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头条 > 健康

小细胞肺癌新药临床试验:三特异性抗体注射用ZG006

2024-09-04健康

DLL3是一种 高度肿瘤选择性的细胞表面靶点 ,主要表达于神经或者神经内分泌肿瘤,包括小细胞肺癌(SCLC)、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LCNEC)、胃肠道神经内分泌瘤(GI-NEC)、小细胞膀胱癌(SCBC)、多形性胶质细胞瘤、转移性去势性前列腺癌、肺神经内分泌瘤等。

ZG006是一种针对CD3及两个不同DLL3表位的 三特异性抗体 。ZG006的抗DLL3端与肿瘤细胞表面不同DLL3表位相结合,抗CD3端结合T细胞。ZG006衔接肿瘤细胞和T细胞,将T细胞拉近肿瘤细胞,从而利用T细胞特异性杀伤肿瘤细胞。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ZG006在小鼠肿瘤模型上具有显著的肿瘤抑制作用,可以导致显著比例的小鼠肿瘤完全消退,说明ZG006 具有强效的肿瘤杀伤作用 。ZG006在非人灵长类动物中显示出毒副作用低等良好的安全性特征。

值得一提的是,ZG006是 全球首个 针对DLL3表达肿瘤的三特异性抗体(CD3×DLL3×DLL3),具有成为同类首创(First-in- class)分子的潜力。目前全球尚无同类产品获批上市。2024年8月, 注射用ZG006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授予孤儿药资格认定 (Orphan-drug Designation),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

研究药物: 注射用ZG006(II期)

登记号: CTR20240667

试验类型: 单臂试验

适应症: 晚期小细胞肺癌(三线及以上)

申办方: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注射用ZG006的规格:5mg/瓶;用法用量:静脉输注,0.1mg/0.3mg/1mg/3mg/10mg/30mg,Q2W,试验过程中给药频率可能根据前期结果进行调整。用药时程:每2周为一个周期,用药直至发生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新的抗肿瘤治疗、撤回同意、死亡或失访(以先发生者为准)。

入选标准

1、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且≤75周岁,男性或女性。

3、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 实体瘤 患者。

4、新鲜活检或24个月内合格的存档肿瘤组织样本, 用于检测DLL3和CD3表达水平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分。

6、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7、已从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CTCAE 5.0标准≤1级或基线水平。

8、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及伴侣,均必须在研究期间及末次治疗后6个月内采取至少1种有效的避孕方法。

9、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方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排除标准

1、接受以下任何治疗的患者: 既往联合或序贯使用过靶向DLL3或CD3的药物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或未上市药物治疗。局部姑息性放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小分子靶向药物距首次使用研究药物≤2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服用全身免疫抑制药物,如皮质类固醇;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任何针对病毒感染的活疫苗。

2、入组前 12个月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

3、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输注白蛋白及肾脏替代治疗者。

4、给药前1周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标准: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或血红蛋白<90 g/L;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3×ULN,肝转移患者ALT或AST≥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肝转移患者TBIL≥2×ULN;白蛋白<30 g/L;肾功能:血肌酐≥1.5×ULN且肌酐清除率≥50mL/mi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或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5、病史、计算机断层扫描或磁共振成像检测提示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

6、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需要反复引流,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7、既往接受抗肿瘤免疫治疗时,出现过严重的、危及生命的免疫介导性不良事件或输液相关反应,包括导致永久停药的事件。

8、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9、有 自身免疫疾病 病史。

10、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症患者;当前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接受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11、 间质性肺部疾病或非感染性肺炎 者。

12、首次给药前五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

13、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

14、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对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

15、在筛选期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16、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研究中心

江西南昌

辽宁沈阳

上海

湖北襄阳、武汉

浙江杭州、宁波

山西太原

山东临沂

四川成都

陕西西安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徐州

安徽合肥

北京

广东广州

河北沧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南南阳、郑州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