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叔叔在农村 素材/周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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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64年生人,出生于江西很偏远的一个小山村。村子四面环山,进出交通十分不便,大部分都是人工简单开凿的山路,那个年代,进一趟县城,光在路上就得花半天时间。
在这个小而封闭的山村里,祖祖辈辈循规蹈旧的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我父亲周德禄15岁跟我母亲订婚,17岁就娶了我母亲。当时我爷爷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当兵参加了抗美援朝,最后得到了一张光荣的「抗美援朝烈士证书」;二儿子精神有些失常,经常四处乱跑,1958年离开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所以爷爷奶奶对小儿子也就是我父亲,格外上心,因为我父亲成了他们唯一的香火,是他们对未来的全部寄托。所以,为了怕节外生枝,中途出个意外,因此,迫不及待的就为我父亲操办了婚事。
可是,我父亲却没为我爷爷奶奶争口气,只生下了我这么一个儿子。我出生后,爷爷奶奶自然是相当高兴,但是多年后终于认清现实——他们只有一个孙儿辈的时候,也无不带着遗憾先后离开了人世。
单脉相传的阴影不仅笼罩在我爷爷奶奶的头上,更笼罩在我父母亲的头上。他们的心情跟爷爷奶奶一模一样,不是担心我长不大,就是担心我长大娶不到媳妇,断了香火。日思夜想之后,父母亲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抱养一个女孩,待其长大后,就让她直接跟我成亲,这也就是在中国流行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童养媳」。
在我三岁的时候,我父母就带回来了一个9岁的女孩,名字叫小兰。小兰没有父母,由奶奶抚养长大,但是后来老人家身体越来越差,自己也朝不保夕,就只能把小兰送走。
小兰来到我家后,我父母就明确告诉她,我是她的小丈夫,让她一天二十四小时跟在我身旁看着我,她以后的幸福全取决于我。小兰是吃过苦的女孩子,虽然她当时还不理解丈夫这个概念,但是她知道把我看管好她的日子就好过这个道理。
在家里,小兰喊我父亲「阿公」,喊我母亲「阿母」,喊我则喊我的小名「二狗」。那时候的农村,父母担心孩子长不大,都会给孩子取一个带「狗」字的小名,寓意就是孩子能像家里的土狗一样顺利长大。
小兰把我确实看管的紧,从来不让我离开她的身边五步之远。大部分时间,她总是抱着我不撒手,出去割猪草的时候,她就用竹篓把我背在背上。晚上睡觉,也是由她带着我睡,她每次睡觉前都会拼命的亲我的小脸蛋,然后才安心的睡去。第二天早上,一睁开眼,她就会第一时间看向睡在里边的我,然后又是对着我的脸蛋一顿好亲。
我非常喜欢跟小兰玩捉迷藏,有一次小兰在干活,背过身,我躲到了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我想等小兰来找我。小兰突然没看到我,就着急的在屋前屋后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便发了疯的一般在村里四处找,村里的水塘、水井、深沟都找了一遍,边找边哭,声音都喊哑了。最后回到家后却发现我安然在家,她一下子抱住我,用脸贴着我的脸蛋,边哭边笑。
我小的时候,脚掌有些残疾,两三岁刚学走路的时候还不明显,等到了五六岁的时候,才越来越明显,走起路来总是一瘸一拐的。父母带我去看了不少郎中,但是他们都说这是娘胎里带出来的,他们治不了。
在我七岁的时候,那一年家里留宿过一个人。那人是赶路的人,六十多岁的年纪,长得一副清矍样,给人一种脱尘离俗的感觉。他瞧见了我走路的模样,便让我母亲把我的鞋子脱了。他在我的脚掌上来回摸了几下,便对我母亲说道:「既是有缘人,那我便送你一套治你儿子脚病的方子。」
我母亲一听自然是十分高兴,她看了一眼身旁的小兰,小兰也正全神贯注的看着那人,母亲便赶紧问道:「请问是个什么法子?」
那人悠悠说道:「你们去山里找一处水潭,水潭里的水必须是露水集结而成。」
小兰插话道:「我怎么知道这水是露水集结而成的?」
那人接着说:「不是露水集结而成也行,只要里面的水是从更高处掉落下来聚集而成的也可以,这就是无根之水。在每天昏晓交替时,用这种水揉搓这孩子的脚掌,每次揉搓半个时辰,三年之后,自然会好。不过要记住,水要每天都用新水。」
母亲一听三年,有些灰心的说:「要揉搓三年啊,还要每天不间断,这倒是有些难办。」
那人笑着说:「法子我已经给你们了,做不做是你们的事了。」
小兰在一旁赶紧说道:「阿母,这件事交给我吧,我来做,为了二狗,我什么事都愿做。」
听了小兰的话后,母亲这才心里放松起来。
