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席桌子
设计特点:审判席的桌子通常比较宽大、庄重。它一般采用实木材质,如橡木、胡桃木等,这些木材不仅质地坚硬、耐用,而且具有较好的质感,能够体现法庭的威严。桌子表面会经过精细的打磨和抛光处理,颜色多为深色系,如深棕色、暗红色等,给人一种沉稳、严肃的感觉。
功能用途:审判席桌子主要用于放置法官审理案件所需的各种物品。桌面上会有放置文件、卷宗的区域,通常有专门的文件夹或文件夹来整理案件材料,方便法官随时查阅。还会配备电脑设备,用于查看电子证据、法律法规数据库以及记录庭审信息等。此外,桌子上会有法槌放置的位置,法槌是法官用来维持法庭秩序的重要工具。
书记员桌子
设计特点:书记员桌子的尺寸相对审判席桌子较小,但同样注重实用性和整洁性。材质也多为实木或高质量的人造板材,颜色与审判席桌子相协调。它一般比较规整,有足够的桌面空间用于放置电脑、打印机、速录机等设备。
功能用途:书记员的主要工作是记录庭审过程,所以桌子上的电脑用于录入庭审笔录。速录机是快速记录发言内容的关键工具,其放置位置要便于书记员操作。打印机则用于及时打印庭审相关文件,如庭审记录、证据清单等。此外,桌子上还会有放置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的区域。
律师桌
设计特点:律师桌通常是成对出现,供双方律师使用。桌子的风格简洁大方,材质一般为木质或钢木结合。其设计注重方便律师放置文件、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可能会有抽屉或文件格来存放资料。桌面的尺寸足够宽敞,以满足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展开文件、查看证据等操作。
功能用途:律师在庭审期间需要频繁地查阅法律法规条文、案件卷宗、证据材料等,桌子为这些操作提供了空间。律师桌上可以放置笔记本电脑,用于展示电子证据、查阅法律数据库等。同时,还有放置笔、便签纸等文具的区域,方便律师随时记录重要信息。
证人席桌子
设计特点:证人席桌子相对较小,主要是为了方便证人放置个人物品,如手包、水杯等。它的设计比较简单,材质一般为木质或塑料。桌子的高度适中,便于证人在做证时自然地将手臂放置在桌面上。
功能用途:证人在法庭上主要是提供证言,桌子的存在一是为证人提供一定的心理安慰,让其感觉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二是方便证人在需要时参考自己带来的书面材料,如事先准备的证词提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