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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古代的死刑犯都是在秋后处决,而且一定要午时三刻?

2024-01-05历史

文/大壮实验室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尤其是在律法上的制定,也都经历了反复的研究与推敲,祖先所留下来的律法,也都有他们的依据。

并不是随便拿来一个时间就随意使用,那这些依据又是来自何处?规定在这个时间节点,又是为什么呢?

从时令看待「秋后」与「午时三刻」

在古人的认知里面,世界万物的变化都是有着他的规律,人类的习性也要遵循天地之间的法则。

季节变化 上来看,秋天意味着生命的转换和死亡,进入秋季的时候,事物开始慢慢的衰退,树叶会凋零,天气变寒冷。

几乎万事万物都进入了一个衰退的环节,而这个时候选择执行死刑就是和自然界中的自然循环相吻合,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顺天而行。

进入秋季之后气温开始下降,会给人一种肃杀凌冽的感觉,阴气相对来讲重一些。

人在面临死亡时候的感受,和秋天所带来的这种自然之感,有着相似之处,两者能够很好的融合在一起。

就像我们经常所说的「月黑风高夜,正值杀人时」类似,很多时候人类之间的一些行为都是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据大儒董仲舒结合前人思想,提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为秋后问斩提供了些理论依据。

但是此时秋后问斩并没有被真正的列入到法律条文中,而是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事情,直至唐宋时期才正式列入条例。

为什么要选择在午时三刻问斩呢?我们要了解到,古代的一个时辰就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而午时就是指中午快12点的时候。

据人体的机能运作,12点是阳气最旺盛的时候,人死后会带来阴气,这时利用自然间的阳气,就可以冲散阴气,避免活着的人受到其影响。

而人到了中午的时候,是非常容易犯困的,晕晕沉沉时实施刑罚,是相对来讲较人道主义的。

就像在让刑犯入法场行刑之前,都会尽可能的让他饱餐一顿一样,但也并不是所有的问斩时间,都会选定在这个时辰。

执法者一般会根据刑犯,所犯的罪的性质恶劣程度,来定夺他的判决时间,如果说他犯了穷凶极恶的大罪,也会被叛逆斩立决。

不过根据古书记载,斩立决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立马问斩,而是在经过层层的审批之后再行定夺,中间还是有一些流程需要走的。

为了「保命」

其实古人选择午时三刻,以及秋后这两个时间点,也是非常有讲究的,他们一直深谙阴阳之道,被杀毫无疑问就是代表着死去。

但是在这个中间,也给了犯人们一个活着的机会,事情可能还会有换转的余地。

我们常看到的一个电视剧的情节,就是即将问斩时,总会赶来一批人说刀下留人,而这个特定的时间就是给 「刀下留人」 一个出现的时机。

古代几乎都是重农抑商,一个国家如果说想要长久稳定的发展,粮食是万万不可或缺的,老百姓生产粮食期间,一定不准出什么大乱子。

不然等到国家战争不断,或出现自然灾害时,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那这个国家定会自乱阵脚。

所以像这些需要执行的刑法,火死造成劳民伤财事情的,一般也都会在粮食成熟之后,再行执行或是出现。

这样能够保证,有一定的人力和资源,去生产供应人们所需求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对于执政者来讲,也算是一种资源利用率最大化。

而刑罚一般都是为了「示众」,死亡也必定会给普通的老百姓,在 心理上带来一定的压力

如果说在植物播种的春夏之际,就开始杀人的话,在社会氛围上,势必会闹得人心惶惶。

而当老百姓心里不稳定时,就会出很多乱子,不仅粮食的收成无法保证,这个国家也会先从内部土崩瓦解,这是执政者不愿意看到的。

对于午时三刻这个时间,一般都是大家忙完早上的一阵,处于中午吃完饭,准备要休息的时候,会出门的人并不会很多。

另外,在古代也是有不少冤案存在的,很多被枉死的人,之所以选择在午时三刻,就是利用上午这一段时间,给刑犯营救创造最后的机会。

很多时候,就是因为这些时间上的宽容,为营救者提供了一定的营救时间,也让一些蒙受不白之人,得以成冤昭雪。

古代还有哪些刑罚

除了砍头问斩,这种被朝廷惯以用之的处理方式外,其实在古代,还会有很多的残酷刑罚。

其中, 凌迟 刑法,也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千刀万剐,也是已然被抛弃,但在历史上,极为有知名度的一种刑罚。

最早出现是在五代时期,而真正被证明的是在辽,这种刑法也被人们称为最残忍的一种,在执行刀数上面具有一定的要求,一刀都不能少。

而这样一点一点把罪犯皮肉割下,让他承受着皮肉之苦,这种一般都是针对有很重罪刑的犯人,才会被执行凌迟罪罚。

被执行凌迟的人中,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应该就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皇帝中了离间之计,就将他凌迟致死,即痛苦又无奈。

车裂 也是一中极为残忍的刑罚之一,人会在五辆马车的作用力之下,被马车的拉扯力量,将身体分成五处,这就也是常听到的五马分尸。

历史中,最知名且被执以车裂之刑的人物,就是商鞅变法之中的那个 商鞅

腰斩 顾名思义,就是利用外力,将人身体分裂开的一种残酷刑罚,但为了使这种刑罚更具威慑力,在工具上还会利用铡这样的工具。

这种工具大多会出现在小说里,像包公用的虎头铡和狗头铡,在腰斩过程中,犯人所受到精神与身体的双重摧残,绝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而在历史上,被执行腰斩的,就是秦国时期的大臣李斯,精明一生的李斯,最后落在了他所擅长的法律领域。

对比其他刑罚方式来讲, 活埋 只要会发生在战争时期,不仅速度快也省力。

而且活埋犯人的坑,往往也都是由他们自己去挖,这种 「自掘坟墓」 的行为,也是对他们进行心理上的迫害和摧残。

鸩毒[zhèn dú],在所有的酷刑里面,应该算是最为人道的一种,因为对比古代的那些酷刑,利用毒酒的方式,让犯人的死亡不会受到很大的身体折磨。

而且这种方式,往往也能杀人于无形,是刺客们都乐意使用的一种手段,还不易被察觉。

由于其时效性更快,所以很多时候,皇帝赐死自己的大臣时,会利用这种赐毒酒的方式,还会被视为一种法外开恩的行为。

总结

在古代之所以实施较重的刑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古人们的思想较迂腐,有想法站出来的人,多会对统治者的统治,造成一定威胁。

这个时候统治者所颁布的一些刑罚,也能在最大的程度上去镇压那些意图反抗他的人。

统治者需要向百姓展现出一种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的意向,所以说对于这些酷刑,自然是能有多残忍就有多残忍。

虽然说这些刑罚,在现在人看来是骇人听闻的,但据中国的历史发展文化来看,这些刑罚的存在,对维护当朝者统治,确是有极大帮助的。

但是如果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去维持一个国家的长久安定,只是治标不治本。

我们所看到的历史上,真正能够长久的国家,必定是人人安居乐业的场面,这才是最本质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