第二天,小兰就让母亲带着我,她自己则去四周的大山里去寻水潭。一直到了天黑,她才回了家,回家后兴奋的对母亲说道:「阿母,我找到了,在东边山头的一处悬崖下,有一潭子清水,水是从上面的崖壁上滴下来的。水清澈的很,而且冰凉透骨。」
母亲问道:「远吗?」
小兰说:「大概五里的山路,路线我都记下了。」
母亲皱着眉头说:「要是平地上五里那倒没什么,可是山路五里......」
小兰赶紧抢过母亲的话头,说:「阿母,没关系的,打水和揉脚的活就交给我吧。」
母亲欣慰的点了点头,说道:「但愿二狗能记得你的好,将来好好待你。」
小兰则悄悄的红起了脸。
从那以后,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酷暑寒冬,小兰每天雷打不动的天未亮就起床,然后拿着小木桶去崖壁下取水。水取回来之后,便用水将我的脚掌打湿,然后给我揉脚,一揉就是半个时辰。她在给我揉脚的时候,我感觉很舒服,所以总是揉着揉着我就睡着了。
就这样过了三年,但是我的脚变化还是不明显。小兰觉得是她自己的功夫还没下足,便仍然还是每天给我取水揉脚。或许是她的诚心感动了上天,在第五年的头上,我的脚真的就好了,一点也不瘸不拐,走路跟正常人完全一样。
所以,为了治我的脚,小兰一天不落的给我打了五年的水,揉了五年的脚。这其中吃的苦,那自是更不用说。我母亲都感叹道,她自己对我都没有小兰对我好。
由于我走路跟正常人一样,我再也不用受到别人的嘲笑,因此我也不厌倦上学,反而越来越喜欢上学,我觉得一扇新的大门即将向我敞开。在学校里,我的学习成绩后来居上,进步非常快。慢慢的,我成了老师和同学眼里的佼佼者。
这最开心的要属小兰了,每次我从学校里拿来奖状,小兰简直比我还高兴,她一边亲着我的脸蛋,一边夸我将来肯定有出息。
1980年,我升入县城高中。那个时候的我,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学霸级别的存在。小兰此时已经22岁了,她跟着我父母在家干农活。她知道我学习繁重,为了能让我的营养跟的上,她就在家养鸡、养鸭、养鹅,这些鸡鸭鹅下的蛋,她一个都不舍得吃,她精心的把这些蛋集起来,等我周末回家,她就顿顿变着法子给我做着吃。
本来我高中读两年,就可高考,但是正好碰到了教育改革,我读了三年高中。三年后,我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小兰此时已经25岁了。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在农村里早已经出嫁了。
村里也有其他人对小兰说过悄悄话,她们说:「你这苦等的意义不大,二狗现在前景这么好,将来肯定是吃官家饭的,也会娶一个城市里的女孩。你既没文化,年纪又大,搞不好要误了终生啊。你趁早跟你阿公、阿母把这件事提一提。」
小兰听完之后,坚定的说:「我这辈子都是二狗的人,他们要是不提,我也不会主动提。如果最后我不能如愿,那也只能是我的命。」
我记得在我去上大学的前一晚上,小兰悄悄的问过我,她说:「二狗,你知道我是你什么人吗?」
我脱口而出道:「兰姐,你怎么问这个问题,我是你带大的,我当然知道你是我什么人了,你是我最亲的亲人啊。」
小兰听完后,脸上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悲伤,唯有沉默。
其实,我早就知道小兰跟我的关系,因为村里人从小就说我是小兰的「小丈夫」。但是,因为从小跟着她长大,我更多的把她当做姐姐。
上了大学后,我见识了很多来自农村的男孩子,他们中不少之前在农村有婚约的,但是上了大学之后,90%的人都选择了悔婚。那些被悔婚的女孩子有些人跑到学校来又哭又闹,跪在地上抓着男孩子的衣服,求着他别抛弃她,场面看起来异常心酸。
此时,我也想到了还在家里等我的兰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兰姐从小对我这么好,我真不忍心看兰姐伤心。
我宿舍里有八个同学,包括我在内,五个人有婚约,另外四个都已经悔婚了。有一次晚上,室友聊天的时候,他们问道:「学斌,大好前途在等着你,你就真的要娶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村女人吗?」
看着他们说的无比轻松,我感觉他们很无情,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心中一凛,偏要反其道而行之,我说:「对,没错,我就是要娶农村姑娘。」
其他几个室友听完之后,便对我嗤之以鼻的说道:「你现在嘴硬,等你交往到了城里姑娘,我看你还说不说这话。」
事实证明我说到做到,大学毕业后,我回家娶了兰姐。此时的兰姐已经29岁了,我知道我如果不娶她,她就要这样孤身一人一辈子了,我实在不忍心看兰姐受到一丁点的委屈。
结婚的那天晚上,兰姐趴在我的肩头上一直在哭,哭着哭着,最后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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