?更奇葩的是高湛明知道和士开私下里勾搭自己的老婆胡皇后,非但没有生气一怒之下把和士开拖出去剁了,而且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他们这样下去。难道说这个世界上最真挚的友谊就是把老婆也跟你分享?

嘶,这个逻辑真是让人想不通。不过没有关系,反正老高家的皇帝个个都像是有神经病的,除了高湛的老哥高演还算正常一点之外,其他的个个私生活方面都荒唐的够可以的。

不过和世开这个人是一个十足十的小人加白眼狼,你说高湛就算是养一条狗,狗也会在主人危急的时候哀嚎两声吧?可他没有。

高湛患有很严重的哮喘病,因为和世开与医治高湛的名医徐之才有嫌隙,所以想办法把徐之才给排挤走了,直到最后高湛哮喘发作,却已经无药可医,就这么挂了。

高湛死前和世开都和高湛不分你我,高湛一死,和士开马上就贯彻了这一原则,而且还深入贯彻下去了,他几乎把高湛的后宫都当成了自己的后宫,夜宿宫女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由于和士开后台足够硬,背后不仅站着太后,还站着后主,行事肆无忌惮,卖官鬻爵、欺压官吏,没有不敢干的,引起满朝公愤,可是和士开依旧逍遥法外,没人拿他有办法。

历史上那个和士开怎么死的来着?高纬皱着眉头想了想,好像记得这个家伙是被高纬的同母弟弟琅琊王高俨击杀的,说起这个高俨到最后好像是造反了吧……

高纬揉揉眉心,觉得真是脑壳疼,这么一大烂摊子的事情怎么就叫他给碰到了呢?别人穿越重生都是发红利,开局就被美若天仙的女匪给劫上山做压寨相公,怎么一到他这里就一下变成了地狱级别的难度,这个北齐被祸祸成这个样子真的还能救得回来吗?

高纬忽然觉得好委屈……心好累,前世的他就是国家纪检部门的纪检员,也因此「意外」因公殉职,难道重生一次还要继续和贪官奸臣斗智斗勇,心好累呀……

他幽幽的叹了口气,斛律婉儿见到高纬似乎很苦恼的样子,上前温柔问道:「陛下是那里不舒服吗?」高纬勉强笑道:「没有,我很好……」。斛律婉儿哦了一声,一边拿着毛巾替高纬擦拭脸和脖子,一边忍不住说道:「陛下都已经登基四年多了,怎么还我我我的?该说朕才是,否则让外臣听见了不就闹笑话了吗……」

没有想到这个小丫头这么活泼可爱的模样倒有一幅管家婆的潜质,不过还真是好可爱。

高纬眯起一对狭长的凤眼,对着她貌似不经意的说:「你又不是朕的外臣,你不是朕的皇后吗?我的小妻子……」

他把妻子两个字咬的格外重一些,身子微微前倾,温热的鼻息喷在斛律婉儿火烧一样的面颊上,让斛律婉儿觉得脸上马上就要烧起来了。

「陛,陛下……」斛律婉儿心里像是被重锤重重锤了一击,说话语无伦次的,慌了手脚,她那曾有过这样狼狈的时候?她本来想说高纬这个样子不符合礼制,可是话涌到了嘴边却怎么样也说不出口,高纬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之前都是冷冰冰的,今天怎么忽然……不过这些话她好喜欢听……

高纬看着斛律婉儿脸红红的样子,心中叹道,太可爱了太可爱了,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斛律婉儿看见自己的夫郎脸上笑意吟吟的,知道被笑了,娇俏的给了他一个白眼,继续整理高纬的衣服。

「陛下,陛下从今还是少和和士开来往吧,他,他不是好人……」

高纬诧异的看着低着头的斛律婉儿,这样的视角下刚好看的到她圆润光洁的额头还有颤动的长长睫毛,她不太敢看高纬的脸色,以前她每次这么说高纬都要发火,长久的沉默,她猜想高纬现在一定是生气了,给高纬系上腰带的时候手都是颤抖的。

忽然有些难过的想哭,高纬好不容易对她这么好……

斛律婉儿的一系列变化都被高纬看在眼里,心里也是很感动,她长得这么貌美,原本应该受尽宠爱的才对,就因为劝谏原主,才被原主嫌弃,最后落得凄凉的收场。她明明知道原主不喜欢听这些话为什么还要这么说呢?大概是为了责任,为了江山社稷吧,也为了高纬……这么默默付出、为了他而义无反顾的女孩儿,他怎么忍心辜负呢?

