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是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措施,现在这项措施已经在农村实施了,据三农调研员了解,实施的效果非常的不错,受到了农民朋友的热烈支持,但是,三农调研员也发现些情况,有些宅基地是无法进行登记的,那么,哪些宅基地是无法进行确权登记的呢?
一、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的
这里的规划主要是指宅基地的面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会影响到乡镇总体规划,所以这类宅基地是无法进行确权登记的。
二、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宅基地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出卖、出租住房后,再次申请宅基地是不会被批准的。当然,继承的房屋农民可以使用。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居住生活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换句话说,不属于村集体的城镇居民不能自行购买农民的房屋,即使购买了农房,都不得确权登记。
四、宅基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宅基地权属争议就是宅基地纠纷,这是农村常见的现象,而这类宅基地在没解决之前,谁也不能拿到宅基地权属,没有宅基地权属就无法进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
五、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现在的农村之中由于人口增加以及建设用地的越来越少,不少村民已经无地建房。而原先由于农村土地监管不严,造成了不少村民占用耕地建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建房,因而耕地建房不仅不能确权,还必须拆除。
六、农村宅基地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建设的
农村宅基地是用来给农民建设房屋,不是申请完用来进行闲置不用的,而且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连续二年未使用建设的宅基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总而言之,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宅基地的使用和保障农民的生活。同时,了解这些规定,可以让农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对这些由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整理出来的资料认可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