「是不是你不愿意朕和他混在一起呀?」

斛律婉儿的脸白了白,最终点点头,「皇上果然又怪我了……」她难过的想,可她没有等来想象中的高纬的责怪,高纬回答的很爽快:「好。」

斛律婉儿本来已经委屈到了极点,听到高纬的回答,难以置信的抬起头,「皇上,皇上说什么?」高纬俯下身,拍拍她的脸颊,又重复了一遍:「朕说好,朕答应你了,以后再也不跟和士开鬼混,这下该高兴了吧?看看你刚刚的样子,嘴巴嘟得都可以挂油瓶了……好了,朕要去宣政殿了,朕大概有半个多月没有处理过政务了吧?」

高纬也很无奈,原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昏君,什么不处理朝政之类的都是小儿科,他的便宜老子一死更是马上就放飞自我了。反正他都已经挂了,现在此高纬非彼高纬,但是他毕竟夺舍了这副身体,拥有了这个身份,也得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只能勉为其难的去帮那个家伙收拾烂摊子了……

「皇上又笑话我,我哪有可以挂油瓶的嘴,那不是成了妖怪了吗?」斛律婉儿不依道。

「哈哈,不说自己是臣妾了?」高纬在她鼻子上点了一下,笑呵呵的出门而去。

斛律婉儿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尽在皇上面前出岔子。她看着高纬离去的背影,气呼呼的跺跺脚,都是这个不着调的夫君害的……

高纬转出门去,一股凌冽的寒气席卷了天地,外面已是冰天雪地一片,厚厚的积雪压在富丽堂皇的殿宇上,几根晶莹的冰柱悬下。越过黑色的城墙看向外面可以看见邺城的全貌,一股苍凉古朴的历史厚重感扑面而来,邺城,这个历经漫长岁月的古都就静静的盘踞在他的脚下。

高纬被这副场景震撼了,在现代是绝对看不到如此壮丽的城池的。它是那么的庄严、肃杀,趴在雪地里犹如一只欲择人而食的巨兽!

现在是武平元年,也就是公元569年,离北齐灭亡还有八年的时间。

八年……高纬的眼神渐渐坚定起来,虽然只剩下了八年的时间,可他仍然要拼死一博!

他转身离去,雪地里留下很深的脚印……

除了一群小太监之外高纬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一袭单薄的粗布麻衣,一个斗笠,整张脸隐在斗笠后面,如果忽略掉他身上那咄咄逼人的杀气,这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夫模样。

「刘桃枝,」高纬目光幽幽的看向这个北齐的皇家御用杀手,说道:「朕要你帮朕完成一件事……」

第二本:猎户家的小悍妻

锦瑟长思 著

简介:

穿越成被父丢弃的小可怜肿么破?顾南乔表示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原身因不愿嫁给继兄,被爱子心切的后娘暴打一顿,奄奄一息,怕惹上人命官司,亲爹用破草席一卷,把她丢弃到深山。好在山里猎户把她捡了去。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顾南乔看着猎户哥哥彪悍的体格,再看看自己瘦弱的小身板,咬咬牙,挺挺胸,爬上了猎户哥哥的床榻。墨玉珩随手捡了个小丫头回来,当女儿养,谁知养着养着,他发现,他拿小丫头当女儿,小丫头却时刻想着怎么睡了他。【本文一对一、温馨日常种田宠文,这是一个女主想套路男主,最后反被套路的故事。】

入坑指南:

清晨第一缕阳光穿过窗户,照到木架子床上时,顾南乔就醒了。

睁开双眼,一时间还有些迷茫,打量了一遍屋内的摆设,顾南乔轻叹口气,看来她是真的回不去了。

床头的凳子上摆放着干净的灰色棉衣,顾南乔拿着衣裳,动作生疏的往身上套去。

来到这个鬼地方已经整整一个月了,每天她都希望自己就是做了一场梦,梦醒以后,她就回到了华夏,可惜,一个月了,她从一开始的不敢置信,到现在被迫接受现实。

垂到腰间的秀发,编成了一条长长的麻花辫子,用布条绑紧,顾南乔收拾好后,这才拉开了房门,脚步轻盈的往厨房走去。

看着米缸里仅剩下的一小把米粮,顾南乔蹙了蹙眉,她运气太差了,别人穿越,不是王妃就是富家小姐,要不就是有一个有钱的未婚夫。

轮到她,就变成了一个被后娘打死,被亲爹抛弃的小可怜。

原身是曲家村的村花曲大妞,过完春节,刚满十三岁,她七岁的时候,亲娘去世,不到一年,爹就续弦了,后娘是隔壁村的寡妇,寡妇带着一双儿女改嫁到曲家。

都说有后娘就有后爹,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假。

自从后娘入门,曲大妞的日子越发难过,第一年的时候还好,她奶奶那时候还在世,还能护着她,后来奶奶去世了,后娘没了顾忌,便百般折磨她。

家里的脏活累活丢给她,后娘带来的一双儿女则像是千金大小姐一般,每天坐吃等死。

若是这样日子也还算过的去,她后娘的儿子江大胖,今年已经二十三岁了,这个年龄还没有说到亲事,女方不是嫌弃曲家太穷,就是嫌弃江大胖吃得多干的少。

没有人愿意嫁给他。

后娘着急上火,最后把主意打到了曲大妞身上,曲大妞自是不愿意,她本来就想着熬到了十五岁,随便找一门亲事把自己嫁了,离这一家人远远的。

曲大妞不愿意,后娘心里憋着坏,她直接把曲大妞送上了江大胖床榻,想要他们生米煮成熟饭。

曲大妞又怎么会让后娘如愿?自是奋力抵抗,一个不小心把江大胖推倒了,头上撞出一个口子,鲜血直流。

后娘一看,心疼到不行,随手拿着一根木棍,追着曲大妞打,一顿打下来,曲大妞出气多进气少,眼看活不成了,亲爹曲大成怕妻子惹上官司,直接把曲大妞用破草席一卷,趁着夜色,丢到了深山里喂狼。

顾南乔还记得自己刚醒过来时,听到的狼吼叫声,她害怕到不行,想要起身,挣扎了半天,却起不来,好在运气不错,遇到了晚归的猎户哥哥,救了她一命。

养了一个月的伤,身上的伤已经大好,只余下了一些伤痕。

顾南乔洗米下锅,坐在了灶膛前面添柴,脑子里却在想着怎么改善生活。

猎户哥哥家里穷的都快要揭不开锅了,米缸里也只有了今早的早饭,余下的日子该怎么过?这是一个问题。

早餐很是简单,两碗白米粥,顾南乔把干饭全都捞到了猎户哥哥的碗里,自己则吃稀的,桌上也只有一碟子酸菜,她刚把饭菜摆上桌,墨玉珩就过来了。

两人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彼此已经很了解对方的生活习性。

墨玉珩不爱说话,见到顾南乔在厨房里忙活也没有什么表示,自顾自的洗干净了手,这才坐到桌边开吃。

饭后,顾南乔收拾厨房,墨玉珩今儿倒是没有急着离开家,而是愣愣的看着顾南乔,满脸纠结。

「墨哥哥是有事情跟我说吗?」顾南乔看墨玉珩整张脸都要皱成一朵苦菊,忍不住笑问道。

墨玉珩平日里话不多,在这里一个月了,两人之间的交谈少的可怜,顾南乔只知道墨玉珩独居在此,家里没有父母亲人,至于别的事情,一概不清楚。

「顾姑娘,你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你是否要回家去?」墨玉珩纠结了半天,支吾道。

这话一出,厨房里顿时寂静了,顾南乔正在擦拭碗筷,听到这句话,身子一颤,脸上的笑容收敛了起来,小心翼翼的问道:「墨哥哥,你是要赶我走吗?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惹你生气了?」

声音里带着颤音,让人听着就觉得心酸。

墨玉珩本来就只是试探性的问一句,眼看小丫头要哭了,他有些手足无措的道:「没有,就是你失踪了这么久,你家里人找不到你,会担心的。」

顾南乔苦涩的道:「我这浑身的伤拜他们所赐,我现在回去,也就是去送死,墨哥哥,你还记得你见到我时的样子?那些伤都是我后娘打的,我爹怕惹上官司,把我丢到深山里,毁尸灭迹。」

回去?当然是要回去,不过不是现在,原身被打死的仇还是要报的。

有仇报仇,有恩报恩!

想到那些血痕,墨玉珩眼里浮现出一抹别样的神色,最后只能窘迫的道:「顾姑娘既然打算在这里长住,不如我在东边给你修建一座小院子如何?」

男女授受不亲,顾南乔是女子,长久住在他家里难免惹来闲言碎语,对顾南乔不好。

顾南乔上前一步,墨玉珩连忙往后退去,一副生怕顾南乔占他便宜的样子,顾南乔失笑,软糯的撒着娇:「墨哥哥,你忍心我一个弱女子住在外面吗?万一有什么野兽闯进去,我喊救命也没有人知道。」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墨玉珩觉得自己遇到了这件事,自然要护顾南乔周全,反正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亲,把顾南乔当女儿养在身边也不错,百年之后,还有人给他烧纸钱。

墨玉珩已经二十六岁了,如果成亲早的话,孩子确实也有可能跟顾南乔一般大,这么一想,墨玉珩心里就踏实了。

这件事谈完了,墨玉珩便打算去镇上卖昨儿打的猎物,临走前也把动物的皮毛带上,镇上有专门的皮货商收购这些皮毛。

「墨哥哥要去镇上?我也一起去好不好?」古代的集市啊,顾南乔没逛过,很是好奇,想要去长见识。

墨玉珩上下打量了她一番,拒绝道:「这里离镇上太远了,你身子娇弱,受不住这样来回颠簸,我早点去,早些回来,你在家里等我,你看看你要添置些什么,告诉我,我给你带回来。」

得知自己不能去,顾南乔有些失望,不过很快就打起了精神,扫了一眼厨房,告诉他要买些米、面、盐、酱油、辣椒回来。

墨玉珩点点头,背起重重的背篓,离开了家。

第三本:开海

夺鹿侯 著

简介:

明朝嘉靖四十五年,隆万中兴前夜。这是最好的时代,戚家军向近代军队迈出第一步,脚踏缫车在东南日夜不休产出丝绸,它强大、富庶。这也是最坏的时代,卫所制因贪污腐败而日趋崩溃,土地兼愈演愈烈内阁夺位混战不休,它衰落、垂暮。当排枪火炮轰鸣在欧洲战场,当西班牙无敌舰队纵横四海,当传教士手捧圣经怀揣密信对这片新大陆露出觊觎的目光。清远卫小旗陈沐头顶笠铁盔,鸟铳扛肩膀,望向大海高高扬起下巴。

入坑指南:

陈沐叹了口气,屁股下床板吱吱作响,幽幽地疑问:「明朝嘉靖四十五年?」

来自四百年后的灵魂皱起眉头,阳光从支开半壁的窗沿投入屋舍,空气中飘荡着厚重灰尘,鼻间却似乎早已习惯这种污浊而腐朽的气息。木腿矮一截的桌上放一柄腰刀,缓缓抽出,清亮的刀刃映出一张属于年轻人清秀耐看的脸。这是两代陈小旗的心爱之物,刀脊上泛锈的斑驳昭示着它过去的精良做工,不过数年持之以恒的磨砺已经让刀刃形成毫无美感的弧度,或许它会在下一次全力劈砍后断成两截。

漏风的木门后挂着铁罩甲,浆洗泛白的蓝色布面下铁甲片锈迹斑斑甚至带着窟窿,让人生出好似手指稍稍使力便能将它洞穿的错觉。罩甲下斜放着一杆火门枪,它在这个时代的名字叫做火铳,二尺木杆将火铳像插枪头那样插在其上,铳管中残留不知何年何月不充分燃烧的药渣。

百户所小旗陈沐看着徒有四壁的屋子发了足足半个时辰的愣,终于在漏风的木门被叩响时回过神来,开门便见一胡子拉碴的糙汉立在荒芜的院子里,腰上挂一口破刀带窟窿跑棉花的袄子上打着补丁,显得窝里窝囊,揣着麻布口袋有些气短道:「沐哥,俺家没粮了,浑家刚生产,支俺两斗米撑到发俸,成么?」

似乎是羞愧,糙汉抿抿嘴带着几分难堪道:「俺饿几顿没事,娃儿跟浑家不能饿……沐哥。」

这糙汉记忆中是原主人的表兄弟,名叫邵廷达,生性粗鄙,在卫所中被笑唤作莽虫。可再粗鄙也没办法,邵廷达不但是他手底下的卫所军户,也是他舅舅的儿子,家里老父亲在世时税法严苛的厉害,为了逃税从福建月港送到广东清远做军户余丁,在清远卫和陈沐一块长大。

陈沐觉得这年头卫所兵制似乎已日薄西山,单从他身边发生的事情来看,一叶便可知秋。小旗麾下足额十个军户,前些年

两个做了逃兵、去年犯法处死一个、今年开春又冻死个老的,手下一共才五个半人,那半个才十三岁,还没把倭刀高呢。

人死了逃了,却没有新的军户补充,明朝的百万卫所兵若依照这个比例,恐怕只剩五六十万老弱病残。

「两斗米——」

重生在四百多年前的十六世纪,陈沐脑子且要乱呢。

明明有来自灵魂的生疏,偏偏记忆却矛盾地带给陈沐熟悉感觉。

邵廷达在普遍老弱的卫所兵中身量分外健硕,流落到这年头怎么保命还不知道,有个健壮的亲戚兄弟,总能给人心里平添几分安全。何况不是什么大问题,区区两斗米。陈沐点头应下便转头朝米缸走,邵廷达跟着便进了屋。

不过才刚迈开两步,掀开米缸的陈沐仿佛被施了定身术,他真没想过会出现这种情况,转头对表弟道:「邵,廷达,你来看看,这缸里米,是多少?」

陈沐混乱的记忆忽略了自己这个小旗有多穷,掀开米缸,伸着头都快能瞧见缸底儿了!胳膊朝下一杵,拢共指头深的米。他这才看向屋里简陋陈设中床榻上的布包……身体的原主人前些日子发了俸禄,便提着一石三斗米换了件棉袄与些许腌菜,预着今年备冬吃穿,米吃到现在眼看再有十来日便发俸禄,口粮还能剩些富余。

「沐哥,你这也就才三斗。」邵廷达有些丧气,往米缸里瞟一眼便满脸灰败,他在卫所也就和陈沐亲近,同旗的军户剩下几个都有过冲突或起过口角,连那半个都不例外,嘴上却还是说着:「没事,俺再想想法子,总,总不会饿死吧。」

说着邵廷达便往外走,刚走过几步烂菜地便被陈沐开口叫住,「回来,你能想出什么办法。」

把人叫进来关上屋门,陈沐坐到吱呀作响的榻上,这才揉了把脸道:「先从我这取两斗,吃到发俸再考虑。」

。邵廷达一家子旗下正丁、余丁八口人全靠屯田,并无俸禄,眼下备冬刚过,正是最难的时候。

「沐哥,这怎么能行。」邵廷达说着便又往外走,「三斗米才刚够你用,俺再想法子!」

起初陈沐是不同意这个说法的,哪怕只剩一斗米,也该够他吃上七八天了,毕竟一顿吃上三两米就已经可以了。刚想反驳,记忆却告诉他这个时代人们的饭量是不一样的——没有足够肉菜作为副食,身体无法摄入足够油脂,全凭主食,再加上卫所兵务农辛劳,一顿吃上一合米的也大有人在。

陈沐无力地挥挥手,道:「行了,把米拿走吧,我一人吃不了多少,哪儿能比你一大家子。都紧着点过,总能熬过去……把米拿回去待会你再过来,哥哥有事问你。」

邵廷达感激地脸颊发红,不断向陈沐道谢,米对他们家来说就是在救命。即使仅有两斗,至少不用担忧父母妻子挨饿,不必担忧小崽子不成活,等新生的猫崽子长大,能接着给陈小旗种地干活扛刀举铳。

看着邵廷达离开的背影,陈沐愁眉苦脸地再次望向快要见底的米缸,倒没多少断粮的担忧,只是感到深深的不解。卫所小旗,是明朝卫所兵制下最低一级的武官。过去他在网络上也听说过别人说卫所兵就是农奴、农兵,可就算邵廷达他们是农奴农兵,没曾听过哪个农奴头子也要挨饿的。

倘若连他过得都是这样食不果腹的生活,那普通百姓又该过着怎样糟糕的日子呢?

米缸里仅剩的一斗半跑着米虫的糙米似乎在嘲笑他不懂生活,甩甩头将乱七八糟的思绪丢开,陈沐坐在吱呀作响的床榻上尽力回想着脑海中那些不属于他所有关于这个时代的记忆,以此压制内心中缓缓升起强烈的不安与孤独感。

他想吃肉,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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